第五百零二章 方尖碑內容(2/2)
【除非在法律所確定情況下並按照法律所規定的程序,任何人均不受控告、逮捕與拘留。凡請求發布、傳送、執行或使人執行任何專斷的命令者皆應受到懲罰,但任何根據法律而被傳喚或逮捕的公民則應當立即服從,抗拒即屬犯罪。】
【個人財產不可侵犯與神聖,除非合法認定的公共需要對它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時基於公正和預先補償的條件,任何人的財產皆不可受到剝奪。】
一條條的瀏覽下來,方尖碑似乎從最開始紀念用的物品,轉變為干人記錄一些準則信息的載體。
不過,最後一條卻和前面的所有語句都有所不同。
【錯了,這些全都錯了。】
這句話讓採集者們看的是莫名其妙,其他的語句雖然不理解,可卻能從瑟琳人那裡找到些許影子進行橫向對比,可最後這句就沒有辦法了,完全就不知道編寫者想要表達什麼。
錯?什麼東西錯了?『這些』指的是啥方尖碑上根本沒說清楚。
「最後這句是矮行星上那些干人中的其中一個刻上去的,這行字太淺了,明顯是出於人力雕刻而非機械,並且在檢查的時候,從太空服內檢查出一支以鑽石為頭鋒的筆。」
矮行星上的採集者說明著情況。
方尖碑最後記載的文字與其他文字有所不同,採集者們一早就注意到,而在這之後,它們檢查完所有干人屍骸,從太空服內找到那個以鑽石為筆頭的雕刻筆,它們才確定方尖碑最後那段話的雕刻者身份。
「那個干人是矮行星上那場生死搏殺的最終勝利者,不過那個時候他也已經身受重傷,敵對者用鋒利的東西將他的太空服給劃破了重創了他,太空服內的氣壓在迅速流失,他的死亡是必然,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所以他刻下這句話,絕對是有特殊的含義在裡面,是他那個時候能力範圍以內最想做的事情。」
在即將死亡的事實面前,個體會去做它最想做的事情——這條法則適用於任何生命形態,無論是採集者,還是人類,亦或是瑟琳人,自私的人會竭盡所能的思考怎樣求生,樂於奉獻的個體會準備一些自己認為對被奉獻者有用的東西,對未知充滿好奇的生命會在死前更多的去看一眼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不曾接觸過的東西。
所以採集者們才敢如此斷言。
「他說『這些』,『這些』指的是什麼?」
「難道是上面那些語句?」
「沒有辦法證實,只能說很有可能,第一句倒是很明顯的表明了一點,第二軌道上的矮行星是一顆行星的衛星……」
有採集者不想拘泥於研究末尾那句莫名其妙的話,開始從其他的文字內容中找尋一些可以分析的信息,比如,第一句。
「你是想說,第六軌道上原來應該存在則一顆行星?」
採集者們很快便反應過來,提出者想說明的是什麼。
「沒錯,而且是顆類地行星,這也就很好解釋了干人文明的消失原因,一整顆星球被不知名的原因炸裂成現在的小行星帶。」
提出者完整的說明了自己的假設。
「有什麼依據嗎?只是猜測的話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