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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一十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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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在山裡轉悠了一天,並沒有發現段儉漢一行人的蹤跡,但卻意外發現了山裡的鐵礦石,而且,還是非常優質的鐵礦石,礦石的含鐵量非常高,規模也很大,具有極高的開採價值,將來在修路的時候,可同步進行開採,從而可以讓道路修建的更快。

因為李安所設計的道路是沿著河流走向的,所以,只能修建走車馬的道路,而不能修鐵路,因為鐵路必須要儘可能的平直,彎彎曲曲是沒法修鐵路的,火車速度太快,若是鐵路彎曲度較大的話,火車開起來的時候就會直接被甩出去,從而造成非常嚴重的車禍。

而若要修一條鐵路前往東女國的話,那就必須要開挖隧道了,在遇到大山阻擋的時候,不能選擇繞開大山,而是要在大山的底部鑽個山洞,讓火車可以從山洞裡通過,從而避免鐵路的彎曲,若是小型的山,則直接將山挖平就行了,但這裡好多地方都是很高很高的大山,將大山挖平的代價太高了,這會嚴重破壞這裡的地形地貌,也是當地部族不會答應的,而鑽個山洞的話,對環境的影響就相對要小得多,當地的百姓也能更好的從心裡接受這一點。

不過,李安覺得能修一條寬闊的混凝土道路就足夠了,東女國在大唐的西部邊陲,人口也不是很多,商業發展比較的一般,並沒有太多的商品需要運輸,而因為道路的糟糕,大山的阻擋,修建鐵路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按照李安的估計,若要修一條鐵路通往東女國,起碼需要架設幾十座橋樑,開挖幾十個隧道,而不論是架橋還是挖隧道,對資金的消耗量都非常巨大,也非常的浪費時間,成本實在是太大了,而效益卻很是一般,總之,是非常不划算的,但若是為了戰略利益,是否划算倒也不是很重要了,只要朝廷覺得有必要修建,那就要修建。

不過,就從目前的情況看,大唐的修路計劃鋪的實在是有些太大了,全國各地到處都在修鐵路,資金和人力資源消耗極大,雖然經過李安的努力,大唐的資源和資金也比較充足,修好的鐵路也產生了經濟效益,但新修的道路還是太多了,對資金和人力的消耗已經達到最大,想要抽調資源去修難度極高的東女國鐵路,實在是有很大的壓力,畢竟,還有更多更重要的道路要修建,比如通往南詔和驃國的鐵路就更加的重要,這條路是通往印度洋的大動脈,是決定大唐是否能夠擁有西海岸的關鍵,只要把鐵路修到驃國沿海,那麼,大唐帝國的影響力就會抵達印度洋,就能成為更加偉大的大帝國,而通往東女國的鐵路顯然就顯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當然了,日後該修還是會修的,只是暫時不會修築罷了,暫時會修築一條好走的寬闊混凝土路,以滿足東女國的物資運輸需求,這樣的道路就足夠東女國使用的了,對促進沿途貿易發展將大有裨益,而當沿途貿易越來越繁榮,貿易越來越頻繁之後,修鐵路也就會變得更加的有必要,到那個時候再去修也不遲。

天色越來越暗淡,黃昏很快就到來了,為了將士們的安全,李安不會安排人馬連夜搜尋,只能暫時先撤回去,等明日的時候繼續上山搜尋,而在返回的時候,李安讓將士們攜帶了不少鐵礦石,準備拿去給姜姓大族好好看看,這座大山在姜姓大族的地盤之內,日後若是要進行資源的開採,必須要有姜姓大族鼎力支持才是,不給這些地頭蛇一點利益,那是肯定不行的,或者直接讓他們當地的族人負責開採。

不過,完全依靠當地大族肯定也不行,因為這些傢伙沒有絲毫的技術,他們也就只有挖鐵礦石的本事,至於挖好的鐵礦石該如何處置,他們就沒有什麼好辦法了,他們還需要全套的鐵礦石冶煉技術,只有具備了全套的鐵礦石冶煉技術,他們才能自己開採,所以,他們是必須與外來人進行合作的,利益大家一起分,大家都有份,大家一起賺錢豈不美哉。

在太陽落山之前,李安總算是順利的下山了,並返回了靠近姜姓大族石頭城的宿營地,此時的姜姓大族,已經對李安發起了邀請,讓李安到他們的石頭城內居住,並為李安準備了最好的客房,不過,為了不影響當地部族的正常生活,李安還是堅持讓兵馬駐紮在石頭城的外面,甚至,自己也居住在石頭城的外面,偶爾進去與姜姓族長們溝通一下感情。

姜姓大族長,那也是頂著姜州節度使頭銜的,不過,就算是節度使這樣的高官,在李安的面前,那也是小官一個,況且,這還是羈縻州的節度使,實際上也就是個頭銜罷了,放在大唐連個縣令都不如,最多相當於一些小縣的縣令,大一點的縣城都有好幾千人,比這裡的人多多了。

李安既然發現了鐵礦石,自然是要告訴姜姓族長們的,這樣才顯得自己光明磊落,若是自己故意隱瞞不說,日後直接派朝廷的採礦隊前來開採,那就顯得有點小人了,會讓這些族長們不滿的。

李安覺得,既然這些鐵礦資源處在姜姓部落的地盤上,那麼,自然要讓他們分一杯羹才是,如此,才更加有利於鐵礦資源的正常開採,若是不分給當地人利益,那礦產開採的時候,指不定會惹出什麼事兒,大唐各個地區的鐵礦,之所以開採的非常順利,產量非常的高,質量非常的可靠,就是因為這些鐵礦,都是當地的大族們在負責開採和運營,當地大族都是能夠獲得巨大利益的,而這些人在當地的話語權都比較大,讓他們獲得了利益,那他們自然會非常努力認真的經營,若是鐵礦資源讓外來人開採,他們只是負責幹活,拿很低的酬勞,那麼,大族們就會不滿,工作積極性就會不高,甚至會利用自己的話語權,鼓動當地的苦力鬧事,對正在開採的鐵礦場進行破壞,甚至引發非常嚴重的械鬥。

古往今來,因為開採礦產資源而進行械鬥的事情,那是非常普遍的,幾乎每個朝代都會發生,就算是文明的後世,那也是經常出現的,只不過規模較小罷了,但肯定是存在的。

大明朝戚家軍的主要兵力來源,就是開採礦產的外地曠工,還有礦場附近的大族勢力,他們為了爭奪一座據說有寶貝的山頭,進行了大規模的持續械鬥,打的可謂是難解難分,最後礦山也沒有開成,大家都去當兵了,由此可見外人去大族地盤開採礦產資源是多麼的困難,簡直就是寸步難行,就算手續齊全,有朝廷在後面撐腰都沒有用,當地的大族可不管有沒有朝廷的文書,只要礦產資源在自己的地盤上,那就是自己家的資源,外來想要來自家的地盤開採資源,不脫層皮門都沒有。

也就是說,外來人想要開採本地的資源,必須給本地人足夠的利益,至少也應該是聯合開採才行,這樣才能讓本地人心理平衡,否則,本地人會非常的不高興,本地的大族更是會動員自己的族人去鬧事,讓外來的人損失慘重,甚至是血本無歸。

都說窮山惡水出刁民,當地的大族是不是刁民,暫且還不好評論,因為不同人的認知是不同的,在外來礦主的眼裡,自己已經取得了朝廷的認可,獲得了當地的礦場,如此,這個礦場自然是屬於自己才對,當地人沒有道理跑來鬧事兒。

但當地人卻並不這麼認為,他們會覺得,自己祖祖輩輩都居住在這裡,當地的一草一木都是當地人的,朝廷一紙文書就把自己地盤的礦場讓給了外來人,這是一種公然的掠奪行為,是強盜行徑,而因為朝廷的強勢,當地人自然不敢反叛朝廷,但給外來人搗亂添堵,那還是沒啥問題的,你不是在我地盤上開礦場麼,行啊!我沒事就給你搗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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