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收割者」(2/2)
他下意識地掙扎了一下,腦袋上就挨了重重的一下,耳邊傳來鮑勃的怒斥,「老實點,塔爾塔鎮就只剩下這一幅手銬了,別給我扯壞了。」
常威用沒被銬住的左手摸了摸仍舊劇痛的額頭,不甘心地問道,「剛剛其實是你們設的抓我的局?」
「你以為呢?」鮑勃沒好氣地反問,「難道就是為了讓你劈一刀耍帥?」
鎮上沒有看守所,抓到嫌犯意味著他將要通宵加班看管。說以鮑勃不知道是不是在後悔剛剛開槍時是不是應該把槍口往下沉個兩三厘米。
這樣就可以一擊斃命,而且以當時常威的行為,一槍斃命似乎也不違反《聯邦安全官守則》。
只不過羅松溪反覆示意他一定要抓活的,他還是槍下留情了,以至於現在相當懊惱。
常威卻仍在不識趣地重複被抓的嫌犯最喜歡問的問題:
「你們是怎麼看出破綻的?難道那個小屁孩在登達爾旅館的時候就看清了我的臉,在我家裡問話的時候只是欲擒故縱?」
被他稱為小屁孩的羅松溪正把玩著手裡的一張紙條,那是前面鮑勃讓維斯塔給他的帳單。其實帳單上沒有數字,只寫了一排字:
「身上有血,床下有刀。常威。」
所以鮑勃才叮囑他「慢走」,要讓一個兩百多斤的胖子找到一個可以藏身的伏擊點確實需要一些時間。
不過羅松溪自動忽略了紙條下面的另外一排小字:「小伙子,你還嫩。」
羅松溪把紙條揉成團,扔進廢紙簍,抽了抽鼻子,對常威說,「我在登達爾旅館沒看到你的臉。只是到你家問話的時候,我不用看也能聞到你身上那股西風匪的味兒。」
見常威疑惑地皺起眉頭,他又湊到常威耳邊悄聲道,「別問我是怎麼聞出來的,另外別再叫我小屁孩,我在荒原上有個響噹噹的綽號,叫做『收割者』。」
「你是兩年多前洗手不乾的吧,讓我想想……共和曆122年,冬天的時候,我在虹光村幹掉一個,在菲力鎮幹掉兩個……還有一批笨傢伙,被我帶到了礦洞裡,哈哈,他們再也沒有找到出去的路。」
常威臉上浮現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們曾經在荒原上追逐的那個瘦小身影,和眼前這個小屁孩漸漸重合了起來。於是他臉上的不可置信,轉為了深深的畏懼。
荒原上有一批專門獵殺西風匪的賞金獵人,被稱為「獵馬人」。在所有的獵馬人里,「收割者」不是實力最強的那個,但絕對是最神出鬼沒、手段最為詭異的一個,也是令所有馬匪心理陰影最大的一個。
畢竟馬匪面對再厲害的獵馬人,也敢於正面硬剛一把,卻實在不想被「收割者」悄無聲息地殺死在床上或者廁所里。
而他就是羅松溪講的那批笨傢伙中的一個,當時「收割者」殺了他們的一個同夥,劫走了大概價值幾十萬的賊贓,他們一個小隊的人輟著「收割者」的尾巴緊追不捨,結果被「收割者」帶進了迷宮般的礦道深處。
接下去的事情他簡直不敢回想,一小隊的人不用「收割者」動手就自相殘殺殆盡。
只有他一個人運氣好,脫離了隊伍花了七天時間僥倖摸出礦洞,吃過烤蜘蛛,喝過自己的尿,無所不用其極才活了下來。這也是他痛下決心金盆洗手的原因。
儘管一開始不相信「收割者」居然只是個十五六歲的小孩,但一旦確定了對方的身份,他心裡便蒙上了一層再也揭不開的陰影。
沒想到逃過一次,最終還是折在「收割者」手裡啊。
他認命地低下頭去。傳說「收割者」最擅長的就是匿蹤與伏擊,死在「收割者」手裡的白銀階,他知道的就有三四個。自己居然還自信滿滿地躡在人家屁股後面自以為劈出了雷霆一擊?
在荒原上,「收割者」的身份信息起碼價值五十萬。可惜自己應該已經沒有機會把這個消息賣出去了,常威頹喪地想道。
「好吧,我認罪,施耐特和塔科維克都是我殺的,你們還想問什麼儘管問吧。」他說。
羅松溪見常威的氣勢已被自己「收割者」的名號所奪,心裡未免有些小得意。他用手點指常威,喝問道,「說,祭壇在哪裡?你的同夥又在哪裡?」
「什麼……祭壇……是什麼?」常威茫然地反問道,「我殺他們只是因為他們身上帶了八十萬的材料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