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青磚(1/2)
「對於不聽勸阻,執意強闖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們是誰,有什麼高貴的身份,就用你們的鋼叉,叉出去!」
全旭接著道:「任何人在裡面搗亂,也同樣趕出去,並且列為黑名單,永遠不讓他們進入女人坊!」
「是!」
「換裝!」
隨著全旭一聲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隊員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幫助穿戴起來,用了一刻鐘的時間,眾人穿戴完畢。
黑色顏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齊統一,顯得頗有氣勢。
明朝與後世不一樣,後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著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內衣店裡試內衣。
在明朝的社會風氣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經來到明末三個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紅塵、無雙、湯邱氏以及莊裡的婦女以外,沒有見過其他女人,大家閨秀更是一個也沒有見過。
像小說里寫的那樣,與某個大家閨秀邂逅……
看來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鄉隨俗,考慮明朝的社會風氣與風俗。
三娘拿著這種鋼叉,開始耍了起來,她指導眾保安隊員開始二人合擊,三人合擊,盾牌壓迫以及夾擊之術,指導女護衛隊們演練合擊之術,
這個時候,全旭才開始正式參觀女人坊的其他區域。
與後世的商場不同,明朝的商鋪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於這座商鋪是從黃府購買的,而布局全旭也沒有時間大動,這裡擁有獨立的六個院落,中間走廊,其實兩家商鋪的隔牆,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進入鞋帽區域,這是一座主屋七間,廂房各三間的院落,全旭廂房的牆壁上鑲嵌著雁足銅燈,燈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環形燈盤,燈盤裡有三支燈柱,同時點燃三支大燭,將屋裡照耀得明亮如晝。
展覽的櫃檯上擺放著各式各樣的高跟鞋,各式各樣的女式手提包,鑑於明朝對於真皮真不稀罕,無論是什麼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麼鱷魚皮,全旭委託蕭桃採購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價,人造革在明末無價。
起初全旭以為,明朝貴婦不用提包,事實上,古人比全旭想像的要時尚。
《詩經·大雅》曰:「廼裹餱糧,於橐於囊。」「包」最早並不叫「包」,而是叫「佩囊」。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時間最久的包,像鑰匙、印章、憑證、手巾一類必須隨身帶的東西,大都放在這種囊內。因為外出時多將其佩戴於腰間,故謂之「佩囊」。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別,漢代學者毛亨稱「小曰橐,大曰囊」;製作材料也不一樣,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時期用動物皮革製成的包稱為「鞶(pán)囊」。
明清時代,隨著新物件的出現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來越豐富。如放錢放物的多用包「褡褳」、放菸絲的「菸袋」、盛放扇子的「扇囊」、盛放掛表的「表帕」、裝飾價值更高的「荷包」等。
其中「褡褳」為雙層袋子,中間開口,兩頭放錢,使用時從中間對摺,搭於臂膊上,故又稱「搭膊」。因為搭膊多用來裝錢,民間乾脆呼之為「錢袋子」。因為「袋」與「代」諧音,常用之贈人,以討「代代有錢」的口彩。
古代女性最喜歡的包是「香囊」。香囊又稱「薰囊」、「香袋」,用布帛製作,裡面放的不是物什,而是香料一類東西。由於香囊既可作為飾物又能散發出令人愉悅的香氣。
全旭看著這些鞋和包布局,隱隱感覺有些不對勁。
這不像是一家奢侈品店裡的布局,更像是百貨地攤一樣,各種包堆得滿滿當當。
曹氏和紅塵都擅長察言觀色,她們看著全旭的臉色不對勁,急忙問道:「老爺,有什麼不妥?」
「不妥,大大的不妥!」
全旭指著展台上的鞋子和提包道:「把這些東西撤下去,鞋子無論什麼顏色,這三間屋子,只擺鞋子六雙,提包六個,西廂房同樣如此!」
曹氏有些不解:「這……」
「同樣款式不同顏色,讓她們定製!」
用六十平方的店面,擺放六雙鞋和六個提包,這樣才能凸顯商品的不平常。
接著,全旭又指點他們如何擺放,如何定價。
「咱們店裡,所有商品,謝絕還價,買不起可以不買,但是不能降價!」
「是!」
「無論有沒有存貨,顧客只要購買三件以上,就告訴他們沒貨,需要等!」
全旭在明代也可以玩饑渴營銷。
比如說一普玫瑰花味的香水,用一張長達三尺,寬約一尺半的展台,上面只擺放一瓶。
交待曹氏和紅塵如何經營,觀看所有的產品布局,基本上達到了全旭的滿意。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