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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何為怪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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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鋒而來的巨獸撲向白自清,卻在下一個瞬間被閃過的白色流光撕碎,留下掉落道具後消散。

「無法溝通、無法共存,向我們亮出獠牙與利爪,露出了赤裸裸的殺意,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放任其至大地上就會釀成慘劇,唯有一方殺死或圈養另一方的結局被確定。

「這才是這隻野獸被討伐的原因!

「這才是一層又一層的地下城怪物被冒險者討伐,而這份經歷被稱為「偉業」的原因!」

「……白,你到底要說什麼?」

艾絲覺得哪裡不對,但是卻找不出白自清話語中任何一處能夠被否認的地方。

「我要說的從一開始就沒有變化哦,Fraeulein.

「試問,什麼是怪物?

「答案是——

「——因其行為而不得不打倒的強敵。」

「人類可以是怪物。

「亞人可以是怪物。

「精靈可以是怪物。

「神明——

「——當然也可以是怪物。

「而理所當然視為怪物的怪物,卻不一定是怪物。」

白自清將先前畫的龍女塞進艾絲的手中。

「想要從根本上堅決問題,就要在你下次,或是下下次的「升級」中升華你的技能。為此,你的「自我」、你的「信念」是很重要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要成為我的支援者,是為了變強吧?

「那麼,我就是你的老師了。

「白自清教室的第一課,永遠不是枯燥的技法、基礎,而是更加直接的、根本的問題——

「——冒險者,汝為何而揮劍?

「——冒險者,汝之劍鋒揮向何處?」

「……」艾絲被問的有些自閉。

而白自清並不在意這份自閉,被他說自閉的人多了去了,自閉就說明聽進去了,聽進去了就說明離忽悠……離講課成功不遠了。

「今天開始布置你一份作業,書面記錄每一次揮劍的「理由」。

「同質化的東西不需要重複一遍又一遍,比如這些怪群,統一寫下幾個「理由」就可以了。又比如之前遇到的怪人,我們與他作戰的「理由」又是什麼?

「汝,揮劍的方向已經偏離了道路,但現在的話還不遲。

「別人的話不去思考這些問題倒不會有大的問題,但是你,你的那份帶來副作用的技能,必須要由你親手來升華,為此,你必須要有超越「復仇」的,堅定不移的「信念」才可以。」

「超越復仇的……信念?」艾絲自言自語,靜靜的看著自己的手,「那種東西,真的存在嗎?」

「那需要你自己去找。」白自清答道。

「給你的期限,是到你Lv7,或是在那之前那頭黑龍從龍之谷中甦醒為止。

「到那時你依然依然不能從那份會將你吞沒的「復仇公主」中走出來,將這份技能升華的話,那麼那頭黑龍就交給我了,我可是對這獵物眼饞的很吶!

「那麼,走吧。」

「哎?去哪裡?」

「當然是狩獵,繼續向下,理論上肯定會有樓層主存在的吧?畢竟那麼久都沒有冒險者抵達深層,樓層主們理所應當居住在那裡。

「慢慢的走,慢慢的狩獵,順便我指點指點你戰鬥的技巧……」

於是,長達數個小時的深層教學結束後——

——第61層

◆樓層主:利維坦

◆挑戰等級:Lv8

◆結果:被白自清壓制了第一波後,由加持了白自清強化魔術的艾絲·華倫斯坦討伐成功。艾絲·華倫斯坦被送回地上,而白自清繼續向下。

——第73層

◆樓層主:貝希摩斯

◆挑戰等級:Lv9

白自清——

——進入戰鬥準備。

今日歐拉麗的天氣,是地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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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欠更:六更

Ps2.本書基礎更新是兩更,最近每天五更的意思是【基礎兩更】+【加更三更】=【總共五更】,不是【加更五更】,我干不來一天一更堅持三十天算加更三十更這種事情……

Ps3.欠的不多了,我明後兩天緩一緩恢復兩更,反正還起來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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