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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把我的靈魂餵給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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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不太喜歡自己下廚,為了沈幼宜做飯除外。

也不太愛打掃家務,這間小兩居除外。

他原本不是一個很懶惰的人,但是有了錢除外。

林鹿覺得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應該為極度的快樂而流逝,而不是浪費在什麼事都需要自己親力親為上。

如果不是遇見了沈幼宜,他此刻應該在南半球。

在某個美麗的海濱小鎮的港灣,躺在一架定製的蘭博基尼豪華遊艇上,左擁右抱,享受著平靜的海面和身側洶湧的波濤。

「肉快醃好了,我去做飯。」

林鹿悄悄收回手,在沈幼宜的腰肢上猛然地戳了戳。

後者身子一顫,手裡的3090顯卡正在和機箱銜接呢,差點就懟在錯誤的地方上了。

「壞了我可不賠。」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沒好氣道。

「不賠不賠,不要你賠,咱倆誰跟誰。」林鹿哈哈笑道,然後又在她腰肢的另一側戳了戳。

軟軟的,手感極佳。

「你很煩哎。」沈幼宜一臉的不悅,但依舊目不轉睛地看著顯卡和機箱的接口處,非常精細地擰上小螺絲。

整套主機套用的是某個圖吧大佬的組裝方案,有全套的視頻詳解,成體效果非常酷炫,各種光污染,但是組裝的步驟也很繁瑣,需要極其耐心才能裝好。

「好了,我不煩你了,你好好弄,裝好了今天晚上好好獎勵你。」林鹿背著手說道,就像一個慈祥的老父親審視著孩子在寫作業。

做好了,好好獎勵。

做不好,伸出小手挨打。

「爪巴。」沈幼宜把林鹿往沙發區外面推。

「害。」林鹿嘆了口氣,滿臉的無奈。

看來今天已經不能再開車了,色胚無度,人家該討厭了。

他來到廚房,將醃好的鵝肝取出。

產自魯省,引自琺國的大鵝苗,其肝臟重量可達3斤。

林鹿買的是一斤多點的,品秩屬於頂級了,這廠家的鵝肝都是直供米其林餐廳的。

林鹿他小叔以前請他吃過,那種味道他至今都難以忘懷,所以他打算今天嘗試著自己做一次,滿足下自己的味蕾。

肥鵝肝,顧明思義,就是脂肪肝,脂肪含量可達百分之五十以上,這也就是為什麼吃起非常細膩,口感極佳的原因。

和雪花牛肉是一個道理,不過鵝肝的口感要比和牛來得更讓人飄飄欲仙!

林鹿,老饕鬄了。

不過這道菜他這輩子也做不上幾次。

第一,給沈幼宜做的飯都不帶重樣的。

第二,以後的時間裡會去高端的餐廳吃,這樣就節約時間了,自己又不用動手。

滋滋。

林鹿在平底鍋上塗滿一層橄欖油,油熱之後,鋪上切好的蘋果片。

煎至兩面金黃,取出備用。

接著繼續倒入微量的橄欖油,塗平,放入切成完全一樣的四塊吐司麵包。

去過深棕色的邊角,林鹿還用筷子夾起來抖了抖,這樣上面的碎屑就不會落在鍋里。

他確保裡面不會殘留著碎屑,否則煎成麵包糠糊掉,那就串味了。

先煎蘋果再煎麵包,蘋果上就不會有小細渣。

就很細。

煎至微焦,取出備用。

林鹿看著光滑泛著油光的鍋面,皺了皺眉頭。

「害。」

他嘆了口氣,把鍋放在水龍頭下面,打開閥門。

嗤嗤!

屋子騰起一陣白霧。

加入洗滌劑清洗五遍,終究還是洗乾淨了。

接著重新倒油,單手半握平底鍋,手腕輕輕翻轉,泛青的油脂打著轉,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鍋面留下均勻的痕跡。

他單手背在背後,雖然繫著微微泛黃沾著油污的白色圍裙,

但卻優雅得像個紳士。

對於做飯,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買可樂。

前期的準備,到中期至關重要的食材加熱,再到最後的裝盤收尾,對每一個細節都要極其精細地把握。

雖然差之幾秒的時間,幾度的火候,幾毫的糖鹽,並不會對口感和味道有過多的影響。

但是林鹿非常偏執地按照著腦海中的步驟和各種數值來做飯,差一點點都不行。

他對自己很苛刻,尤其對待出自於自己手裡的美食。

烹飪是一件半開放的事情,那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個時間點的偏差,都會造就千萬種結果,而美好的結果通常會你記憶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憶起來,感懷頗深。

可惜世界上沒有味道記憶機,只有攝像機,只能拍片兒而不能記錄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種快感。

真的太草了。

總之,你的嘴,你的味覺,你的舌頭和食道,你的神經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好好對待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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