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昨天的正文章節引起爭議部分的說明(2/2)
如果能有耐心讀到這裡的讀者朋友們,不管你是男是女,就這些事情,拋開性別這個因素,你摸著自己的良心,你再仔仔細細考慮一下……那些事件里的主角們,他們到底有沒有錯。
另外,小科普一下,如果一個人有犯罪記錄,哪怕是很輕微的犯罪記錄,對日後的生活、他的家庭甚至是他的子女後代都會有很嚴重的影響,這也是為什麼現實中出現糾紛了大家大多會選擇和解的處理方式,寧可多賠點錢也不願意被送進去的原因。
你們換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是說假如,那個握著方向盤的是你的父親呢?
別的不說,你以後甚至連公考的資格都沒有了……除了這個,很多職業你也都不能做了,僅僅是因為你的直系親屬有過這份記錄。
你們覺得,他和他的孩子,他的家庭,應該承受這樣的無妄之災嗎?
有人說我寫的東西毀三觀,對,毀三觀就對了……這種事情能不毀三觀嗎?是什麼東西毀掉了你的三觀你還不清楚嗎?
作為一個正常人,不應該感到憤怒嗎?
我不知道我還剩下多少時日,所以我不願意憋著我的憤怒,我不願意沉默,我看到不對的事情,我就忍不住要說出來,寫出來……或許在ta們眼前我就是一個令人作嘔的郭楠,但至少,我沒有違背我的良心。
我不知道司機算不算好人,但至少在這件事裡,他不是一個壞人。
他不該被槍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