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督郵一怒(中)(2/2)
他這個時候不能上去打攪,便就找了院門下的陰涼處,暫且等候。身後腳步聲響,來了兩個人。他扭頭看,見當先一人,黑綬高冠,卻是費暢。
兩人視線相對。荀貞現出微笑,點頭示意,拱手說道:「費丞來了?是找府君的麼?」
費暢可能是在想什麼事兒,本是歪著腦袋走路的,瞧見了他,立刻揚起了臉,心道:「怎麼在這兒碰見了他?哼哼,還假模假樣的對我笑?這荀家子的膽子說來不小,又或索姓是人傻呆笨?居然答應了我家少君的夜宴。且等宴席上,看我家少君怎麼給我出氣!待到那時,說不得,我也要辱你幾句!」沒搭理荀貞,傲慢地仰著臉,趾高氣昂地走了過去。
跟在他身後的是個百石吏,也和他一樣仰臉走路,經過荀貞的時候翻了個白眼。
小夏認識費暢。他也是西鄉人,和費暢是老鄉,「嘿」了聲,心道:「這費暢找了個好屬吏,作態走姿和他一模一樣。知道的,知道他們是長吏、下吏,不知道的還當他倆是父子呢!只是這做兒子的年紀大了些,比做父的還年長。」那百石吏長面稀胡,年約四十上下。
荀貞目送他倆進院登堂,心道:「這費暢如此作態,幾天後的那場夜宴怕是不好對付。」他這心情才好了沒多久,就又壞下去了。
張直的宴請,不去不行,不去會壞了名聲;去了,如果受辱,也不行,那更會壞了名聲。他尋思想道:「張直的夜宴必非好宴,他請我去他家吃酒顯然不懷好意,肯定是想辱我。可問題是,他打算怎麼辱我?是在席間給我難堪?罵我一頓?還是怎樣?」
夜宴的地點在張直家,對荀貞來說是客場,本就是一個不利,又搞不清楚張直的具體打算和計劃,更是不利。他也沒什麼良策,只決定多帶些人去,到時候見機行事。正琢磨著,聽到一人笑道:「貞之,在這裡發什麼呆?看你面色不快,是不是剛才受了鳥篆丞君的氣?」
荀貞抬頭,說話的是杜佑。杜佑身邊站著張仲。
他想的入神,沒有聽到他兩人近前,忙行禮,笑道:「鳥篆丞君?」
「你不知麼?剛才過去那位經書雖不通,卻有一技,擅長鳥篆,憑此技得了張常侍家的歡心,因才先為督郵,繼為郡丞。在他當督郵的時候,郡里呼他為『鳥篆督郵』;今為郡丞了,也隨之改為『鳥篆郡丞』了。」
荀貞失笑。
張仲說道:「君子慎言,不要在背後說人壞話。況且郡丞者,佐助府君也,費君怎麼也是咱們的上吏,呼他『鳥篆郡丞』太不禮敬。」
「所以我呼他為『鳥篆丞君』啊。」
「杜椽部!」
杜佑雖和郭俊一樣都好財貨,有些貪墨,畢竟是士族,與宦官天然敵對,瞧不起費暢這個張讓家的賓客走狗。他吐了吐舌頭,沖荀貞扮了個鬼臉。
荀貞心道:「杜佑說話挺詼諧的。」讓他想起了西鄉的謝武,謝武說話也挺有趣。
張仲問道:「督郵緣何在此?」
「有事來尋文若。」
張仲朝堂上瞧了眼,頷首說道:「我與杜椽部有公務請府君批示,督郵可在此稍待,我幫你把主簿叫來。」
「多謝張公了。」張仲是個清廉威嚴的人,荀貞對他很尊重。
張仲、杜佑一揖辭去,去到堂上。
很快,荀彧出來了,問道:「阿兄何時歸的郡?婚事談得怎樣?婚期可定了?噢!張公說你找我有事?」
「也沒甚事。我前天歸的郡,婚期定下了,八月十三。昨天本想去找你,志才來找我了,非拉著我去玉郎家博戲,直到傍晚才放我回舍。耽誤住了。你的信我奉給了家長,書和瓦當也轉交給了仲豫和仲仁。今來找你,是想問問你,買糧備災這事兒,你給府君提了麼?」
「提過了。」
「府君怎麼說的?」
「允了,已傳檄給了諸縣、郡府列曹。等諸縣上報過本縣的存糧、旱災情況,再等郡中倉曹盤點過郡里諸倉存糧,戶曹根據諸縣的災情計,結合本郡民戶數目,算清需糧多少才能渡過明年的飢困後,就由金曹撥錢,遣吏去外郡購買糧食。」
「如此甚好。」
「阿兄還有別的事兒麼?」
「費丞找府君何事?」
荀彧持重謹慎,對荀貞亦不肯言堂上公事,不答反問,笑道:「難得聽阿兄詢問公家事,怎麼了?」
「張直要宴請我,五天後約我去他家吃酒。」
荀彧微怔,馬上就猜出了張直請荀貞吃酒的原因。他略作沉吟,說道:「弟與兄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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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讀鞫,乞鞫,移讞。
我國古代的法制是很好的。如果在這方面做個研究,會發現不管是法律條文的人姓化、全面化,還是司法程序的嚴謹化、文明程度,都是令人驚嘆的。
就比如讀鞫、乞鞫。讀鞫過後,若囚犯覺得冤枉,「囚若稱枉欲乞鞫者,許之也」,允許上訴。和現代一樣,也有上訴期限,漢代的上訴期限是三個月,過期則不再受理。
犯人乞鞫,縣裡邊覆審後,要把結果上報郡中,郡中再進行覆審,最後還要再移送到「旁近郡」會審。整個過程是很嚴肅,程序是很嚴格的。
如有疑難案件,縣裡、郡里都解決不了,可以上報朝廷,移送給朝廷里的廷尉處理。這叫做「移讞」。廷尉處理過的疑難案件,就可以當作是「比」。「比」即判例,如前文中提到的《法比都目》就是一本判例書,以後遇到類似的案件即可按此處理。這些都和現代的司法很像。
至於「人治」,封建社會在所難免,但是相比同時期的西方,遙遙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