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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雙贏的局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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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冷冷地看著我,嘴角仍然掛著那一絲怪誕的笑容。明亮的紫色火光映在她毀了容的半邊臉上,交錯縱橫血肉外翻的疤痕和原本黯淡無光的右眼珠,仿佛都在閃閃發亮。

她問:「這麼說,你和佛喀斯的所謂『交易』,其實是給我設的套?」

是的。

我想了想,改用地底通用語重複了一遍:「是的。」

不論怎樣,她贏得了我的尊重。

碼頭混戰中,我親眼目睹了巫妖儒埃斯第三利用水晶球定位傳送到倉庫,完成了對薩拉曼卡的暗殺;隨後又被潛伏的詭術師憑藉水晶球上的窺視法術,從兩千英尺之外一舉狙殺命匣……

這一戰令我確定了一件事:吉拉文水晶球彼此之間,是可以被定位、偷窺和竊聽的。

一開始我以為這是獵巫團布置的監控法術,為了秘密監視我,以便干擾我的找船出海計劃。我曾經用水晶球數次聯絡儒埃斯第三,又曾經在水晶球前和十指談論薩拉曼卡和黑船交易。所以當獵巫團從水晶球竊聽到了所有這些計劃,就利用我們去刺殺薩拉曼卡的機會,反過來攻擊我們,阻撓我得到黑船。

這個邏輯是成立的。

但是這個結論卻是錯誤的。

因為森林侏儒詭術師的偷襲目標並不是我。

當巫妖向所有人展示命匣的時候,我因為《希瑞經》的神力頭暈腦脹。森林侏儒完全可以直接偷襲我,把我殺死,徹底一了百了。但是沒有,那突如其來的致命一擊,落點是儒埃斯第三的命匣。

我和森林侏儒的兩個同伴有仇,而且是出海營救計劃的關鍵人物。於公於私,死的都應該是我。可為什麼不是我?

這讓我懷疑,獵巫團背後另有其人。獵巫團和巫妖並無生死矛盾,襲擊巫妖只可能是一筆交易,真正想要謀殺巫妖的,恐怕應該是獵巫團在卡爾德蘭的秘密盟友。

而且最關鍵的漏洞是,獵巫團根本沒有機會向我現有水晶球施展監控法術。

巫妖曾經在「水晶龍的脊椎」向我解釋過,它為什麼可以通過獵巫團給我的吉拉文水晶球聯繫到我。它是怎麼說來的?

「它們原屬于吉拉文家族,現在是卡爾德蘭最高法院的財產。我沒想到他們會把它交給你……總共有七……不,八枚,但有一枚失蹤了。」

現存的這七枚吉拉文水晶球之中,先後有三枚曾經過我的手。

第一枚吉拉文水晶球,是月夜給我的。那時候他還是個正常的迪洛矮人,為了謀殺他的妻子,他給過我一枚水晶球。在利用水晶球的錄影功能,把他那些話全都錄下來之後,我把水晶球留給了他的老婆。這也幫助他進化成了鐵魔像。

第二枚吉拉文水晶球,是獵巫團給我的。在我得到水晶球不久,儒埃斯第三就頭一回找到了我,並且約我在倒懸塔「水晶龍的脊椎」會面。如果說獵巫團想要給水晶球動手腳,應該就是那枚了。但是我被內爆屠夫暗算後施展了不太成功的火焰解體,那枚水晶球也就和我眾多隨身物品一道徹底消失了,下落不明。

目前我手裡的這枚吉拉文水晶球是第三枚。

卡爾德蘭長刀之夜後,儒埃斯第三再次找上我,以船為條件,引誘我同意協助它調查十指,並且交給了我第三枚吉拉文水晶球。此後我和巫妖聯繫使用的都是這第三枚水晶球。

這枚吉拉文水晶球根本就沒經過獵巫團的手。他們不可能在上面動手腳。

所以吉拉文水晶球這些狡黠卑鄙的小功能,並非是後人附加的法術,而是一開始就具備的特殊效果。

這是水晶球的製作者,魔法奇物製作大師麥潤德·吉拉文遺留的詭計。

真不愧是卓爾的作品。

但是,我,多次元宇宙之中智力超絕種族中的一員,無論是運用邏輯,還是顯現心靈異能,居然都沒能找到開啟這些卑鄙小功能的方式。

這說明開啟這些小功能需要某種特殊密碼,是麥潤德·吉拉文留下的暗門。

巫妖懂得使用這些功能,順利找到我,並且定位刺殺薩拉曼卡。這是因為隨著生活顧問伊基莉斯的出賣,最高法院可能在麥潤德·吉拉文家族覆滅之時得到了密碼。

當獵巫團為追獵艾克林恩來到卡爾德蘭,巫妖把水晶球借給了她們。我不認為巫妖會大方地把水晶球的秘密告知獵巫團,因為它還需要利用水晶球掌控獵巫團的位置。

事實也是如此:獵巫團交給我一枚吉拉文水晶球後,艾克林恩在我的公寓裡晃來晃去,曾經幾次以真面目出現在水晶球旁邊。如果獵巫團當時就用水晶球布置了監控法術,他們立刻就會知道艾克林恩的下落,也就不會發展成現在這個樣子了。

我深信,森林侏儒是在阿里曼女士和艾克林恩離開卡

爾德蘭之後才了解到吉拉文水晶球的隱藏功能的,是因為有人向他們提供了啟用隱藏功能的方法。

這是顯而易見的:智力卓絕如我,都無法自行破解吉拉文水晶球的隱藏功能,低智商種族當然更不可能,只能是外力的作用。

侏儒們的背後,隱藏著一個深藏不漏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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