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1/2)
吳川一邊回想著這些日子所收集到的關於南洋華人的資料,一邊和兩人解說道:「…隨著西方工業革命的完成,華商從數百年前就在東南亞建立起來的貿易網絡核心產品,中國的初級產品和茶葉、絲綢等特產已經逐漸失去競爭力,取而代之的是以西方工業為基礎的廉價工業製成品。
也就是說南洋華商的經貿活動已經不再依託於中國經濟的傳統貿易商人,轉向成為了替歐美各國銷售工業製成品的中介商和零售商。但是在中介貿易活動環節的埠-進出口批發業,承載支柱-航運業、金融業等領域,華商卻難以占據一席之地。
比如荷印殖民政府就明確用法律禁止華僑從事大批發商生意,確保了荷屬東印度群島的對外貿易進出口業掌握在了歐洲人的控制下。
西方的進出口大商行把貨物賒銷給缺乏資本的華商,華商再收購當地的農副土產,轉售給進出口商行,通過其中的差價來清償債務。
雖然有少數華商或華商世家為荷印殖民政府服務,承包了稅收、專賣品及鴉片、賭博業、當鋪業等專營行業,從而積攢了不小的財富。但終究不過是鳳毛麟角,難以同大量華商所投身的中介和零售商生意相比。
但是在南洋殖民地政府的嚴格控制下,南洋華商還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勞動創下了不小的奇蹟。今日華商幾乎控制了南洋10%以上的大米產業和28%左右的甘蔗製糖業。巴城的黃玉昆,三寶壟的黃仲涵都是南洋出了名的富豪。」
吳川突然停下了對於南洋華商的誇獎,看著面前的兩位年輕華僑嚴肅的說道:「但是,這些華人雖然依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吃苦耐勞獲得了令人難以想像的財富,可在某種程度上而言,又何嘗不是當地原住民眼中協助殖民者剝削他們的幫凶呢?」
黃仲英、章四顧都大吃了一驚,正想張嘴為南洋華僑解釋的時候,吳川卻伸手示意他們安靜後繼續說道:「我知道,你們想說南洋華僑的財富和壓迫土人並無關係。但今日的現實就是,在南洋這片土地上,最大的財富歸於了歐洲人,小頭則落入了吃苦耐勞的華人手中,只有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兩手空空。這我想你們應該不會否認吧?」
「可是,我們華人的財富都是沒日沒夜的苦幹和節儉才積攢下來的,南洋華僑雖然有那麼一些發家致富的,但大多數華僑也只是在種植園做苦力或是不懼艱險的深入南洋各處做些小生意而已,許多人甚至一出洋就再也沒有回去家鄉了。那些土人只看到了華商的財富,卻沒有看到華人都在吃苦啊。」
黃仲英終於忍耐不住情緒,向著吳川進行了反駁。吳川卻毫不變色的說道:「對於土人來說,他們只是想要為自己的不幸找個仇恨的對象,並不想要研究華人的財富是怎麼得來的。
歐洲人手中掌握著殖民地的政權,又有著強大的武力,土人就算怨恨也不會表現出來。但是華人就不一樣了,你們始終把自己當成和土人不一樣的外來者,手中又沒有武力,在政治上又為歐洲殖民者所歧視。土人把憤怒發泄在你們身上,難道歐洲殖民者還會出手制止嗎?
南洋華僑這300年來,被歐洲人屠殺了一次又一次,我想你們總要汲取一些教訓吧?總不能每次都被人當作豬羊屠宰吧?」
黃仲英終於沉默了下去,章四顧則鼓起了勇氣向吳川說道:「所以我們才想著祖國能夠強大起來,給我們這些海外遊子以保護。就像日本政府保護日本僑民那樣,要求荷蘭東印度政府在法律上廢除對於我們華人的歧視。」
吳川思考了一下,才緩緩說道:「荷蘭人在1882年制定的法律條例第101條中,將東印度群島的居民分為了四個等級,一等歐洲人,二等荷蘭後裔,三等和歐洲人同等待遇者,四等原住民同等待遇者。華僑屬於第四等居民。
1102年,殖民地政府修改此項法令,制定了憲法第123條規定,把東印度群島居民分為三等,一等歐洲人,二等荷蘭後裔,三等東方外僑。日本僑民和泰國僑民享有和歐洲僑民的同等待遇。
作為三等的華僑,火車只能坐三等車廂,看電影和足球只能買站票,服裝也只能穿唐裝。還有特設的華僑警察裁判所,可以對華人隨意逮捕、定罪。確實是令人憤怒的種族歧視條款。
我知道在東印度群島上居住的華人一直希望能夠修改這條法律,可今年五月滿清政府和荷蘭修訂領事條約時,但是並沒有讓荷蘭人放棄這條法律。我想這也是海外華僑支持革命的理由,因為這個無能的政府根本保護不了國人。」
吳川的述說讓兩人終於安靜了下來,他們倒是沒有想到吳川居然對南洋華僑的境遇有了這麼深入的了解。於是兩人不由期待著,吳川能夠給出一個接觸南洋華人痛苦的方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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