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興閩銀行(1/2)
黃少通越說越興奮,讓林淮唐連一句話都插不進去:「總隊長,廢兩改元無論對民眾來說,還是對先鋒隊政權來說都是一個雙贏策略,若我參與經營興閩銀行的話,請總隊長一定同意儘快推行廢兩改元的措施。
福建平碼銀色,參差不一,於公於私都非常不利。如此,富有信用的興閩票兌換法定銀幣,每百元升水二三元都不在話下。」
升水,指的就是紙幣兌換硬幣時的升值,黃少通有信心讓一百元興閩票兌換銀元時,被市場接受為一百零二元甚至一百零三元的價值。
升水可以讓興閩銀行賺取更大鑄幣稅的利潤,不過黃少通又認為福建省因為長期的錢荒緣故,雖然使興閩票升值可以取得相當大的利潤,但就不利於全省的商業流通,也加大了一般國民的接受難度。
這樣不如採取主動貶值的方式,可能還更容易占領貨幣的流通市場。
「官辦銀行壟斷髮行權,所以我不建議讓私人資本占有過大比例。總隊長,興閩銀行若作為政府貨幣的發鈔行,它就必須承擔起金融監管的責任。否則各種金融機構各自為政,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任意出品金融產品,金融市場就沒有穩定可言。」
黃少通的意思,就是反對南台那幾家私人錢莊在未來的興閩銀行中占據過大比重。林淮唐連連點頭,他雖然對金融行業了解不深,但直覺上也覺得發鈔權不應該受到私人資本的影響。
林淮唐立即答道:「好!這樣,我們直接向陳嘉庚先生借錢,這件事他是同意的。再由國民軍用這筆現金直接收購那三家南台的錢莊,而後完全由國民軍自己的資本來經營興閩銀行,將南台錢莊和興閩銀行的關係分開。」
當然,實際上國民軍不可能有能力,也沒有必要將所有金融機構扼殺。獨木不成林,一家銀行不可能撐起一個金融市場,較為合理的辦法是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監管,並幫助他們發展,一個活潑的有序競爭的市場對大家都有好處。
黃少通的建議是這樣的:
「在國民軍的直接管控區內,凡是開設錢莊換鋪,將來都需要興閩銀行審查登記,並由政府發給營業執照,如此方准營業,並且還要按其資本繳納保證金百分之二十,所兌硬幣的數量、種類也要由興閩銀行核定,不准超越兌換或拒絕兌換,所收手續費不能超過我們制訂的標準。如有違反,當然要加以按照交易額計算的罰款,特別嚴重的還要沒收其貨幣和執照。」
若以現代的眼光來看,黃少通提出的監管方法過於壟斷,在這樣的規定下小的錢莊很難生存,但非常之時,必用重典,早期的奠定過程中,不用這種方式也是難以維持福建金融秩序穩定的。
黃少通在紙上把他自己提出的建議一條一條寫下以後,其實已經堪稱是一部福建銀行法的草案。
這個見識過英國高度發達的金融市場的年輕人,還向林淮唐強調說:
「福建省的對外貿易規模相當可觀,興閩銀行必須掌握國幣與外幣的匯兌業務,否則匯兌業務旁落,便極度危險。
總隊長可知道,一旦未來興閩票的幣值有大的波動,從事匯兌的外國銀行就可以故意撥高匯價,甚至拒絕兌換。這樣,人們就不願意再持有興閩票,銀行就必然要出現擠兌。更有甚者,勢力大的匯兌銀行還可以惡意操縱匯價,有意製造波動,以便從中漁利。」
黃少通長長嘆了口氣,他在上海時親眼見識過滙豐銀行是怎樣耍弄清廷,收割了天下人的韭菜,所以更對清廷去年的金融應對措施無方,特別感到失望。
「總隊長,東方匯理銀行、日本台灣銀行,在福建都是這樣做過。他們通過對外匯的操縱助長了金融危機,我們要自己控制外匯,就要控制匯兌市場,要滿足匯兌市場的需要,就必須擁有大量的外匯儲備,同時還必須有穩定的外匯來源。
福建的外匯以茶葉出口和華僑匯款為主,今後華僑之匯款,都應該通過興閩銀行的渠道進入省內,出口商人所得外匯款也要儘量如此操作。」
如此控制外匯,說起來簡單,但以黃少通對於金融商人的了解,自然知道事情絕不可能如此容易結束。
黃少通接著介紹說:「金融投機者或可將所購遠期外匯充分售出,並將匯價逐漸降低,如此利爭匯者日眾,興閩銀行必定不能按照交付,則商人肯定會轉向港滬交易,福建金融則將遭到滅亡的危機。」
黃少通說的這番話,林淮唐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慢慢消化,才稍微有點理解。大概就是強力的外匯監管政策,由於國民軍的監管力量不足,也由於外匯儲備額度不足,結果可能弄巧成拙,反而使得資本大幅度外流。
黃少通提出的解決方式,是跟單押匯。
跟單押匯是在銀行每日掛出的匯兌牌價,如不低於其他商業銀行時,則出口商有義務將他的運貨單交給興閩銀行,同時有權從興閩銀行取得國幣貸款。出口商貨物出口後可優先取得貸款,也可以在省外保留一部分或全部外匯,但如果出售其外匯兌成興閩票時,興閩銀行有以市價購買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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