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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共和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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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2日的下午,徐世昌再次入宮面奏隆裕太后,議定了清帝退位的優待條件,由於此時清朝的軍事形勢,在北伐軍的猛烈打擊之下,遠遠不及原本的歷史上有利,而且死硬的宗社黨人,也基本上都被袁世凱趕出了北京城,所以隆裕太后沒有再繼續和徐世昌討價還價,基本上完全接受了袁世凱提出的優待條件。

優待條件主要是:「清帝遜位之後,其尊號仍存不廢」,「歲用二百萬元,由中華民國政府付給」;「移居頤和園,侍衛照常留用」;「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其原有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等等。

除此以外,還有關於清朝宗室皇族待遇的條件,如「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清皇族

免兵役之義務」等。

清廷基本上全盤接受了袁世凱提出的退位條件,隆裕太后在2月2日當晚便辦法了退位詔書,稱: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陽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 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

清帝退位詔書系張謇所擬,經南京臨時政府參議院討論後,由唐紹儀電達袁世凱轉交清廷公布。其中「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一語,系袁世凱蓄意加入者,以表示他的權力乃得自清廷,而不必受革命政府的約束。

就在這個詔書宜布的同一天,袁即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名義,將清帝退位條件及退位詔旨副本,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並請轉各國政府。

2月3日早晨,袁世凱便致電南京臨時政府,宣布「共和為最良國體」,「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地位,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

孫中山在2月3日當天,得悉清帝退位詔書及袁世凱贊成共和的電報以後,沉默良久,在黃興和宋教仁的勸說下,他為了實踐踐讓總統職位給袁的諾言,除對詔書中「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一語表示異議,指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組織」外,遂即於2

月3日,向南京參議院提出辭職咨文和推薦袁世凱的咨文。

在後一咨文中孫中山說∶「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同;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旋即參議院舉行臨時大總統複選會,決議選舉袁世凱接任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並於是日發電給袁世凱,稱讚他為「中華民國之第一華盛頓」。

原來在南北雙方和談時,袁世凱也曾經流露出贊成共和的態度,但當時之所以袁世凱的態度不被南方所接受,主要是由於袁世凱堅持國會召集地點為北京。

現在由於同盟會急於改變自己在革命進程中被邊緣化的情況,便與立憲派一拍即合,原本那用來限制袁世凱的三個條件:

第一,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第二,孫中山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受任之時,大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辭職;第三,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制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之一切法制章程。

這三條規定,此時由於南京臨時政府接受了袁世凱要求在北京召集國會的要求,事實上已經支離破碎,不可能再起到孫中山預想中使袁世凱成為同盟會政治俘虜的效果了。

孫中山想以這三個條件達到兩重目的∶第一,建都南京,把袁世凱調離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統治的老巢,以削弱其勢力;第二,用《臨時約法》約束袁世凱,防止他實行封建軍事獨裁。

這時當然全盤告以失敗。

清帝退位詔書的消息,大約在2月2日的晚上傳到了北伐軍前線。

北伐軍方面聞訊以後,只能說是震驚不已。北伐軍目前的優勢如此之大,前方革命官兵尚在激戰之中,南京臨時政府怎麼能接受如此妥協、如此退讓的和議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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