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玩偶(1/2)
「凌晨老師,這是我們公司對於新人作者能拿出的最具誠意的合同,請您過目。」
咖啡廳中,方圓拿出了一個文件夾遞向了林一誠。
「謝謝。」
林一誠接過合同,一邊翻看一邊問道:「可以說明一下大致內容嗎?」
「好的。」
方圓微笑的道:「協議的主要部分就是您將《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的電子書版權交由我司代理,我司將提供全平台的推廣資源,而您的作品的淨收入將分配百分之三十給與我司,作為運營費用。」
「我沒有異議。」
林一誠點了點頭。
他記得網文作者的收入一般都是與平台五五分帳,而他只需要給中夏網百分之三十的分成,的確是很有誠意的合同。
「可以給我檢查一下嗎?」
虞欣躍躍欲試的伸出了小手。
「嗯。」
林一誠隨意的將合同遞給了虞欣。
一般來說合同屬於商業機密,外泄是犯罪行為,但他剛剛已經說了虞欣是他的「律師」,所以不成問題。
「唔……」
虞欣認認真真的翻看著合同,像是真的能找出什麼問題一般,林一誠也沒指望她能說出個所以然,面不改色的對著方圓說道:「合同方面我暫時沒有其它意見,不過這種事不能草率,請給我幾天的時間……」
「這裡有一項條款不合理。」
虞欣忽然出聲說道。
「啊嘞?」
林一誠愣了一下,愕然的看著身旁的短髮少女,「小魚兒……」
他對於合同什麼的當然不會粗心大意,所以才會提出需要幾天時間考慮,這也是為了去向律師諮詢……
虞欣的媽媽的確是律師,但是法律知識又不能遺傳,所以他也沒把她之前的話放在心上……這個傢伙不會真懂法學吧?
「方圓編輯。」
虞欣皺著小鼻子,將手上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指著一項附加條件說道:「這一條『甲方擁有協議作品的其它版權的優先收購權』……不大合理吧?」
「嗯?」
方圓也呆住了,而後乾笑的道:「虞欣小姐,這是我們公司的制式合同的標準條款,一般情況下不會使用此項約定,您大可放心……」
「既然這樣刪了也無所謂吧?」
虞欣毫不退讓的道:「這一條內容屬於霸王條款,如果阿誠的的其它版權想要出售給第三方,就必須先問過你們的意見,這非常不合理,我認為應該將其刪除。」
「……您說的有道理。」
方圓眼角一抽。
這一項條款確實是中夏網對於新人所設立的小陷阱,如果林一誠現在是著名作家的話,絕對不會看到這條內容。
無論哪個行業,新人一般都只有接受而沒有商量的餘地,只有等到做出成績,才能擁有坐上談判桌的權利。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天才就擁有特權。
「我謹代表公司同意修改合同,請問還有其它訴求嗎?」
方圓客氣的道。
「沒有了……吧。」
虞欣又翻了翻手上的合同,而後邀功一般的看向了林一誠,笑容燦爛的嘚瑟道:「我沒有騙你吧?」
「好棒棒哦~」
林一誠有些反應不過來的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小腦袋。
「你的這種語氣是想找我吵架嗎?」
虞欣嫌棄的拍開了林一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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