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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長安賭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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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日,康廉再一次領命,去集市上採買些布匹回來做衣裳。

才入李府那段時間,他是絕對不敢出門的,生怕一步邁出,便有京兆府或者大理寺的公人沖將出來,將之繩捆索綁了去。直到李豫登基,李汲官升五品,估摸著再沒人敢私捕其奴了,這才主動提出請求,說小人終究是商賈子弟,對集市和物價都熟,日後採買之事,不如交給小人來做吧。

李汲知道他本浮浪子弟,這不但與人為奴,還始終大門不邁的,必感憋悶,多半是打算出去散散心吧,也便允准了。

就此李府各種採買任務——除非是叫菜農、貨郎到門前來這種小生意——全都交給了康廉,他倒是每每圓滿完成,買回來的東西或青鸞,或崔措,都表示滿意;且在價錢方面,即便有所中飽私囊,估摸著也不會多,大傢伙兒睜一眼、閉一眼,也就過去了。

這日康廉領了兩百錢去買布,因為只是給僕役做衣的粗布,按照時價不足百錢一段,須買兩段,即便康廉身子骨弱,一個人也能扛得回來了,故而並無他人攜行。

最近這幾個月,長安城內的物價稍稍有所回落,不過具體到李家,反倒有所虧欠。這是因為李豫在與元載商議過後,一方面為了示恩於百姓,另方面也為穩定物價,便即下旨,更改錢法,無論乾元錢還是重錢,全都跟開元通寶等值。物價因此穩定,甚至於還有回落,但李家收藏了不少的乾元錢和重錢——多數是塞在酒罈里送進門的——里外核算,稍有損失。

——這也是李豫的本意,因為唯有中上等人家,才會收藏當十之錢,老百姓手裡只有通寶,等於說貶富人之財,而歸利於小民。

且說康廉一出李府,當即大步疾行,直奔東市而去。入市後左右環視,無人盯梢,便側身蹩進了一家茶肆——不是喝茶的,是販茶的,屬於奢侈品店。他卻沒瞧見,常恆手把幡杆,就在街角窺看,隨即就地將幡杆一插,做起口舌生意來。

康廉進店後不久,便即喜孜孜地步將出來,雙手托在腰下,腰裡鼓鼓囊囊的,肯定不止兩百錢啊。隨即他拐過兩個街角,來到一家並無旗招的小店門前。倚門立一大漢,嘴裡還叼根草莖,見到康廉,當即咧嘴笑道:「三郎又送錢來了?」

康廉拍拍腰下,昂首挺胸道:「今日定要還本!」

「那便請進吧,恭祝三郎旗開得勝。」

轉手撩開門帘,放康廉進去。門內是一個小院,狹窄而長,至頂頭才是三間屋舍,門窗緊閉,以便呼盧喝雉之聲,不至於傳將出去。

其實早在貞觀年間,朝廷便下旨禁賭了,隨即將相關條文寫入了《唐律》之中,規定開場設賭或者窩賭者,不得財物受杖一百,得財物則依盜竊罪論處;贏家獲利五疋以下的杖一百,五疋以上徒一年;即便輸家,也以從犯論罪。

不過麼,為了提倡尚武之風,若以弓箭等武藝賭勝,無論下注多少,都不犯法;若賭飲食,或者所獲利市都換成飲食,亦不治罪。

然而賭風難禁,因為唐太宗李世民本人就好賭,其後數代君王,以及當朝權貴,亦往往聚眾賭博,則上樑不正下樑歪,再要求老百姓遠離賭博,怎麼可能嘛。

根據粗略的統計,如今長安城內的賭坊不下百家之多,而只要找穩靠山,及時上供,並且不大肆宣揚——比方說門口豎起賭旗,或者呼喝聲驚擾了街坊——京兆府及長安、萬年兩縣,也都權當沒看見,是不會嚴查整治的。

再說康廉熟門熟路,直接來到院落盡頭,推開一扇門,閃身而入。屋內烏煙瘴氣的——因為輕易不開門窗——擺著四五張桌案,全都圍滿了人。康廉逐一掃視,最終認準一案「攤錢」,蹩將過去。

「攤錢」乃是一種新興的博戲,又稱「白打錢」,首先在案上排出四文錢來作為標示,然后庄家隨手取一把錢置於竹筒中,搖晃出聲,再請賭客押注。筒中錢以四除之,若餘一,則押第一枚錢者勝;餘二,則押第二枚錢者勝……倘能除盡,莊家通殺。

賭博的種類很多,比方說傳統的「六博」、「樗蒲」,還有「藏鉤」、「龜背戲」等等,以及新起的「葉子牌」;鄉間尚有鬥雞、斗鵝,但要求場地過大,長安城內就不方便搞了;據說南方還盛行斗蟲之風,畿內則尚未流行。

相比起來,「攤錢」的速度最快,而且不必任何技術,是個人就能玩兒。康廉本是奉命出來買布的,不可能終日沉湎於此,故而選擇了這種賭博形式——前幾回來,也都是玩的「攤錢」,回回被莊家殺得大敗虧輸。

然而賭徒的心理嘛,越是輸,便越想還本,尤其總覺得按照概率來說,我輸那麼多次,總該贏一回吧……問題賭博這路事兒,往往不看概率,而看莊家的手段。具體到「攤錢」,賭客不需要任何技術,純靠運氣——雖說莊家總會搖動竹筒,使筒內銅錢相碰出聲,但一百萬個人裡面,也不見得有一個真能聽聲而辨數吧——莊家卻需要技能,不但他那所謂的隨手一抓,其實是多是少,心裡有數,想通殺再簡單不過了,而且傾進竹筒里是多少文,再倒出來,未必還是原本的數目……

由此康廉賭不移時,只贏了兩把,卻連輸十多把,把尚未捂熱的錢又全都交給賭坊了。他輸得面孔赤紅,五官扭曲,雖不甘願,卻也只得拍案道:「你這桌案,所置風水不好,於我大不利——且異日換過了方位,我再來大贏一場!」

說著話,扭頭便要離去。

一般情況下,賭坊是不肯讓人就這麼輕鬆離開的,總須贏光賭客腰裡銅錢,甚至於將衣衫都扒下來抵帳,才容他去。但開賭坊的,既講究拴住賭客之心,求個長久生意,又不大樂意招惹事端,則康廉原本是康老胡之子,如今入李二郎家為奴,大傢伙兒都知道啊,由此不便強留。

只是賭坊不留,自有人留,康廉才剛邁步,側旁便伸出一條毛茸茸的粗胳膊來,一把摟定他的脖子,隨即是一聲暴笑:「康小三,幾日不見,你又耍上錢了,是贏是輸啊?」

康廉定睛一瞧,不禁微微一個哆嗦,原來此人非他,正乃「霸王」元景安是也。

他跟元景安素有交情,原本是不怕的,問題元景安此前也同樣巴結上了李汲,為了李汲的婚事跑前跑後,乃生怕這廝口風不牢,將自己參賭之事去告知了李汲。由此驚怕,急忙擺手道:「輸了,輸了……我還有事先走,改日再請老元你吃酒吧……」

他想要掙脫元景安的擁摟,問題就那小身量,一點點氣力,焉能奈何得了元霸王?元景安卻也唉聲嘆氣:「某也輸了——康小三,借些錢來吧,我回本了便還。」

康廉苦著臉道:「早對你說過我輸了,如何還有錢相借?」

元景安朝康廉腰間一拍:「這須不是錢?!」

康廉忙道:「你也知我近日跟了李二郎,這是主家給的買布錢,如何能借你?速速撒開手,我還要去採買,倘若誤了二郎之事,便你也吃不了兜著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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