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倫理鬧劇(1/2)
李汲左右一打量,估摸著自己追趕崔棄,不小心跑進人家後院花園裡來了——本來嘛,這般大戶人家,外院、內宅,必設門禁,有僕役把守;但正寢本來就在內宅啊,所以他一路跑過來,雖也曾見幾名奴婢,卻並沒有人攔阻。
這花園中種了不少的楊柳,正當仲春,柳條青青,垂若絲帶。此外各處還植滿了花卉,半數都是春花,恰是爛漫盛放之時,見之使人精神不由自主地便是一暢。
然而李汲不禁腹誹:不愧是數百年的世家,還真是有錢啊!雖然綠植遮眼,不能一眼望盡整座花園,但大概齊估算一下,怕不比自家的宅邸還要大些?長安城內寸土寸金,崔光遠猶能置起偌大產業,他錢都是打哪兒來的?
固然崔光遠的寄祿是太子少保,從二品,俸料、祿米、職田、力役加起來,將近自己的十倍,可即便自己能夠月入六七萬錢吧,置辦得起那麼大的府第麼?何況崔家還不僅僅這一所宅院。
這麼大的地方,自己可往哪兒去找崔棄啊?況且還是別人家裡,方才一時心急,不及考慮,拔腿猛追還則罷了,這既然把速度放慢下來了,還能夠到處亂躥麼?
無計可施,只能先折回去見崔光遠啦——也問問他,你究竟是怎麼「好言相勸」崔棄的哪?是不是以主待奴,你覺得只要不疾言厲色,拍桌子瞪眼,就算「好言」了?
正待轉過身去,原路返回,突然耳畔傳來一陣低低的啜泣聲。李汲精神當即便是一振——找到了!隨即卻又緊張起來——小丫頭哭了?看起來崔光遠迫之過甚啊,別因此破壞了她對自己的好印象。
趕緊得去跟她說清楚,不是我要逼婚,是崔老頭兒自家送上門來的……
循聲而去,繞過幾株楊柳,眼前豁然開朗,得見一片清澈的池塘,水面上還漂浮著團團蓮葉……嗯,自己方才估算有誤,這花園啊,足有三個自己家那麼大!
池塘邊上,一個瘦小的身影蜷縮成一團,低垂著頭,隱有抽噎聲傳出。李汲小心翼翼地緩步走過去——別嚇著小丫頭,好不容易尋著了,她若是再跑,恐怕就真追不上啦——只見崔棄面對池塘,蹲踞而坐,兩手環抱雙腿,面孔則埋在雙膝之間。
李汲走到崔棄身邊,小丫頭身子微微一顫,貌似是察覺了——以她的素質,必定耳聰目明,雖在情緒劇烈波動之際,也不至於發現不了吧——但卻並無逃去的跡象。於是李汲便大著膽子,盤腿在她身邊坐下。
想要安慰幾句吧,卻偏偏無話可說。李汲不是沒見過女人哭啊,但見崔棄落淚卻還是頭一回,深感手足無措。其實他本是個心思敏銳、口齒伶俐之人,但當此情境,頗有些患得患失,生怕說錯一句話,便會徹底破壞了崔棄對自己的好印象。
但也不可能長時間這麼沉默下去。崔棄跑掉還則罷了,自己乃是崔府之客,突然間不見了影蹤,必定會派人來尋啊,到那時候,恐怕就沒法再跟崔棄交談,剖析自家心曲,以求取對方的諒解了。
因而先自痰咳一聲,清清嗓子,然後柔聲問道:「崔公……適才都與你說了些什麼?」
崔棄維持著以手抱腿,以臉埋膝的姿勢,卻屁股一扭,平地轉了九十度,把脊背亮給李汲。
李汲不由心驚,忙道:「不管崔公說了什麼,都與我無乾的。我對你的心意,你應該知曉,而你的志願,也對我說起過,我是絕不會勉強於你的。只不過《戶婚律》上有些胡亂規定,實不便硬性冒犯,咱們最好籌思一條兩全之策……」
唐朝在法律上,大致分人為三等,一是官人,二是良人,三為賤人。所謂官人,主要指流內(有品級的)官員,在某些情況下,也兼及流外之官;良人是必須納稅服役的普通百姓;賤人則指官私奴婢,雜戶、太常音聲人等等。
《戶婚律》明確規定,禁止良賤通婚,違者視其身份等差,分別判以杖刑或者徒刑。並且就嚴格意義上來說,即便是官人和良人之間,不同等級的賤人之間,也都不允許嫁娶。
當然啦,感情這玩意兒,往往不因身份而產生,且官人在觸犯法律條文之後,也往往能夠糊弄過關,不受懲處,因而《戶婚律》上的很多規定,最終不過一紙空文罷了。只是身份若相隔太遠,官人而娶奴婢為正妻,多半還是逃不過去的。
因此李汲過往才一開口試探崔棄,崔棄就表示不願與人做妾——以她的身份,壓根兒沒想過可以當李汲的正室。也由此李汲雖然並不看重身份、等級,除非萬不得已,也不打算以身試法,而一直在考慮一個兩全其美之策。
最好的狀況,就是崔光遠不但釋放崔棄,抑且願意收她為義女,那跟李汲的身份就般配了。退一步,考慮另外找一名官員,請求收養崔棄,認作己女。不過這個人不好找啊,有誰願意冒著家聲被玷的風險,去收一名釋奴為女呢?原本寄希望於康謙,老胡好歹掛著個試官呢,只可惜……
李汲正想要把自己的打算向崔棄和盤托出——不管能不能成,起碼得讓你知道我有在想啊,有在謀劃此事啊。然而尚未開口,崔棄卻將腦袋稍稍一抬,隨即伸手抹了把眼淚,抽抽噎噎地低聲說道:
「家、家主說,其實……其實他是我的生身之父……」
李汲聞言,當場就傻了——我靠這是什麼神展開?大戶人家倫理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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