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公家賄賂(2/2)
李汲心說:我這就算受賄了吧……可是對方也無請託,純是奉送,真要論起受賄人,該是嚴莊!當下關照青鸞:「單尋一處收藏,勿與家計相混。你放心,我不犯王法,此乃公用之錢。」
其實青鸞看似有些天真,對於官場上的事情,懂得倒還不少——昔日迎來送往,那些官員在酒酣耳熱,懷裡還摟著官妓的時候,什麼齷齪事兒不敢宣之於口啊——聞言會意,也便相信自家郎君,不再多問了。
她估摸著,這確實是賄錢,但不是賄賂李汲個人的——自家郎君應該還沒那麼大能量吧——而是賄賂左英武軍,甚至於全體英武軍的,李汲只不過經手罷了。類似國家部門之間的利益交換,實話說並不鮮見,尤其相關禁軍之事,只要別到處聲張,一般情況下沒人敢查吧?而即便查將起來,也可隨便推個人出去頂缸,自家郎君既然和奉節郡王交好,應該不難撇清……
點算康老胡送來的,足足一萬五千錢——竟當李汲本人薪資的三倍有餘!有了這筆錢,李汲便即放開手腳,五日一小宴,十日一大宴,分批拉攏劉希暹以下的各級神策軍將,並且通過這些軍將,於普通士卒,也都有所賞賜。
他本人不居功,稍稍暗示,此乃皇太子殿下所賜也。軍將們原本還有些不大好意思——怎麼老讓二郎請我們啊——甚或有些擔心害怕,但聽說是太子之賜,也便坦然接受了。
終究都是些大老粗,又守備外朝,對於宮中的波譎雲詭不甚瞭然,那麼既然聖人已經正式冊封了皇太子,則皇太子之賞便是聖人之賞啊,如何取不得?
哦,還是有區別的——聖人之賞,可以到處去炫耀,太子之賞,大傢伙兒悄悄揣兜里就是了。並且二郎也說啦,觀軍容使和都虞候別有賞賜,他們也不會跟咱提,咱也不要去跟他們說,「啞巴吃蠶豆——心裡有數」便可。
具體到啖庭瑤和劉希暹,自然得竇、霍二宦,或者馬燧去拉攏。不過估計那幾位,尤其馬燧,並沒有多深厚的家底——他如今品位還不如李汲呢——李汲倒也不吃獨食,獻給竇文場四千錢作為活動資金,由得他去跟那兩人分配。
他不可能直接給馬燧錢,主要是找不出合適的名目來,獻給竇文場就方便多了,只消說是奉節郡王之意便可。
拉回來說,宴請神策軍將,李汲也懶得再找別處了,就定在平康坊中曲的呂妙真家。一則呂家膳食做得確實不錯,本身格調也位居中游,款待那些六品以下軍將,肯定不丟人啊;二來常去包席,李汲趁機便跟呂妙真商量,咱們打個折扣如何啊?反正都是些粗人,也無須素素姑娘出面應奉。
——真要是請出素素姑娘來,估計他一頓飯就得把一個月的額外收入全都填進去!
呂妙真倒是同意了,主要原因是素素這陣子行情看降……但提出請求,素素每月都有不方便的時候,二郎你多挑那幾日前來包場,如何?
李汲自然想不到,他時常往呂妙真家跑,甚至於還偶爾留宿——客人有要求過夜的啊,他怎麼可能先撤呢——遂引發了青鸞更大的疑心……
青鸞幾乎就可以認定,那什麼呂妙真家裡有一隻小狐狸精了,就不知道是否前日所見男妝的那一隻……但她終究是妾,出身又低,自不敢跟李汲吵鬧,甚至於不敢攔阻,只是每常流露出哀怨之色,並且轉彎抹角地打探:郎君今日又要去吃酒麼?都請了些什麼人啊?由何人作陪?既是用的公錢,也不必吝惜,是不是多喚幾個姑娘前來應奉?卻不知那呂家當紅的姑娘是何名何字,有些什麼技藝?
並且,青鸞在床笫之上,逐漸放開,甚至於索求無度——她想趕緊懷上個孩子,有了依靠,則不管郎君如何出去浪,自己的地位也可安泰了。即便李汲身強體壯,也不由得心裡打鼓,暗道:也就是我,換了旁人,或者歲數稍大些,如何經受得起啊……那些妻妾成群的,難道都是天生偉男子麼?還是只用來裝點門面,純為養眼?
如此光陰匆匆而過,秋去冬來,繼而邁過年關,進入了乾元三年。
年前不久,千夫所指的宰相第五琦終於去位了。
實話說,李汲對第五琦並沒有什麼惡感,並且不得不承認,在當世官僚之中,他也算是個善於理財的傑出人物。奈何受時代的局限,為環境所制約,第五琦主掌國家財計後,所獻諸策,都只是搜刮民財,涸澤而漁罷了——長安米貴,第五禹珪終不能辭其咎也,並且就康老胡所言,別處的物價漲幅也並不比長安為低……
在這個仍舊使用金屬貨幣的年代,尤其朝廷威信大挫之餘,第五琦為了支撐局面,竟然連出發行大錢的餿主意——先鑄乾元重寶,一可當十,繼而又鑄重輪錢,一可當五十。但一枚乾元重寶,當然不可能有十枚開元錢那麼重,重輪錢距離五十枚開元錢更是差距甚遠,這自然會導致民間爭相盜鑄,由此錢賤物貴,物價猛漲,百姓難以為生,怨聲載道。
百姓怨望朝廷,而朝臣不但歸咎於第五琦,甚至於舉凡天災人禍,地方動亂,盜賊橫行,流民造反,將領叛變,只要出什麼事兒,立刻雪花一般劾奏呈上,請罷第五琦相位。最終,大概連李亨都實在忍不下去了,乃於十一月初七日下詔,貶第五琦為忠州長史。
第五琦在位時尚且謗聲不絕,這一倒台,更加千人踩萬人踏——也是官場的通例了——其後不久,便有匿名告發,說他曾經接受過二百兩黃金的賄賂。於是唐廷遣御史劉期光追之於途,詳加審問,第五琦回復道:「二百兩金,重十三斤,如此榔槺大物出入,如何瞞人啊?我忝為宰相,豈敢收受?倘有真憑實據,便請依律治罪。」
劉期光回稟李亨,說第五琦說這樣的話,等於就是承認了……於是一擼到底,罷其官職,流放夷州。
那是乾元三年二月間的事,李汲其後從李适處聽聞此訊,反倒為第五琦打抱不平。他對李适說:「我固不值其法,然其人實有才也,或者限於一州一道,不能運轉天下而已。然無真憑實據,便誣以受賄,竟然遠流,則此後何人還敢任事啊?」旋問:「第五既去,誰掌國家財計?」
李适回答說:「已下詔,自河南召還劉晏,任為戶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