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掃貨(1/2)
「你好艾爾莎小姐。」鄧肯說。
「不要叫我小姐,我只是一個廚娘罷了。」艾爾莎說。
「做生意的時候,哪裡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鄧肯說。
「您需要什麼?」艾爾莎問。
「很多。」鄧肯說,「首先我需要一把武器。」
「您是一個術士,也就是說您需要法杖?」艾爾莎說。
「法杖也可以,但我比較傾向於刀劍類的武器。」鄧肯說。
就近戰能力來說,其實法杖並不弱。黑暗精靈的法杖都是可以當鈍器使用的。以為接近到法師術士內圈就可以隨意蹂躪施法者,這個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一個經過訓練的施法者,完全可以使用法杖打出巨大的傷害。當然刀劍也可以,不過刀劍類法器真正勝於法杖的地方,在於唬人。
刀劍橫在脖子下面,和法杖橫在脖子上面,威懾力是完全不同的,即使實際效果完全一樣也不行。
而且拿著一把刀,人家自動就會覺得近戰也很厲害,下意識的就會避免近戰,對鄧肯來說安全了不少。
「剛好我帶了一把很合適的。」艾爾莎拿出一把尖刀。
這刀寒光閃閃,主要由寒鐵和秘銀構成,用的夾鋼工藝,就是用一塊寒鐵一塊秘銀放在一起,然後摺疊又摺疊,使兩者融為一體,鍛打成型,浸入魔力藥水中。
洗出來就會形成非常美麗的花紋,明亮的是秘銀,烏黑的是寒鐵,秘銀具有法力親和能力,所以這些花紋可以導引法力,乃是非常好的法師用武器。
問題是這刀的造型看著實在是太熟悉了,活脫脫一把殺豬刀。拿著殺豬刀上戰場,這形象未免也太搓了。
「這個是……」鄧肯不是很滿意。
「這把是屠夫套裝中的一把,叫做放血刀。」艾爾莎說。
殺豬刀倒的確是用來放血的,從喉嚨那裡捅進去,直接捅進心臟,把血放乾淨了才燙皮下毛。所以叫做放血刀也沒錯。
屠夫套裝是一整套裝備,包括放血刀,剝皮刀,切肉刀。其中切肉刀其實並不是刀,而是一把斧頭。
還有殺戮圍裙,防割手套,防滑皮鞋等等,不過那些鄧肯都不用不上,所以也不用拿出來了。唯一有用的就是這把放血刀。
「沒有別的造型嗎?」鄧肯說。
「我是個廚師,你還想我能給你龍來什麼武器?」艾爾莎說。
「那好吧。」鄧肯也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他的刀已經損壞了,因為還沒有洗清嫌疑,所以不可能從正常途徑重新獲得武器,只能走這樣的地下交易。
「就只要一把刀嗎?」艾爾莎問。
「還有鎧甲,要支持隱身術的。」鄧肯說。
支持隱身術,並不是說附帶隱身術。支持隱身術的意思,是鄧肯使用隱身術的時候,身上的皮甲不能拖後腿。
好像精金盔甲,防禦力非常強,然而普通法術對精金不起作用,所以隱身術也沒用,穿著精金盔甲使用隱身術,人家依然能看見一大坨盔甲,頂多只能COS無頭騎士,隱身是沒法子隱身的。
也不是說秘銀盔甲就一定支持隱身術,很多秘銀盔甲附帶強力魔法,和隱身術可能會有衝突,那也是不支持隱身術。
「我有一套龍皮甲,挺好用的。」艾爾莎說。
這語氣,鄧肯直接問:「這套龍皮甲有什麼問題?」
「原來的主人是個灰矮人。」艾爾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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