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法蘭西不缺皇帝 > 92.民權還是民職

92.民權還是民職(2/2)

目錄

「那位夏特萊公爵呢!」

「二十里弗爾吧。」

「然後就是這些人,毀掉了每年幾億里弗爾的特權收益。」哥昂說完,對艾津公爵致敬了下,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凡爾賽遣興館,他也回家鄉去了。

艾津公爵這時候聽到遠處聖路易教堂里傳來的讚歌聲,才覺得有些疲累,他眼前擺滿了議案文稿,足足有三十多條新通過的法令,「一夜間,把前面好幾個月的想法全都解決了,但是要把這些東西給實施下去,該是多麼艱難的事啊!我們的頭腦和嘴巴速度太快,心思太高,現實世界完全跟不上啦。」

可國民議員們卻不管這些,在認可農民大暴動並廢除了舊制度後,他們又集合起來,要求直接發布新的權利宣言,有了宣言後,便能著手立憲的大事了。

這時,巴黎市長巴依,和國民自衛軍總司令官拉法耶特侯爵也送信來,督促國民會議儘快完成這件事。

為什麼在立憲前,還要頒布下宣言呢?

美國獨立戰爭是這樣的,法蘭西也不會例外。

原因是這樣的,宣言可以被看作是檄文和旗幟,美國人民起來鬥爭的那刻起,他們就認為擺脫了英國的桎梏和奴役,雖然他們還未建立起自己的政府,但首要的先必須宣言自己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再用這些權利來建國。到了國家建立起來後,他們還能用宣言裡所認可的基本原則,融入到憲法裡去,振奮民族的精神。

所以可以把宣言看作是啟端,而憲法則是最終的結果。

也可以把宣言看作是工具,那憲法就是最終製作出來的藝術品。

對法國來說,他們擺脫的是舊制度和波旁王室的束縛,建立起不受任何約束的國民會議,為了贏得全民族的繼續支持,它必須要頒布人權和公民權的宣言,這樣才可以用全法蘭西人的名義,掌握制憲的權力。

不過,並非所有的議員都贊同要搞個《人權宣言》來,所以國民制憲會議又發生了分歧。

米拉波伯爵就不甚同意,他在會議上發言:「以時局來看,我們雖然在這裡團結起來,但各省地方依舊騷亂嚴重,拒繳賦稅,軍團也處處變亂,王室御庫里根本沒錢,新的國庫又沒有建立起來。所以法蘭西和昔日美利堅面對的情況不同,我認為不要著急用宣言來宣揚民權,而應該先確立民職!」

米拉波的意思是,先把國家從動盪里拉出來,因現在國家什麼都沒了,王家監察官沒了,法庭沒了,稅務系統沒了,警察沒了,軍隊也惶惶不可終日,所以得趕緊搞出個官職體制來,取代舊制度來安撫民眾,並且儘快把新稅金給收上來充實國庫,而不是搞什麼公民權,那些在米拉波眼裡都是虛的,什麼時候確認都不算遲。

可穆內卻不同意,他說:「一部好的憲法應該建立在人權的基礎上並且保護人權,所以我們在立憲前,先要承認自然正義賦予每個法蘭西人的權利,這是所有的原則,必須要先立起來,這樣將來在制憲時,我們的方向就鮮明了——憲法裡的每個條款,都該是這部宣言最終形成的結論,所以宣言還應該簡短、易懂而明確。」

如果說米拉波和穆內所爭的,還是宣言的前後問題,那麼馬盧艾則說,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壓根不該存在,「這份宣言是危險的,沒宣言前無套褲漢和農民暴動起來,還存在著些畏懼,要是有了宣言,他們都會認為殺人、抗稅是天賦權利了。」

至於菲利克斯,則對國民會議說:「那得看諸君想要的,是立憲革命,還是共和革命了。」2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