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聯邦進步黨之成立(1/2)
因為西哀士的選舉法剛出爐,就遭到國民會議內外的口誅筆伐。
畢竟明眼人都曉得,這套選舉法排除了貴族門第,也排除了不名一文的窮漢們,最有利於擁有大量金錢的資產新貴們。
馬拉在《人民之友》報上說:「我呼籲人民起來反抗,砸爛這套選舉法,它這種以直接稅額為正比的代表制,等於將國家交到富人手裡,而一向被控制、壓迫和奴役的窮人,他們的命運將永遠無法通過和平方式得到改善。現在的法國,金錢對法律的影響已得到證實,但別高興得太早,人民既然能起來砸爛貴族的枷鎖,那麼他們也會砸爛闊佬們的枷鎖!」
羅伯斯庇爾則與佩蒂翁聯合在國民會議上發言:「任何公民,無論是什麼等級什麼財富,都有權力擔任公職。既然人權宣言規定主權在民,那麼所有特權,無論它是因門第還是因金錢產生的,都應該將其消除掉,否則即便制定出憲法來也將淪為一紙空文。」
德穆蘭則在《法蘭西和布拉邦特的革命》報刊上同樣抨擊說:「在巴黎,反對銀馬克制的呼聲是一致的,我相信在外省也會聽到一致反對的聲音。不然金錢勢力會在法國建立起新的特權政府來,繼續奴役壓迫人民。國民制憲會議通過的這條法律是多麼荒謬啊!我只需指出一點,那就是如果盧梭、高乃依等人還活著,那麼他們也會被歸納為消極公民一類,喪失被選舉的資格。你們喋喋不休的積極公民到底是誰?我認為積極公民就是那些勇敢攻打巴士底獄的人,就是那些為法蘭西開疆拓土的人,而不是那群遊手好閒空有大片田地和金錢的闊佬,他們就像聖經里所說的不結果的樹,雖然好看,但只配被付之一炬!」
《法蘭西信使報》上,勞馥拉也接到魯昂師父的一篇文章,便化名「魯斯塔羅.盧梭」刊登出來,在文章里魯斯塔羅嚴正指出:「我們剛迅速地從奴役走向自由,但卻會以更快的速度,從自由又走向奴役......」
可此刻在俱樂部的講壇前,「真身」菲利克斯卻對俱樂部成員們說:「沒有資金的注入,廠礦企業能崛起嗎?沒有積極公民的努力,消極公民的生計問題能解決嗎?你讓納稅不足一里弗爾的僱工和農民去參加省縣或公社的議會,他們將靠什麼來餬口呢?所以我認可國民會議的說法,那就是擁有私人財產的積極公民才是國家這個巨大企業的真正股東。至於消極公民們,我認為完全不用沮喪和生氣的嘛!這個選舉法會在消極公民內激發有益的競爭,消極公民會知恥而後勇,勤勞致富,先晉升為積極公民,再晉升為選舉人,再晉升為銀馬克的國會立法議員,我們向前看,某種程度上也就是向錢看,大家一起創造更多的物質,這才是這套選舉法的真諦所在!」(菲利克斯的發言,和法國歷史學家基佐的『發財去吧』的著名理論相合,和其餘所有理論無任何關係,特此聲明)
接著在成員們熱烈的掌聲中,菲利克斯再度提出改組政黨的想法,他高舉拳頭,宣布將「海峽俱樂部暨盧梭主義讀書會魯昂支部」和原本的法蘭西共和黨徹底合併,組成新的名曰「法蘭西聯邦進步黨」的政黨組織,此後這座禮拜堂便改為「聯邦進步黨俱樂部」,不但有會費的門檻,且只有黨員准入。
如有不服氣的,可以退出俱樂部。
少部分幾位當即抗議離去,絕大部分都繼續坐在俱樂部長椅上。
接著聯邦進步黨的黨徽:白色魯昂城為背景,黑色聖矛居中穿過江浙浙湖浙,兩側是金色麥穗,其下是一行銘文「革命即是進步」的圖案模型,便掛在講壇的後壁上。
同時,黨章也被菲利克斯宣讀出來:
目標一,率先在下塞納省先建成「一省之革命新貌」;
目標二,聯邦進步黨秉承法蘭西聯邦主義,宣誓服從國民制憲會議即未來的立法會議,效忠國家和民族;
目標三,進步主義,即改善工商業,改善農業,改善民生,促進稅制、政治的公正平等,一切為了進步,為了一切進步;
目標四,本黨為成員精誠友愛的聯合體,宗旨便是積極參與競選,是集團競選,獲得在本省乃至全國執政的優勢地位,以求無限制實踐進步主義......
接著,新成立的聯邦進步先進行黨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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