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丹東(2/2)
對方接住後,大笑起來,然後將金幣含在嘴裡,穿上了衣服和褲子,等到把金幣放入口袋裡,才上前和菲利克斯握手,「喬治.雅克.丹東,巴黎司法界的新角,剛剛取得學士文憑。」
這時菲利克斯才看到,丹東的身材異常高大,面目全是天花留下的坑坑窪窪的麻子,但他嗓音洪亮,體魄健碩,看起來精力勃勃。
「菲利克斯.高丹,索邦法學院的學生,剛剛取得業士證書,還未能學士畢業。」菲利克斯答覆說。
「中學在哪裡肄業的?」
「魯昂的奧拉托利學校。」
握著菲利克斯的手明顯緊了,丹東驚喜地喊起來,「我是在香檳省特魯瓦的奧拉托利學校畢業的!」
那我倆也可以算是校友吧......
兩人很自然地沿著河畔往巴黎的東側走著,「你在索邦的法學院可不容易,那裡的學士證書雖然很有價值,但太難取得了,白日沒休的禱告和課程,晚上就得伏案寫論文,數不清的論文,隨時都可能被教授和神甫給『槍斃』掉,有的外省聰明人,三年五年也拿不到學士證書,更沒法在畢業後成為巴黎高等法院的註冊律師。」
「你卻取得了。」
丹東笑起來,他很坦誠,「我的學士證書才不是在索邦法學院取得的,而是去蘭斯學院取得的,那裡根本不嚴格,說實在的,可以花錢買,我就是這麼做的。」
「我應該向你學習,走捷徑。」
「聽著菲利克斯,這番話就當作過來人對你的忠告,取得法學院的學士證書只是起步,身為律師必須要有官職才可以。我借錢負債,買到了學位不假,但我卻沒錢買官職,結果快一年下來,我沒有開業,當現在我還只是高等法院檢察官僱傭的辦事員,坐著冷板凳。」
律師沒開業,就代表著無任何收入,更不會有名譽。
丹東給出的解釋是,律師打官司,最來錢的當然是商業官司,他的目標就是要成立個屬於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但這一切的前提,要有個官職。
按照法國人的迷信,貴族、金融資產階級哪怕是普通市民、農民,他們都是信任有官職的律師,對方只要有官職,便是「官家人」,是值得委託的。
「那說起這個,我父親曾經想為我在巴黎買官職來著,但我拒絕了。」
「那你太傻了,菲利克斯。」丹東唏噓道,然後他極力勸說,菲利克斯你必須要在取得學士後,雷厲風行地購買個官職,「我給你算筆帳,首先官職能讓你的司法生涯如虎添翼,然後法蘭西當官是有收入的,即便花了錢,但幾年也能收回成本,再者整個巴黎城裡只要你是官,所有的富人都對你青眼有加,他們會爭著把女兒嫁給你。聽著菲利克斯,你千萬得買國家的公職,不要買那些技術類官職,因為根本不值得。」
等到丹東滔滔不絕完了,菲利克斯就打聽說:「那你呢?」
「自中學肄業,我已經呆在巴黎足足五年,可但現在依舊沒有顯達,作為個沒有開業的律師,我沒有收入甚至還背負著債務,這種日子在巴黎太難熬了,我捨棄了所有花錢的娛樂,過著斯巴達式的生活,我只擊劍、打球,然後在半夜跳入塞納河游泳,唯一的花銷便是吃飯,然後一個月去次戲院,沒辦法,我嗜戲如命。沒錢便什麼事都做不成,我無法收取訴訟費用,無法向心愛的姑娘求婚,更無法衣錦還鄉,我得掙大錢,我知道回到故鄉的路,只能從巴黎走過去!我看中了一個樞密院推事的職務,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