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鑫的金手指(1/2)
格林姆迦爾的計時方式,和林鑫故鄉的換算比例,大同小異。
同樣:一天有二十四個小時,每個小時有六十分鐘,每分鐘有六十秒。
而不同的地方……
這裡的月份並沒有大小閏平之分,每個月都是三十天,一年分四季,整體十二個月,共計三百六十天。
在這個基礎上,原住民沒有『七天一周』的概念。
倒是每隔一段時間,約莫在月中和月末時,會有一個類似於猶太教『安息日』的休息時間存在。
根據林鑫的了解,原身『馬納多』是大約二十一天前受召降臨格林姆迦爾。
按照他自己的時間觀念換算一下,就是三周。
因此……
「還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第三次浪潮就會爆發。」
第二天,林鑫一大清早就被老神官叫醒,強制接受了神官職業的正式教導,得到了『治療』和『扣殺』兩種技能的基礎知識。
這些,都是原身『馬納多』已經付過學費的研習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事實上,異邦來客支付的學費,是給各職業導師的勞務報酬,林鑫要想學神官系技能,應該再支付一次對應的費用才對。
這方面,老神官明顯是一片好心,以『轉生者既然有權繼承原身的一切,那已經習得的職業技能,自然也包括在內』為由,直接就教授了對應的知識。
而林鑫自己這邊……
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極其罕見的『即便沒有肉身,單憑強韌的靈魂也能穿越世界』實例,所以對應的天賦自然不會低。
甚至遠超原身。
然後……
大約上午七點鐘左右,僅僅耗費幾十分鐘時間,便已經初步掌握『治療』和『扣殺』兩個技能的林鑫,就被『趕出』了神殿。
須知,格林姆迦爾的原住民雖然有義務為異邦來客提供最基本的幫助,但也不是在無償供大爺。
歸根究底,眾神也是為了得到強大的戰力援助,才會在『天界盟約』里加上這樣的條例。
因此,赤月事務所的那種做法,也算是一種『考驗』手段。
道理很簡單:
本土正在遭受超時空天災『浪潮』的侵襲,誰還有功夫去養非親非故的閒人?
如果一個月的時間,連二十枚銀幣都賺不齊的話,這樣的人也就沒必要去進一步關注、培養了,任其自生自滅就好。
綜上所述,昨晚提供給林鑫留宿的那間小臥室,自然不可能一直給他使用。
要知道,原身『馬納多』身邊的那幾個隊友,現在還住著最廉價的宿舍。
一間房裡擺兩個破舊的雙層木床,床上連被單都沒有,只是鋪著乾燥的草堆。
據說,如若他們支付不起今後的租金,接下來就得搬出去睡馬廄。
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現實。
而眼下……
「昨天傍晚聽老神官說,因為『天界盟約』有著絕對的束縛性,所以每一位異邦來客在『浪潮』爆發期間,都會被『龍刻沙漏』強制傳送到事發地點。」
「換句話說,當那種超時空天災降臨,應盡的『義務』是逃不掉的。」
時值早晨七點半,林鑫獨自走在歐爾多納城內的某處集市街道上,正以右手托著下巴,皺眉思考著。
「我現在擁有的資本,是原身馬納多在加入神殿,獲得神官職業時,統一分發的最次級神官服一套,以及一把類似甩棍構造的三截伸縮式鈍器手杖。」
「前者的背後位置還被箭矢射穿,有一個破洞,後者……」
林鑫低頭看了看自己左側腰間的鈍器手杖,上方已經有許多凹痕存在。
「昨天因為急著救人,原身『馬納多』持有的包裹,都被他的同伴拿著,當時由於我的出現實在過於突然,那些東西也沒有被留在神殿。」
「可惜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些行李之中,錢財倒是小事,不過幾枚銀幣和銅板,但有一份由原身親自繪製的城外地圖,可是很寶貴的東西。」
「現在,卻是不方便再去開口索要了。」
講真,雖然『天界盟約』規定,轉生者有權繼承已逝原身的一切,但法外仍有情理存在,至少林鑫自己是沒想過要毫無眼力見兒地死板借勢。
他甚至覺得,自己最好不要和原身的隊友碰面,以免雙方都很尷尬。
而在這種前提下……
「我雖然沒有親身體驗過冒險者們執行任務委託時的經歷,但即便是同類型的遊戲,大多也得講究『團隊配合』這一說。」
「單獨一個神官就跑出去獵殺怪物,那是腦殘、找死。」
「現實可沒有無雙模式隨便開,至少現在的我還做不到那種程度。」
「所以……」
林鑫心念一動,呼出了昨天偶然發現的虛擬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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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Kevin(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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