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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沒有人比朕更懂魂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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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那顆綠金精黯淡下來,在朕手中碎成了一地的粉末。

跨越萬里,時隔百年的遙遠聯繫,本就飄忽不定,但朕分明感應到,隨著這顆綠金精的崩碎,我們二人的關係就此中斷。

難道番婆子和朕的緣分由此而盡了嗎?

拂菻註定救不了,大明多半也要砸在朕的手裡嗎?

以朕的本事,殺點人,帶著親軍把八旗拼光倒也不是問題,但之後十年的旱災,北方赤地千里,流民不可勝數,那連天的義軍殺光一營又會冒出一營,禁軍再能打,都是扛不住的。

朕到了四十五歲,天理拳和庶人劍就會由盛轉衰,此乃天道,所以最多把國祚撐到崇禎三十年。

就算沒有大清,不管是大明朝苟延殘喘,還是大順、大西,只要不變法改革,這「天朝上國」不求上進,只求綿延,等英吉利人打進來,還是一樣要割地賠款。

不過話說回來,這顆綠金精是朕入宮之初就無意間得到的,倒是朕一直戴在腕上的這條手串……

怎麼感覺一直戴在身上呢?

突然一道炸雷在腦中響起,朕記起來了,這是皇兄給朕的。

萬曆四十六年,羅斯使節團抵京,想要面聖,但就在這年初,奴兒哈赤發表了七大恨,宣稱有一名牛錄額真在走失,悍然進攻遼東,朝廷上下都忙著調兵遣將,剿滅建州部。

這時候一個僱傭蒙古通譯,從西邊草原來的使節團抵京,還想見皇爺爺,根本不可能見得到,直接被禮部拿印好的敕書打發了。

在使團離開前,皇兄倒是與那些羅斯人見過幾面,得到了許多禮物,也回贈了不少絲綢瓷器。

這根手串就是那時得來的,皇兄和往常一樣,把手串賞給了朕,之前西域番僧進貢的幾隻獒犬皇兄也看不上,也一併給了朕,朕就記得那些狗腦子雖然不好使,但味道卻還不錯,故而只顧著吃狗肉,反而把手串給忘在了腦後。

還記得皇兄告訴朕:「藏獒,手串,都是炒作出來糊弄傻子的,賺不了幾個大錢,真要賺錢,還是得炒房子,有朝一日,朕……本王會把朝陽區和海淀區的房子炒成一萬兩一丈,到時候國庫沒錢了,只消賣一個小區,就能變出幾百萬兩來。」

不愧是皇兄,那時候就知道父皇會贏得國本之爭,將來自己會當皇帝!

這條手串平平無奇,不過是絲線穿著一個個石頭珠子,除了常年把玩盤出了包漿之外,也不值什麼錢,不過直到今天朕才注意到——這珠子的質地和番婆子所用的泥封如出一轍。

隨便挑了顆珠子,手指發力捏碎,外頭的泥殼迸裂開,露出裡頭的蒼翠青綠之色。

泥殼裡裹著的居然也是一顆綠金精,與方才碎裂的那顆幾乎一模一樣,珠子裡也有銜尾蛇般的光輝流淌。

朕本就是夜眼,光一亮起,木架上的書信也落在了朕眼中,上頭的字跡居然好似皮影戲一樣快速翻動。

但墨跡在紙上扭動了片刻,依然變回了原先的字眼,透過滿滿一頁的「失敗了」,番婆子欲哭無淚的樣子仿佛就在眼前。

儘管書信的意思沒有變,不少遣詞用句卻已經不同,只是先前的內容究竟是什麼?朕不似番婆子,看書有過目不忘的本事,老老實實從衣袖裡掏出札記,想抄錄一份,免得待會兒字又變動了。

但札記最新的一頁上,不知何時多出了幾行字。

「朱由檢,致昏君崇禎皇帝。」

「這是你第一百五十次看到這段內容。」

是用朕隨身攜帶的羽管筆寫的,因為常年在宮外走動,用毛筆多有不便,所以朕也習慣帶著羽管筆和墨水瓶。

朕的書法時常被文官看不起,每次寫詔書都要司禮監代擬,這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朕的筆跡。

「這一次,一定要救下番婆子。」

原來如此,朕已經是第一百五十一次踏進這個偏殿,已經失敗了一百五十一次。

失敗的是朕,而不是番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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