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大唐宦 > 18.淮南行鹽引

18.淮南行鹽引(1/2)

目錄

.,

總之,在柳宗元的眼中,這位衛國公是決計不會減免蔡州、光州賦稅的。

以前他在過堂時,這衛國公還曾問他:都說我在蔡州手段太酷,子厚你怎麼看?

結果自己說什麼,不要以小仁害大義,現在想想都覺得無比羞愧。

這時高岳在堂中,繼續說了下去:

我淮南各州刺史,各縣縣令,自即日起只有一項工作,那便是立期限、收賦稅,儘快將今年的夏秋兩稅給征齊!另外夏秋時節,禁百姓爭訟,全力稼穡收割,轉輸完稅,有至衙署爭訟者,付杖刑,罰錢糧!

聽到這裡,柳宗元只看到江都縣縣令韓愈在坐席上是肅然無比,聽到徵稅,這位有過實務經驗的韓退之,明白衛國公的這話絕不是在開玩笑——刺史和縣令,本職工作就是徵稅,其他都是虛的。

唉,這韓退之,那日在東渭橋是慷慨激昂,寫什麼《感二鳥賦》,憤怒抨擊朝政,可真的臨事,怕是絕對會用盡各種手段,勒令百姓完稅的,當真是說一套做一套。

在柳宗元暗中埋怨時,高岳的規劃如連珠炮般沒有斷絕,他對揚子留後王海朝說:「請在淮南全境推行鹽引。」

王海朝嘴角的肌肉明顯牽動下,然後只能拱手聽取。

高岳的意思是:「鹽利方面,我們淮南、宣潤和三川、河東劃界。川鹽、峽鹽(夔府的鹽)販濟荊襄,解鹽(河東產的鹽)販濟京畿、都畿,朔方鹽和祁山鹽則販濟河隴。對我們江淮來說,宣潤的蘇州鹽,內銷於宣歙、浙東、浙西,外銷於江南西道及福建;淮南的鹽則就內銷於管內揚、楚、和、壽、廬、滁、舒、蔡、潁、光九州,外銷於鄂岳、湖南。各安界限,以軍府所刊鹽引為憑信,無鹽引之鹽則視為私鹽,鹽引以十貫、二十貫、五十貫、一百貫為大小面額不等,揚州鹽商必須納現錢換取鹽引,並廢虛估法,禁用布帛換取鹽引。」

在座的各位巡官無不驚愕。

這也就意味著,整個淮南鹽商的高額利潤,頓時被高岳攔腰斬斷。

原本鹽商的暴利,便是來源於虛估法,用所謂「四貫錢一匹」的布帛去榷等值的鹽,然後再加價賣給百姓,買賣通吃,兩頭牟利。

現在不存在了,揚州各處鹽場也就是生產基地還是把持在官府手中的,故而高岳很有底氣,以後別拿布帛來榷鹽,我們只收現錢。

「衛公,若是鹽商們不來榷鹽,那該如何?」王海朝還不死心,便如此質問。

是的,以前鹽商之所以跋扈,都是因唐廷自劉晏時代起,便立下東南鹽利每年六百萬貫的定額,故而官員為完成這個定額,便不得不巴結縱容鹽商,然後再將鹽利折換成亂七八糟的「輕貨」,自己再給輕貨標上高價,湊夠帳面的六百萬貫搪塞朝廷。

簡而言之,以前市場主導權在鹽商手裡。

對此高岳冷笑聲。

那邊壽廬巡院的孟仲陽心領神會,便立刻出列,「那我鹽鐵司願接管揚子鹽鐵院,引他州的商賈來行銷淮鹽。」

王海朝大窘。

他要是不做,那鹽鐵司的孟仲陽可就來做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