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虢王李則之(2/2)
所謂繳,就是箭矢後繫著的繩索,打獵時方便收回。
「你是誰?」高岳問到。
那小宦官看到個子有些高的高岳,帶著副不怒自威的模樣,又想起這位就是雙手沾滿數萬党項鮮血的「人屠」,不由得駭然,嚇得渾身哆嗦,不敢回話。
霍忠唐笑起來,對高岳說:「不瞞三郎,這小猧子是個東山奴,我從彭原倉城買來的,現在是我的外院郎君(假子),給他取了個漢名叫文澈。」
聽到這,高岳笑了笑,「他被閹割後,這麼快就能從獵了?」
「羌人體格強壯,和走獸沒什麼區別。」
這時高岳望著霍文澈,只看得這小宦官心裡發毛。
「你手邊有支弩,如果想為東山黨羌或者你家人報仇的話,可以射我。」接著高岳一頓一頓地說到。
鬨笑聲里,霍文澈臉色慘白,蹲在原地,根本不敢觸摸身邊的手弩。
高岳上前,將手弩舉起,接著弩臂彈動——一隻被長竿打起的鵪鶉在半空里翻動下,被他射出的弩箭貫穿,撲稜稜墜在了草中。
「放棄復仇的念頭吧,再過十年,你們還留在慶州的同種只會認為自己生來便是唐人。而被沒為奴隸的,天南海北,漸漸也會消弭原本的族群意識。不過霍文澈,如果你想要問我為什麼要對整個東山黨羌動殺手的話?」說到這,高岳用手指著圍障的外側。
粗通漢話的霍文澈望去,那裡站著白衣灰衣的百姓們,舉著鐵叉、繩
網、套索等東西,興致勃勃地往裡面張望。
按照田獵的規定,皇帝、親王和大臣們依次捕得獵物後,最後便可以放四周百姓入獵場,捕得剩下的飛禽走獸當作「野味」,這樣也能展示統治者與民同樂、與民同利的一面。
「我不想他們被你們殺死、掠奪,這次我圍剿東山後,解救出來的漢人奴隸就不下三千,我想他們好好地在家鄉活著,在看到天子田獵時自己也感到快樂,所以就先滅了你們。現在你的根斷了,血脈和仇恨也不必再延續下去,這對你來說是件好事。」高岳說的話,霍文澈似懂非懂。
正在此刻,一隻長身而敏捷的獵犬,細細脖子上懸著金鈴,在眾人驚呼里,竄入到草叢裡,將高岳方才射中的鵪鶉銜住,接著轉身,向一位女獵者跑去。
「主!」
此人正是靈虛,她提起那隻鵪鶉,對高岳揮揮手,意思是邀請他陪自己往那邊山林繼續捕獵。
馬蹄飛奔在草野上,靈虛的秀髮飛動著,她的興致很高,束緊的衣衫里,胸脯急速躍動著,敏銳的雙眸望著獵場設置搖動的旗旆,聽著銅鉦的敲打,口中喊著「交交」的聲音,隨著飛騰的獵鷹掠過的地帶,不斷引弓射箭,捕殺各種獵物。
身後的黃衫小兒、公主府隨從們是汗下如雨,騎著馬拉著裝著中箭野獸的檻車,是落得越來越遠。
「高郎,那裡有隻鹿。」靈虛露出潔白的牙齒,眼睛即刻看住那停下來回望的鹿,它有美麗的斑點,和佛經畫卷里所繪的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