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開庭審理(1/2)
第二天清晨。
林軒早早起床。
今天,是一個重要的日子。
法院將開庭審理張旭一案。
屆時,他將提供給法官充足的證據,指證張旭有罪。
經過昨晚一事,更是強化了他讓張旭牢底坐穿的決心。
甚至,有了昨晚的事情,直接可以判處對方以死刑。
買兇殺人,還是採用如此惡劣的手段,這在法律上已經構成重罪。
即便殺人未遂,身為始作俑者的張旭,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如果說之前的幾項罪名,只能構成張旭無期徒刑。
那麼,昨晚一事。
一旦經法院查證後證實,就將判處張旭以最高刑罰,死刑。
刑罰的判定,並不是以累積的方式,而是採取選擇最高值。
也就是說,張旭的各項罪證中,倘若最高值為死刑,那麼法官就會判處他以死刑。
如果只是無期徒刑,其他跡象罪狀哪怕都是十幾年甚至是二十幾年的刑罰,都只採取最高的無期徒刑執行,而不是累積成為死刑。
經過昨天晚上的事情,也是徹底激起了林軒的殺心。
這種毒瘤,必須從這個社會上給他抹除乾淨。
如果昨晚不是他及時趕到,趙柔的下場可想而知的悲慘。
「林軒,你起床了嗎?」
剛醒沒多久,林軒就收到趙柔的簡訊問候。
「起來了。」
林軒道。
「恩,好的。」
趙柔回復道:「吃過早飯以後,我就準備去法庭了。法院通知9點開庭。」
「你先去,我估計得稍微晚一會。」
林軒道。
「你有什麼急事嗎?」
趙柔困惑的問道。
「也不是什麼急事,就是陳冬那傢伙,今天早上也不知道吃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突然間開始拉肚子了,我得過去一趟,然後把他和昨晚的一名兇手一起帶到現場。」
林軒道。
趙柔答覆了一個「好」字。
之後,林軒在收拾了一下後,將早飯準備好放在桌子上,自己吃了兩個小籠饅頭後,出發前往郊區。
時間。
很快來到9點。
法院,正式開庭。
被告人張旭被帶上法庭。
趙柔則在原告席。
林軒在來的路上,據他說還有十分鐘就能抵達。
法官知道後,先開始了第一步驟。
他看著被告席上的張旭,表情威嚴而莊重:「被告人張旭,根據原告羅列的罪狀,你還有什麼要解釋的嗎?」
趙柔一共陳列了三項罪狀。
謀殺警務人員,也就是趙柔本人。
濫用職權。
涉黑涉貪。
其中,每一項都有充足的證據直接指證張旭。
謀殺警務人員,就是她本人,她既是原告,也是證人。
至於另外兩名人證,馬上抵達現場。
濫用職權,網上曝光的那段視頻就已經充分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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