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不死不活最煩人(1/2)
別的不說,看完了君士坦丁堡這個把月的風風雨雨,索菲都只能感慨,真是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塞爾吉烏斯一個往日對陛下俯首帖耳的大牧首,現在也有膽量呼風喚雨。
而對於君士坦丁的所作所為.....
看巴西爾那鍋底般的臉色就明白了。
這個忠貞的聖徒對弟弟的愚蠢、褻瀆和淫蕩行為衝冠眥裂。考慮到過去數十年間,君士坦丁日日飲宴作樂,射獵嬉戲,除了偶爾負責打仗上之外,對於國政的好處只在於他真的無心與巴西爾競爭皇權,索菲覺得巴西爾的憤怒有待商榷。
把弟弟培養成這樣,你巴西爾就沒責任?後續王朝的一系列裂變,始於君士坦丁的暗弱無能,歸根結底還是在於你巴西爾在繼承人事務上的不講情理。
但即便如此,君士坦丁變成植物人,卻仍然是個棘手的問題。
怎麼辦?
殺?那是弒君,是極大的不尊重,甚至是對皇權的羞辱。
要知道,現在是承平的繁榮時代,皇帝是一國元首,是臉面,也是維系統治的要害。如果貿然將變成植物人的君士坦丁掐死,那皇家的尊嚴怎麼辦?
不殺?
那就涉及到更麻煩的問題,怎麼讓海倫娜與君士坦丁離婚?
無獨有偶,巴西爾與盤裡努斯等人,都意識到這個問題。
基督徒可不可以離婚?可以。
但離婚的條件非常苛刻。
聖經中有原文:【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就印證夫妻合為一體。
耶穌又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這又說明夫妻是神配的,不得離婚。由於聖經的安排過於苛刻,所以福音派等原教旨主義信徒,幾乎不會離婚,哪怕是婚後生活崩潰。
可不可以離呢,也可以。
但聖經中只有兩個條件可以離婚,其一是:【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即如果夫妻都還活著,那破壞貞潔,即淫蕩罪,就是唯一的離婚理由。
第二條理由很簡單,就是有一方死了。【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從聖經的這一句里,又引申出第三個,或者說半個理由,即對方不信上帝可以離婚。
可以說,以貞潔為唯一離婚理由的基督教,不存在君士坦丁變成植物人,就可以離婚的理由。(當然,實際操作中還囊括不能生子等理由,但那個屬於可操作的一部分,海倫娜有三個女兒,顯然不算)
除非,基督教會能先給植物人一個定義,即,變成植物人就等於變成死人,海倫娜立即獲得自由。
但植物人,偏偏是一個處於生死邊緣的狀態。
是生?是死?
教會肯定會吵個不停,這涉及到聖經中對死亡的定義,這是一個全新的戰場。六次大公會議,為了基督的一性二性,三位一體還是形態論,聖母還是非聖母這些定義都能撕個不停,死亡這麼大的問題,不得炸翻天。
聖經里沒寫啊,耶穌估計也沒見過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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