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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討伐達成(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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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按照魔法評議會的標準情況的話,一般需要殺死差不多會長和最少2個魔法評議會那裡有通緝令的魔導士,最後獲得對方製造的魔法印章,那麼才算是完成討伐任務。

其中這一個魔法印章,其實就是和林雲身上的那一個妖精的尾巴的紋章差不多。

作為「原型」的話,是由魔法評議會賦予,至於之後的「附魔」,就是魔導士公會自己的事情了。

而因為這樣的話,這一個魔法印章一般在魔法評議會那裡都是有備案。

需要說明的是,這一個魔法印章,除了給新來的魔導士蓋上自己公會的印記之外,其實在簽訂一些合同,還有就是接取任務的時候。

比如說任務欄上面的那些所有的任務單,都是蓋上妖精的尾巴的魔法印章,然後這才有效果。

沒有印章的任務,那麼就是個人任務,而且還是沒有經過妖精的尾巴的「認定」的無證任務。

雖然說這種任務一般情況下不收中介費,但是安全性還有真實性都沒辦法保證。

最少,對於其他公會來說是這樣。

而在妖精的尾巴之中,這種無證明任務一般都會看到的話,直接就會撕下來,不允許妖精的尾巴公會之中的魔導士接取。

然後就是金額問題了。

林雲之所以選擇這一個討伐任務,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那就是討伐任務的獎金和懸賞令的獎金是能夠一起疊加上去。

所以通過這樣的方式,林雲就能夠獲得更多的金錢,從某角度來說,就相當於在做主線任務的同時,順手接取N個的支線任務那樣的感覺。

哦,對了,在討伐公會的時候,很顯然,如果直接將對方公會給滅了的話,那麼對方的那些資源自然也能夠一起拿了。

雖然說有不少的魔導士,在完成討伐任務的時候,不會像林雲這樣「完美」完成任務。

或多或少會有些漏網之魚,然後這些漏網之魚,會帶走一部分的資源,又或者是會長親自逃跑之類的情況。

只能說,土木工人會長和蜥蜴教授他們,可能是以為林雲只有一個。

然後他們如果能夠「突襲」林雲的話。

那麼贏面很大。

還別說,當時的林雲在釋放加速術的時候,如果稍微慢一些,然後他被那兩隻泥土塑造而成的手臂抓住的話,就算僅僅只是「停」一下,那麼面對兄貴人的衝擊。

還是很有可能翻車。

所以說,一個人的話,其實還是比較危險。

尤其是各種各樣的魔導士存在的情況下。

總之,這種討伐任務一般來說,比較複雜也比較困難,但是,好處多多就是了。

這在正常的情況下,是不能這麼幹的,也就只有這種討伐任務能夠這麼幹。

再要不就是像是一些討伐魔獸的任務,能夠順手收取那些魔獸身上的部位或者材料之類,然後完成一些收集類型的任務,只是那種的話,基本上隨機性太大了,所以基本上很少。

還是討伐任務比較方便一些。

至於說,怎麼讓人知道林雲將這些傢伙幹掉,這一點就需要一個任務物品了。

要是周圍有魔法評議會的分部,又或者是魔法評議會的人在的話,那麼或許能夠稍微方便一些。

直接叫人過來將「取證」就可以了。

但是像是林雲這樣的話,林雲只能夠從背包之中拿出一個盒子。

這個盒子的周圍有著一堆的緩衝墊子,然後打開裡面,裡面還有一堆的緩衝墊子。。。。。。

在那一堆的緩衝墊子的裡面,那是一個看上去有林雲拳頭大小的水晶球。

這是林雲臨時租借的特殊水晶球,能夠類似於相機一樣,將一些景象錄製下來。

雖然說,理論上來說的話,林雲應該將這些傢伙的人頭一個個帶回去,但是考慮到那樣太累贅了,加上太臭了,他可沒有太多時間將他們的頭進行防腐處理。

或者應該說,林雲就是懶得處理那些人頭。

所以雖然說要付出一些金錢,但是林雲還是直接選擇租用這樣的水晶球了。

其實吧,這樣的方式也不算太保險,理論上像是林雲這樣的話,通過屍體重構的法術,也就是像是之前林雲在菲得家那裡做的事情那樣。

林雲完全可以隨便找幾個路人,然後將他們的屍體偽造成這些通緝犯的樣子。

但是。。。。那完全就是掩耳盜鈴加糊弄人啊。

總不能,以後這些傢伙出現在魔法評議會的面前,然後他說他以為死了,結果沒想到是詐屍,又或者是找了替身之類的結構吧。

總之就是沒必要。

林雲拿出之前在魔法評議會那裡用的那本筆記本。

那本筆記本上面,有寫著林雲認認真真記下來的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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