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只是一場交易?(1/2)
林尋想了很久……
男女之間有純友誼麼?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但男男之間就有純友誼麼?也沒有吧!還記得大學的時候,林尋對舍友的感情只有兩種:要麼是想當舍友的爸爸,要麼就是想撿舍友的肥皂。
這是純友誼該有的樣子麼?
「果然是渣男。」看林尋猶猶豫豫的樣子,趙可也頓時氣惱道。
「趙小姐,你這麼說我,是對我人格的極大侮辱。」
趙可也冷冷回應:「是麼?我怎麼覺得你當之無愧呢?撩了就跑,還一臉無辜樣。」
「我什麼時候撩了就跑?」林尋表示冤枉啊,「誰不知道在下的外號叫『老實小郎君』的?」
「放屁!」趙可也冷哼一聲,俏臉微紅,問道,「你那首《最浪漫的事》,是寫給誰的?」
林尋道:「就是隨口唱出來的,真沒特定寫給誰啊?如果真要選擇一個對象的話,那就周剛吧!他那麼有錢,和他在一起,自然是最浪漫的事。」
「油嘴滑舌。」趙可也頗有不滿,更加確定了林尋是一個隱藏的海王。
講話總是遮遮掩掩是怎麼回事?定然是心虛啊!
其實林尋真的很冤,他總不能透露自己「文抄公」的身份吧?
「要說你那首《我的好兄弟》是寫給周剛的我還信……這首《最浪漫的事》,若是沒有經過愛情的滋潤,絕對寫不出如此浪漫且感人的歌詞。」趙可也堅定道。
「趙姐,我實話跟你說吧,我上次談戀愛還是在大學時期。我承認,那個時候思想有些鬆懈,放鬆了學習,導致各種關係有些錯亂,讓很多女同志誤會了……」林尋解釋著。
趙可也蹙眉聽著,臉色鐵青。
原來從讀大學開始就是海王了?
「林尋,你果然不是個好東西。」趙可也拿起盛果汁的高腳杯,狠狠飲了一口。
「我怎麼不是個好東西了?」林尋攤手,一臉無辜,「大學畢業後,我就潔身自好,沒談過戀愛,一心專注於事業。」
趙可也突然想起,林尋火了也有兩年了。在這兩年之間裡,林尋的確是沒和任何一個女星傳過緋聞。
「那司徒那邊,你要怎麼處理?」趙可也道。
「這還能咋處理?」林尋攤手,「司徒都沒想捅破這層窗戶紙,趙姐你操什麼心咧?」
趙可也一愣,心想是啊,司徒喜歡這小子這麼久了,但卻隱藏得如此好。結果自己被自己揭破了?
「我......不是故意的。」趙可也也慌亂了,她就是一時口快,說了出來。
「你是有意的。」林尋扶額,「被你這麼一搞,以後我見司徒多尷尬。」
「對不起。」
林尋一臉嚴肅,良久未發一言。
「林尋......你生氣了?」
林尋道:「有點......除非你回心轉意,重新當回你的女主。要不然這個梁子算是結下了。」
趙可也嘴角微微抽搐,什麼鬼?梁子?
「林尋,你真希望我去參演?」
林尋道:「這不廢話麼,臨時改變主演是大忌。再說了,前期宣傳的時候,都是用你我的合照。這突然換人,指不定會在熱搜上掛多久呢?」
林尋單純從利益方面考量,這讓趙可也微微有些失望。
「可是我已經簽了新的合約,難道你要我兩地飛來飛去?多累啊!」
林尋道:「趙姐,別人不知道你,我會不知道麼?江湖上都稱你為『趙鐵人』,誇你吃得少,幹得多,簡直是當代勞模啊......這兩地飛對你來說,不算什麼吧?大不了交通費用叫投資方包了。」
林尋這本是誇讚趙可也勤勞能幹,但趙可也聽到「鐵人」二字的時候,整個臉一下子就陰沉了下來。
有這麼夸女孩子的麼?
「林老師,注意你的措辭。」
林尋想了一下,道:「沒毛病啊,大家暗自里都叫你鐵人的,我覺得這個外號挺好的,很有時代感。但有一個人叫你鐵牛的,那就有些過分了。」
「我想過分的是你吧?」趙可也憤怒不已。
她自然知道自己在網友中的一些外號,由於自己那拼命三郎的性子,所以網友給她取的外號都不太好聽。
但她並不是一個很在乎網友評論的明星,所以對這些外號都一笑置之。
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當明星就是要學會看淡一切。
結果今日林尋當著她的面說出這兩個外號,瞬間把她惹怒了。
「林老師,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外號,大家都叫你逼王。」
林尋眼睛一亮,「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外號這麼吊炸天。」
林尋有這個外號,主要是因為他和娛樂圈格格不入,導致其他藝人的粉絲都說他在裝逼。
為了這事,林尋的粉絲還爆了好幾個藝人的wb號。
「管好你家的粉絲,我家哥哥也是你這種小蝦米能黑的?」
林尋的流量太大了,那些被炸魚的小明星們,根本不敢直接表達憤怒。
這兩個在娛樂圈都是超級流量,此時卻在這個小燒烤屋裡互相揭短,若是被其粉絲瞧見了,估計會笑掉大牙。
林尋嘆了口氣,他為啥要跟女人吵架呢?吵不贏的……而且現在自己又有求於趙可也。
「趙姐,我錯了,你說吧,要怎麼樣才能讓你重回劇組?」
趙可也拿起一串烤腸,輕咬了一口,然後道:「林尋,我以前都不知道你竟然還是個原創歌手咧!」
「只是隨便玩玩,算不上什麼原創歌手。」
「林老師真是太謙虛了……你那兩首歌已經霸占了各大音樂榜單,無人可敵。那首《最浪漫的事》,極有可能拿到今年的金曲獎哦!」
林尋聽聞這個消息,整個人都傻掉了!
當時他唱這首歌,完全是隨性發揮的,根本沒想到會火到這個程度。
後來看喜歡的人那麼多,他就去錄音室里重新錄製了一遍,然後全網免費發行。
他也從陳要口中聽說,這歌一發行,便成為冠軍,引得很多人爭相翻唱。
林尋唱歌不錯,但算不上頂級。一些知名歌手翻唱出來的效果,不比林尋差多少。
但林尋在眾多歌迷心中,勝在一個原創的身份。
這一點其實蠻重要的,很多資深歌迷就說了,只有原創者才知道這首歌的故事,翻唱者只是被這首歌的故事感染罷了,終究是稍遜一籌。
嗯,林尋表示這首歌的所謂故事,他也不清楚。
拌了幾句嘴,累了,兩人都開始安靜起來,一邊喝飲料,一邊想著自己的小心思。
林尋心想完蛋了,這位姐姐不肯回心轉意,他要賠錢了。
趙可也意味深長瞥了林尋一眼,然後道:「你給我寫首歌吧,如果你寫的首歌能讓我滿意,我就重回劇組……另外,此事過後,定然有一大批演員退出劇組。其中有幾個關係跟我還不錯,我去幫你勸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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