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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兩兄弟秘議朝中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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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元雍帝極有信心,相信等皇上騰出手時,必然會收拾太上皇的舊臣,到時候他再出手救下林如海,也算是還了如今的人情。

「如此也好,若是將來形勢有變,你也可提醒如海一二!」陸侑叮囑道。

他和二弟的判斷一致,太上皇總有力不從心的那一天,皇上早晚會收拾依附太上皇的一干舊臣。

「若是有可能也要盡力保住如海,也算是替璟兒還了這份人情。」

陸俊雖然不喜歡林如海的為人,但受人因果自然要還,因此保證道:「大哥放心,若是形勢允許,我自然不會袖手旁觀!」

陸侑點頭道:「另外璟兒和芷瑜的婚事就託付給你了!」

陸俊自然聽出大哥的託孤之語,語帶悲戚道:「大哥放心,我自會為璟兒和芷瑜尋一門好親事。」

「我這一去,璟兒以後就是陸家宗族的新任族長,璟兒年幼,你作為長輩要多指點於他!」陸侑不放心的交代道。

他雖然對陸璟的能力極為信任,但一族之長事關重大,他擔心兒子不能勝任,若是有可能他寧願讓二弟來當這個族長,只是宗法規定,他也無法違背。

根據陸家祖訓,由始祖之嫡子承始祖之祭祀,從此直下,嫡子世為大宗,合族宗之。

繼始祖之嫡,謂百世不遷之宗也,此謂大宗,始祖之庶子則不能稱始祖,必待其卒而其嫡子繼之,則自別為稱,而親兄弟宗之,此為小宗。

大宗統御宗族,合族有大事,必各稟小宗而後行,諸小宗必總統於大宗之子,如此則宗族之內,人情相稟,人倫不亂,此乃治家之要法也,子孫要遵而行之。

宗子即族長,主祭祀而統族人,務在立嫡不立庶。

族長死,族長之子立,無子則立族長之弟,無弟則立次房之嫡子。

既為族長,必謹守禮法,以光先德,族人亦宜推讓,毋得輕忽。

陸侑若是去了,按照宗法陸璟就是陸氏宗族新任族長。

族長主持祭祖,代祖先立言,代祖先行事,制訂和修改各種家訓族規,操縱家族事務,規約族人行為,並充當族人糾紛案裁判和法官。

族長控制著族田和其他共有財產的管理權和分配權,控制著宗族與外部的聯繫,對於觸犯家規的族人,族長有權決定各種處罰和懲治,甚至處死,因此族長實際上擁有主宰家族一切事務的最高權力。

但每個家族也非單一族長所能支配,族長之下還有族房長、士紳學士、掌事的董首等,這些構成龐大的宗族管理階層。

而自古以來就有五世親盡,別為公族,過五世而遷之宗的禮法,歷朝歷代為了限制宗族的勢力過於強大,都會沿襲古禮,強制規定凡同一宗族,五代之後必須分宗,出了五服的族人需要另立門戶,獨成一家。

姑蘇陸家這一支,就是當年從陸氏大宗中遷徙而出,而陸氏大宗於前朝衰落,如今姑蘇陸氏已然獨立成宗。

姑蘇陸家先祖安遠公,曾任禮部尚書,傳下兩房,長房為嫡長子陸銘,二房為嫡次子陸鈿,其中陸銘最高官至督察院左都御史,陸鈿最高官至山東布政使。

陸銘傳下兩房,長房為嫡子陸彰,最高官至浙江巡撫,育有兩子,分別是陸侑和陸俊;二房陸彬為庶子,生有一嫡子陸儉;另外,陸銘還有一嫡女嫁於林如海之父為妻。

陸鈿只有嫡子陸彥,陸彥未出仕,傳下三房,長房嫡長子陸伸,二房嫡次子陸倡,三房庶長子陸修。

如今姑蘇陸家共有六房,因陸侑和陸俊在為陸彰守孝後就已分家,所以算作兩房。

其中陸侑為安字房,堂號為先祖安遠公所建的安遠堂,陸俊為致字房,堂號為致遠堂,陸彬一支為寧字房,陸伸一支為靜字房,陸倡一支為尚字房,陸修一支為懷字房。

陸彬是陸彰之庶弟,也是陸家唯一健在的第三代長輩,不過因其乃庶子出身,所以在族中地位並不高,其子陸儉也只是舉人功名,為官數年如今也只做到金山知縣。

陸伸和陸倡都是同進士出身,也都出仕為官,陸伸現為泰州通判,陸倡為通州州同,陸修雖有舉人功名,但未出仕。

陸俊慎重的點頭道:「大哥放心,我自會支持璟兒主持族中事務!」

他如今是陸家官職最高的人,在族中威望極高,只要有他支持,陸璟自然能輕而易舉的接過族長的職位。

隨後陸侑和陸俊兄弟二人又商談許久,方各自安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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