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張偉的「律師力」(1/2)
「趙海棠!我沒有答應做你女朋友,我說過了我們不合適!」大力直接轉身離開…
「大力你的腳還沒好吧?走慢點…」陳哿離開鬆開趙海棠的手上前扶住大力…
「快好了,已經不影響日常活動了…」諸葛大力沒有拒絕陳哿的攙扶。
「不!」趙海棠發出土撥鼠版的尖叫!
「你的追求者挺有意思的,很喜感…」陳哿想了想,「有點像翰林老師…」
「你這麼一說還真有點像…」
看著諸葛大力和陳哿有說有笑的離開,趙海棠周圍瀰漫著越來越濃郁的悲哀之氣…
…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張偉打開筆記本,「首先是重婚,第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然後是實施家庭暴力的,最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只要能證明李達有以上四點的任意一點,我們就能勝訴!」
「但張律師目前我們掌握的證據,沒辦法證明李達有外遇啊!」李於媽媽的前秘書王婭潑了一盆冷水。
「我拍了照片!」李於急忙開口,「王姨我給你看過的…」
「小魚你拍的照片並不能夠證明李達出軌…」
「要證明李達婚內出軌,我們要有對方與第三者親密的照片,你拍的照片不行…」張偉開口解釋了一下,「除了照片,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或是郵件、對方與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飛機或是酒店開房的相關票據、對方與第三者的電話通話詳單、對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合親密的錄像、對方承認自已存在第三者的相關錄音,這些都是有力的證據。」
「而且有一點很重要!」張偉很嚴肅的看著李於和王婭,「收集證據時一定要注意取證途徑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要不然收集到的證據法院是不予採取的!」
「這麼複雜?!」
「通過偷拍和錄像取證很耗時間而且難度很大。」張偉畢竟是專業的律師,雖然勝訴率低,但法律知識水平還是很高的。
「因為法院對於婚外情的認定,一般要求提供過錯方與第三者存在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記錄。如果錄像只有單獨一二次的記錄,並不能夠證明雙方就存在這種穩定和長期的關係。所以錄像形式的證據,法院一般要求提供連續二十天以上的記錄,而且每段錄像中最好有日期。還有一點,錄像的地點不可以選擇在第三者的家中,要不然就像我剛剛說的,這很可能因為取證途徑不合法或是侵犯他人隱私,取得證據得不到法院認可!」
「那張律師,我們應該怎麼辦?」相比起李於,王婭顯得更加冷靜。
「我覺得我們要把取證的第一目標放在物證上!」張偉在筆記本上圈出物證這兩個字。
「不管是親密照片還是共同旅遊出行或者開房的票據,這樣的證據是對過去已經發生事實的客觀反映,不會受到行為人主觀意志的影響。」
「因此,這樣的證據法律效力較高,容易被法院採信。」
「我明白了,我認識的一個朋友,是八卦娛樂報的記者。」王婭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我會讓他去跟蹤李達,看能不能拍到些有用的照片。」
「那物證方面就交給你了…」張偉喝了一口咖啡,「凡事都要做足這邊,我們還得準備一個B方案。」
「張律師你說。」
「證人證言!」
「證人?」
「對,因為無論是重婚,還是同居,都會需要一個長期居住的居所。而共同居住在這個場所內的其它人,一般對於雙方的情況會有所了解。所以我們還得找一找,看看李達在外面還有木有居所。」張偉看著李於,「如果有的話,那找證人就得靠你我倆人了,李於同學。」
「我明白了,我會盡力的!」
「小區的保安、鄰居、物業或是居委會所出具的情況說明或是證明,基本上都是屬於證人證言一類的證據。他們的證言,對於法院認定婚外情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張偉分析了一波,「我比較擅長搞定大爺大媽這類人,物業啊保安啊就得靠你了李於…」
「其實,這種事交給狗仔不是更好嗎?」王婭忍不住開口了,「這是狗仔的特長啊…」
「你還有認識的狗仔嗎?」張偉看著王婭,「我們目前最大的優勢就是李達在明我們在暗,他還不知道我們在查他,如果我們找的狗仔泄密了,我們就功虧一簣了!」
「好吧…」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你媽媽什麼能醒過來?」
「醫生說快了,我媽現在恢復得很好。」
…
「一菲,美嘉,咖喱醬!」呂子喬一臉興奮的衝進3601,「有party去不去!」
「party?!」*3
「肯定去啊!」
「GOGOGO!」
「等等,加可今天有場講座得去所以不在公寓,可張偉人呢?」胡一菲發現了件很奇怪的事,「這幾天他都早出晚歸的,有情況!」
「哎呀一菲姐,別管張律師了,趕緊走吧!」咖喱醬飛快的換好衣服,「張律師這段時間接了一個案子,每天都很忙的…」
「張偉居然這麼快就接到案子了!」呂子喬一臉震驚。
…
「加可!」
剛踏進教學樓的陳哿便被陳簡叫住,「剪子?你怎麼來這了?你不是不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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