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與盤古五五開(2/2)
嗯,可以暫時忽略他們的存在,雖然純血高貴,雖然純血無敵,雖然純血至上!
但是那群麻瓜巫師真的會魔咒啊!人家手上真的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魔杖啊!
跟那群愚蠢的麻瓜不同,就算手中有槍炮,一個驅除麻瓜就能解決,或者更邪惡一點,控制他們的靈魂,操作他們的議會,選舉自己的大總統。
真要逼急了,不用黑魔咒,麻瓜巫師一人給你一個人粉身碎骨,連渣渣都不剩。
論數量,呵呵,高貴的馬爾福家族,可是一脈單傳,其他貴族可想而知。
除了某一個奇葩的韋斯萊家族,明明是最古老的純血,可是特麼下崽子跟豬一樣。
讓無數純血家族義憤填膺,暗中下了不知道多少遍詛咒,可還是無濟於事。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進入巫師界,要有血脈,不然你連魔法的絲襪邊都摸不到。
「時間,地點,人物,這些都很重要。」
洛風思考了一會兒,決定先去搞一點錢。
帶上了自己黑色的帽子,拿起一根手杖,朝外面走去。
雖然這一屆的主神摳門到一點超凡力量都不給,但是基礎一套衣服的節操還是有的。
不然諸天萬界全是裸奔的輪迴者,一代boss大魔王主神的臉面都要丟盡了。
符合十九世紀英國紳士的打扮,拿著一根手杖行走在街頭,仿佛一個爵士,贏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然後在一個體型頗為豐滿的夫人手中,白嫖到了一張報紙,以及一個貴族勳章。
看著上面的日期。
1990年。
這是一個不錯日子,紅色的巨人尚未轟然倒塌,世界的格局依舊僵持著,似乎還會冷戰個數十年。
直到1991年,哈利·波特才會在霍格沃茨開始了他的學生生涯。
拿著報紙,洛風從繁華的街頭走到了黑暗的角落,仿佛換了一個世界,執行了其他的輪迴任務,貧民窟在任何城市都存在。
中途收集了一點東西,同時也引來了幾隻看上肥羊的惡狼。
然而,獵人與獵物的身份,時刻在轉化之中。
「食我,石灰粉!」
洛風大喝一聲,一團亂七八糟的石頭沙子粉末污泥,砸在了幾頭惡狼眼睛上面。
然後提起鐵棍般粗壯的手指,一個個敲打過去,直至他們完全動彈不得,躺在地上哀嚎。
數著手中的英鎊,洛風望著幾個醉漢,微微一笑:「跟我過上幾招,日後上天堂,或者下地獄,你們就吹噓的資本了。」
不是誰被盤古打完,還能留下一條命的。
要是再不要臉一點,還能宣稱我與盤古五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