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爭搶音樂版權,林凡又發了!(1/2)
當即,斗音的負責人經理就已經聯繫了林凡。
林凡這樣的大明星,到哪裡都是流量。
現在的短視頻平台有很多,比如有斗音,有快腳等短視頻平台,各個地方都是存在著競爭的。
而短視頻平台需要競爭的核心,那就是吸引觀眾,吸引流量。
如果能夠和大明星合作的話,一定能夠帶來不菲的流量。
林凡的一首歌,火爆了整個斗音。
斗音的相關工作人員,只有著滿滿的驚嘆。
別說是那些粉絲們,就連斗音公司的很多工作人員,都已經徹底拜服了。
怎麼會有唱歌這麼好聽的人啊...
關鍵是林凡還是一個演員,同時也是一個編劇,在演技上和編劇的能力上都是登峰造極的。
現在林凡隨便唱了一首歌,全網就徹底大火了起來。
說不定,當今21世紀的新生代大明星,當屬林凡。
林凡恐怕會成為21世紀迅速崛起的一個大明星。
斗音看的很準,所以打算直接聯繫林凡,拉攏林凡。
如果現在不拉攏的話,以後想要拉攏,那難度就大了很多。
「林先生您好,我是斗音公司的負責人,現在有一件事想要和您商量,您的演技,還有您的歌聲全部都征服了觀眾,您又是大明星,所以我們斗音公司誠摯的邀請您,入駐斗音。」工作人員很有禮貌的說道。
林凡當然也知道入駐斗音是什麼意思,很多大明星都會在斗音裡面有一個帳號,偶爾還可以和粉絲互動。
當然這並不會影響明星自身的任何事情,只是斗音吸引用戶的一種手段。
「可以考慮。」林凡說道。
「那太好了,林先生,我們打算給您的入駐簽約費是一百二十萬一年,您看怎麼樣,也不會對您的工作有任何的限制,只需要給您一個帳號,您有時間發布幾個視頻就可以了。」工作人員說道。
「可以,合同發給我看看。」林凡說道,入駐抖音倒是也不錯,一方面可以宣傳他的作品,另一方面一百二十萬的簽約費也很不錯。
林凡不缺錢,但是能夠賺錢的話,自然是更好。
「林先生,還有一件事,就是您的《告白氣球》這首歌曲,是您完全原創的嗎?如果是,我們公司想要買下您這首歌曲的獨家版權,價錢您可以開。」斗音工作人員說道。
林凡聞言,他知道斗音對於音樂版權的事情並不太重視,「是我原創的,不過獨家版權不賣,你可以買這首歌的使用權,二十萬一年,如果可以的話就簽約吧。」
把音樂版權賣給斗音,反而沒什麼用,反正這也是林凡隨手創作的一首歌,不如賣給企鵝更好一點。
企鵝音樂的規模化程度,要比斗音強很多。
喜歡聽音樂的也大多數都會去企鵝音樂聽,還有網易雲等等地方。
「好的。」工作人員沉思了一下之後,還是決定同意了下來。
在下午簽完合同之後,林凡的銀行卡裡面已經到帳了一百四十萬!
緊接著,企鵝音樂的工作人員也聯繫到了林凡。
「林先生,我們想要購買您這首歌曲的獨家版權,並且承諾幫您推廣這首歌曲,後期這首歌曲的淨收益會給您進行分成,這首歌的獨家版權大概是三十萬一首,您看可以接受嗎?」企鵝音樂的工作人員問道。
「三十萬一首歌的價格我感覺不太行,這首歌我相信能夠給企鵝音樂帶來更多的收益,所以我的建議是加價。」林凡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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