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仲夏六月初五(1/2)
劉盛並未耽擱太久,一邊讓獨孤落收拾行裝,一邊為楚河漢界舉辦婚禮,兩不耽擱。
北魏的婚禮是「青廬」交拜,「青廬」就是用青色布幔搭蓋的臨時帳篷用作舉行婚禮的地方。「青廬交拜」是獨具北朝特色的婚禮習俗,與漢族的夫妻交拜不同。
漢族的六禮婚俗,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此六禮,須女方同意許女之後才可,與現代的相親不同,是未見人便同意的。
女方同意後,男方再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即問名。
待把女方名字、八字取回,與男方八字一合,若吉則備禮通知女方定下婚事,即納吉。即便是現代也有合八字,卻很少了,此時可以稱為「相中了」。
而納徵,便是定婚的聘禮,一歲加一擔酒、一擔谷或絹帛一匹,即十六歲的少年要出十六數作為聘禮,納徵是與納吉同時進行的。如同現代的訂婚,但現代的這一步,分小見面的六六大順禮、大見面的十全十美禮。
請期,如其名,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而在現代,稱「送日子」,這個時候,你得陶百里挑一,千里挑一,萬里挑一,萬紫千紅一片綠等所謂的彩禮。
最後一步便是親迎,也叫迎親,必定是新郎親自去迎,若不然,則被認為是不合禮制的。
如此繁瑣的六禮在此前很少再有遵從者,一再簡化。
鮮卑入了中原,為讓鮮卑融入漢族,鮮卑族即保留他們的婚俗,也融合了六禮婚俗,使得六禮婚俗再次實行,其中迎親差異還是比較大的。
漢族傳統的娶妻方式是這樣的:男方驅車來到女方門前,新娘的父親在門外迎接。雙方三揖三讓,新郎獻上禮物之後,就把新娘娶回家中。
而北魏婚俗就不同了,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續卷引《聘北道記》云:「迎新婦,夫家百餘人挾車俱呼曰:『新婦子,催出來。』」這也就是後來的催妝。
按照漢族古禮,迎親隊伍應是文質彬彬、謙恭有禮的,而史載鮮卑、烏桓等北方少數民族多實行搶奪婚,這也就造成了催婦上車、新婦乘馬鞍的婚俗。
而戲新婿的鬧房習俗,在漢族鬧洞房的戲弄對象是新娘,而北魏時期戲弄對象是卻是新婿。如婿至婦家,則女方婦女畢集,以行杖打婿。
(《酉陽雜俎》卷1《禮異》)據《北史》記載,北齊文宣帝高洋娶段昭儀,在洞房中,元韶妻元氏依俗戲弄新女婿文宣帝,結果惹怒了文宣帝。
文宣帝對元韶說:「我要殺你的婦人。」
嚇得元氏只得藏到太后那兒,文帝在位期間都不敢出來。這則小故事則是從側面體現出北魏時期對婦女的尊重,重女權思想。這與北朝開放的婚姻風氣有關,具有時代特徵。?
這一系列帶有「胡化」色彩的婚禮習俗空前盛行,因北韓卑政權也正在實行「變夷從夏」的婚俗。
而劉盛早已囑咐他人為他們辦妥前事,這一日僅需這迎親便可,短短一日,便在極具北魏特色的婚禮下很快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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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六月初五,戊辰日,炎熱的太陽高掛當空,如火一般烘烤著戌城。
戌城下,穹廬遍布於城南,一直延續到拔那山南,俯視看去,如同螞蟻般的人流不斷穿梭在峽谷中。
放眼看去,只見那人流中,人人推著小車,小車上放著木材、石塊等,待到峽谷出口不遠處,便把石材、木材放下。
只見,這裡的木材、石材遍地,已堆成了好幾堆小山一般的材料堆。看木材斷處,好似剛砍伐不久,石塊也有嶄新的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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