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七章 忠君愛國商人(二)(2/2)
「捐款!早點建廠,早點打贏!」
「哈哈哈哈~~」很是舒暢的大笑一陣後,曹三喜再次讓會場安靜了下來。
「諸位忠君愛國之意,本官銘感五內。但是殿下已經明確說了,不會接受大家的捐款。呃,各位稍安勿躁,接下來請戶部的黃主事跟大家說道說道。」
「各位。」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走上了前台:「本官戶部主事黃士俊。」
「我等見過狀元公。」
「哈哈哈,狀元只是以前的名頭,大家還是稱我的官職吧。」
彼此客氣後,黃士俊道:「方才曹行長說,戶部賣鹽礦後帳面上還有不少錢。這個,當然是事實。但是呢,國家這麼大,方方面面需要花錢的地方也很多。所以,我們不能把現在帳面上的錢都投到軍事上。別的不說,去年的大蝗災,朝廷一下子就扔進去將近三千萬元哪。若是一下子把錢都拿去打造戰艦什麼的,萬一國家還有其他事情急需用錢可怎麼辦?」
「狀元公說的極是!所以我等才想捐款啊!」
「本官多謝各位一片忠君愛國之心。」拱手致謝後,黃士俊道:「這錢呢,還是需要各位老闆出一些的,不過不是要大家捐款,而是向大家借。用殿下的話說,是請大家一起出錢,成立一個戰爭基金。」
「嗨!狀元公,不要借,我們直接捐!」
「對,直接捐!朝廷拿了錢,早點打勝仗,我們就都值了!」
「哎,本官一開始也是想著請大家直接捐,但是後來太孫給我們戶部的官員們講了一個故事。本官的想法一下子就扭轉過來了。」
「請問是什麼故事?能否請狀元公也讓我等長長見識?」
「好說,殿下給我們講的,乃是出自《呂氏春秋》。大概的意思是,春秋時期,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補償和獎勵。這條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在外淪落為奴隸的魯國人由此回到了自己的故鄉。後來,聖人的學生子貢,這是一位大商人,非常有錢,他把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拒絕了國家的補償,由此,整個魯國的人都讚揚他,子貢也洋洋自得。而唯獨聖人說:「子貢,你錯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這是什麼道理呢?太孫說,子貢的錯誤在於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以前大家出錢贖人,回來後拿補償,自己做了好事,又不會有什麼損失。如此安排,自然大家都願意干。
可是子貢不要國家補償後,以後再有人贖人回來,再去找國家要補償,就會被人笑話。可是,魯國又有多少人像子貢那樣富有,不在乎這點補償呢?如此一來,自然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而事實也是如此,子貢這麼做了後,以後魯國人在國外見到淪落為奴隸的同胞,往往都視而不見了。
太孫說,違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惡的東西。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太孫還說,國家前些年因為種種原因疏於軍備。導致一時之間戰事不利,各位老闆的生意因此遭受了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各位老闆還願意為朝廷穩定各地物價,保證民生穩定。就足夠偉大,足夠讓六大報宣傳讚揚了。如果這個時候還讓大家無償捐款,那就會無限的拔高道德標準,從此之後,只怕就沒有愛國商人一說了。
所以,太孫說了,這一次,可以借款,可以以戰爭基金的名義吸納資金,但絕不接受捐款。」
「原來如此,太孫的深意,我等拜服。」
「是啊,也請黃主事轉告殿下,各地的物價,我們將竭力穩定,若是下面有一些不懂事的小商戶膽敢坐地起價,我等不用殿下招呼,自己就把事情料理乾淨!」
「哈哈,如此,本官就多謝各位了。接下來,請曹行長解釋一下這個戰爭基金的事情。」
「咳咳,各位,這個戰爭基金其實很簡單。大家在這裡面入股成為股東後,方山的技術以後將優先賣給股東。股東要用新設備建廠,銀行也優先貸款給股東。當然,以上只是優先權,最終還是要大家真金白銀的掏錢出來。而這個基金會還有一項福利,以後大明對外打仗贏了後,當地的土地,可以為大家分一些......」
「哐當~!」聲中,會場的大門打開了。一群體型富態,滿臉肥肉,平日裡說話做事都是笑眯眯的大明豪商們,面色猙獰的走了出來。他們揮舞著肥肥的上肢,聲嘶竭力的大吼著:「忠君愛國,平穩物價!掃平二賊,還我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