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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五章 官員們的俸祿(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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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

「嗯?大司馬有什麼要說的?」

「殿下,這薪俸調整,臣是極為贊同的。只是調了文臣和吏員的,那武將們呢?就算衛所兵按照祖制不發放俸祿,這軍鎮兵的將領、士兵們的薪俸是不是也要調整一下?」

「嗯,大司馬提醒的是。這樣,兵部要提前發文下去,軍鎮兵這邊的薪俸肯定是要調整的。但是飯要一口一口的吃,事情要一件一件的慢慢做過來嘛,讓他們稍安勿躁。」

太孫殿下深得軍心,所以他敢說這樣的話。再說了,拋開那些已經逃亡得只剩下一個架子的衛所們不提。便是現在大明的軍鎮兵,他們的月俸已經不低了:一個招募來的士兵現在每個月可以拿到1.5塊銀元,將領們自然拿的更多。而且就算是軍鎮兵,也是有自己的駐地的,多少也有些產出。所以,部隊的薪俸提升,可以稍微緩一緩。

「大司徒。」

「臣在。」

「這個方案里,除了文官和吏員,孤沒有看到服役的胥民其月俸是多少啊。」

「啊?殿下,百姓為國家服役,乃是祖制。是沒有任何酬勞的,這個,臣實在不知殿下還有給這些人發俸的打算。」

我怎麼會不想給這些傢伙發放俸祿呢?這些才是最接近百姓的人。百姓對政府的觀感,正是從他們身上才會有最直觀的感受啊。

文官二萬三,吏員五萬。毫無疑問,以中古時代低級緩慢的行政效率,這不到八萬的文職公務人員,是無法對一億多人進行有效管理的。哪怕明代政府機構和現代政府比起來,少了很多工作(比如公共工程、環保、衛生、社會保障等等)。但即便如此,這點公務人員,還是太少了。

所以,整個大明各級政府里,還有更多的差役(胥)。

(吏是固定的職務,胥是輪換性質的差。)

比如說各級縣衙的衙役,他們就既不是官,也不是吏,而是民。只不過是到縣衙服徭役的民。

按照大明律法,服徭役,是十年一次,一次一年。而且這一年裡,你非但不能照顧家人和自己的田地,還得自帶乾糧去給國家當差。

所以,服徭役,對於普通的百姓來說,那就是涉及到家庭能否維持,自身能否活下去的大關礙。但如果能夠到縣衙里去服役,那就非但不會有什麼危險,反而是生發的好機會了。事實上,二百多年下來,縣衙里的衙役,很多都已經是子承父業,出現世襲了。

總之,這一部分的役民,才是大明各級政府公務執行力的主要執行者。而這部分的役民,是絕對沒有任何薪俸的。

而這一塊有多少呢?至少也不下十萬。

他們沒有任何薪俸不說,還得拋棄家裡的土地來應差。你說,若是他們進了縣衙應差,手裡有了那麼一丁點微末的權力,會不會拿來搞權力尋租?

絕對、一定,以及肯定。

所以,這一部分人員的錢得算到預算里去——不是直接給這部分人發工資,而是國家造一筆這樣的預算,用這筆預算僱傭無業年輕男子——這樣的人在大明這個以農業為主的社會裡簡直不要太多——這就是臨時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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