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五章 被當成強盜了(1/2)
領拳的漢子盯著李智雲刨根問底,就把李智雲搞得很是鬱悶。
俗話說開飯店的不怕大肚漢,正常的飯店老闆誰會在意顧客究竟是誰家的?只要拿出真金白銀就是好生意,至於我是誰家的,有那麼重要麼?
然而他卻不知這個領拳漢子根本不是飯店老闆,人家是歷城縣的公人。
這個領拳的漢子姓連,單名一個明字,正是秦家大院裡秦安那個二徒弟連戰的親叔叔。
連明是歷城縣衙門裡的公差,街坊鄰居說起連明來不吝恭維,都說他和秦瓊是同在官府的同僚,但事實上他和秦瓊的身份地位相差甚遠。
秦瓊是濟州府的馬快班頭,相當於後世二線城市市公安局的刑警隊長,與他搭班子的叫做樊虎也就是樊鳴的叔叔,算是副隊長這麼一個絕色;而連明則是歷城縣衙門裡的一個普通差役,擱在後世充其量不過一個協警,在編不在編都不一定。
不過話又說回來,秦瓊、樊虎和連明也是彼此認識的,因為秦瓊和樊虎兩人的老家就在連明負責治安的區域裡面,縣官不如現管,所以秦瓊很給連明面子,尤其是在外人面前,於是不知情的人就把他們當成了「同事」。
隋朝濟州的區劃遠比後世的濟南市為大,不僅歷城,就連泰安、曲阜、東平這樣的地區都屬於濟州管轄。
地盤大了,發生的案件數量就多,所以秦瓊和樊虎就總會被大案要案纏身,縱使秦瓊孝母賽專諸,平時也很難得閒回家一次。
相比之下連明就清閒多了,歷城縣緊鄰濟州城,治安環境遠比其他地縣為好,連明平日裡閒暇無事,就到賈柳樓來教一群無所事事的夥計練拳,順便蹭一份免費的「工作餐」。
其實賈柳樓這幫夥計練拳也談不上是為了保境安民,只是平時沒有生意,又沒錢賭博,無事可做就閒的蛋疼罷了,最多只能說是強身健體。
別看連明只是一個協警,但是人家的覺悟和警惕性都很高,又或者可以認為是職業病,總之看見這樣一個來歷不明的孩子出手就是五十兩黃金,頓覺此事非比尋常。
現在的綠林人物都這麼囂張了麼?竟敢放任一個孩子孤身出來揮霍贓款?而且就這麼大搖大擺的在賈柳樓銷贓?不怕被捕麼?
想不出這個孩子是誰家的子弟,那就只剩下了一個可能,這孩子是附近山頭山大王的兒子。
既然是山頭上的,就不可能一個人來到縣城自投羅網,送給官府做人質麼?山大王再傻也不會做出這等事,此事必然有詐!這孩子的身後必有強援!只怕此刻就埋伏在賈柳樓外。
想到此處,連明不禁感到一陣熱血上涌,有驚喜,也有畏怯。
驚喜是自己及時發現了這孩子的可疑之處,把握好了或許就能立下大功;
畏怯的則是此時這賈柳樓內沒有什麼好手,最能打的只有自己一個,至於正在裡面喝酒的那兩位老闆武功比自己還差了許多,只比那二十個夥計強些,也強不到哪裡去。
至於當街的鄰居秦安倒是一個高手,卻又不能去打擾,請也請不出來,秦安素與綠林道有約,他不會參與任何抓捕綠林人物的行動,綠林道也不能騷擾秦家。
不行,必須先把這孩子穩住,然後觀察一下外面的情況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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