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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1章 淺淺露一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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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MTV、宣傳經費。

100萬的純製作費用。

100萬可不是一筆小錢,如果算上後續的宣傳等等亂七八糟的費用,整體費用要200萬。

多一點,300萬也正常。

雖然成本會從版稅里扣,但版稅不夠,那就是賠本。

找歌手?

開什麼玩笑。

就像是投資一部電影,最後賠本,哪有找導演要錢的道理?

除非是簽了對賭協同,不然,誰踏馬賠錢,天底下沒有穩賺不賠的專輯,沒有穩賺不賠的電影。

其實。

滾石願意花那麼多錢,一方面是因為《醜奴兒》賺足了口碑,另一方面也跟李傑平時的為人有關。

『卡子』和很多搖滾歌手不一樣。

燕京這地界,混不吝很多。

有些搖滾樂隊儼然把唱片公司當成了提款機。

專輯錄製期間,那都要住在最好的五星級酒店,美其名曰要找靈感,有一個好的環境才能找靈感。

然後。

吃喝什麼全部走帳,一頓飯吃掉幾千、上萬,吃也就罷了,還有打包帶走的。

張裴仁第一次跟唐朝樂隊合作時,差不多就是這樣。

一張專輯花了三四百萬。

大部分錢都花在了專輯製作之外。

李傑不一樣。

他沒搞那些坑人的東西,哪怕是錄歌期間,一天的餐費頂多四五百。

人多才花四五百,人少兩三百就夠了。

除了吃喝玩樂,有些樂隊還會『坑』製作費用,用DV拍MTV,幾萬塊就夠了,硬是報帳2-30萬。

反正,亂七八糟的事情一大堆。

像李傑這樣,只是不太好說話,其他方面規矩的人,屈指可數。

是以。

滾石內部願意花錢,100萬不夠,再多點都行,他們更希望讓『卡子』去香江發展。

就在前不久,『卡子』寫的那首《遺憾的心》火了。

比李宗勝寫的那首《領悟》還要火。

如果不是近期正在專輯宣傳期,辛小琪都打算專門跑一趟燕京,好好感謝感謝卡子。

……

轉眼。

又是一個多月過去,李傑從崔建的演唱會回來之後,正式投入到新專輯錄製。

「卡子,下個月紅磡演唱會,你去不去?」

這天早上,賈敏樹嗦著豆漿進了錄音棚,眼看李傑露出疑惑,他跟著解釋道。

「不是讓你上台,就是過去玩玩。」

賈敏樹呵呵一笑,一屁股坐到旁邊的椅子上。

「除了這事,辛小琪打算在香江請你吃頓飯,好好感謝你一下,對了,她還買了點禮物,再過幾天應該能寄到。」

「禮物?」

李傑啞然道:「上次不是說了,不用送什麼東西。」

「哈哈,這你就不懂了吧。」

賈敏樹笑眯眯的說道:「你不在港台,不知道那邊的競爭有多激烈,辛小琪86年就簽約田園唱片出道。」

「後來又去了福茂,但一直不溫不火。」

「直到這一次,你給她寫的那首《遺憾的心》,一曲成名。」

「老李給她寫的那首《領悟》也火了,最近這段時間,她在港台紅透半天邊。」

「所以,這禮物,你就安安心心的收著吧。」

「對了,你給任閒齊寫的那首《心太軟》,下個月也要發了。」

「哦。」

李傑沒把這個當回事,《心太軟》是他偷懶,直接把96年的詞曲掏了過來,不過,編曲他重新編了,稍微花了點心思。

相比於心太軟,《遺憾的心》是純原創的一首歌,花的心思更多一點。

火,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眼下華語樂壇就流行這些情情愛愛的芭樂情歌,不止現在流行,二十年後還是那麼流行。

「樂器呢,到了沒?」

「快了,月底之前一定到。」

不一會兒,錄音棚又陸陸續續來了幾位樂手,眼看都開始錄製,李傑也沒提起到底去不去香江,賈敏樹已經明白了。

有時候,不回答也是一種回答。

也罷。

老賈沒把這件事當回事。

畢竟,他和辛小琪關係一般,提一嘴只是順口。

三天後。

樂器沒有到,辛小琪寄的快遞先到了。

整整幾大箱子。

尿不濕買了一大堆,還有一些小孩子穿的衣服、玩具。

回到家裡,看見滿地的東西,李傑還沒開口,毛毛先說了。

「卡子,這是郵政下午送來的,是從寶島那邊寄來的東西。」

毛毛的語氣裡帶著幾分意外。

「你這買的也太多了。」

「不是買的,別人送的。」

「啊?送的?」

「嗯,我之前給一個歌手寫了首歌,她唱火了,然後她帶話說買了點東西過來。」

「我算了下,這些東西怕是小兩萬。」

這些嬰兒用品跟家裡用的差不多,毛毛知道價格。

「這是不是太貴重了,回頭咱們把錢給他。」

「嗯,我回頭看看。」

說是給錢,李傑估摸著辛小琪不會收。

旋即。

兩人把東西分門別類的收拾好,那些尿不濕被放到了儲藏著,衣服放進了洗衣機。

玩具什麼的,暫時也放著。

孩子太小,剛剛學會爬,很多玩具都用不到。

不過。

辛小琪送的東西確實送到了李傑的心坎里,回頭有空再給她寫一兩首歌。

寫歌也是有版稅的。

雖然沒有自己發專輯多,但積少成多,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而且,李傑寫的都是精品。

爆款歌曲的版稅遠比普通歌曲要高。

有個幾十首歌打底,什麼都不干,僅憑版稅收入就能吃一輩子。

是的。

吃一輩子。

歌手開演唱會、商演唱歌,也需要支付版稅。

商演的話,行情差一點,一場幾百、上千不等,演唱會的收入要高一點,它是按照門票收入*5%/X計算。

一場一萬人,平均票價200塊的演唱會,如果歌手唱25首歌,一首歌的著作權費用是4000塊。

唱一次,付一次。

在版稅這一塊,港台那邊比較規範,該付的錢,不會打折扣,畢竟,這些東西都是要報稅的。

哪怕李傑不監督,也會有人幫他查。

再者說。

正規的大型唱片公司,不會在這種事上搞鬼,不存在唱了歌不付錢。

真這麼幹,以後誰踏馬給唱片公司寫歌?

一個不尊重創作者的唱片公司,行業協會會教他們做人。

除了歌手本人唱,如果有什麼節目採樣,那也需要支付相應的版稅收入。

包括廣播台播放歌曲也需要支付版稅。

播一次雖然只有幾毛錢,但積少成多,收益也很可觀,以《遺憾的心》為例,寶島地區廣播台一個月的公開表演權版稅怎麼也得有三四百。

香江那邊也差不多。

如果再算上其他華語地區的電台,廣播台渠道一個月版稅毛估估有個大幾百,上千塊。

所以。

寫歌其實是一門不錯的生意,既不用自己拋頭露面,又能賺錢,同時,也不會違背『任務要求』。

反正在任務完成之前,李傑不會發搖滾之外的專輯。

掙錢就靠流行歌曲的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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