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見證(2/2)
1!
倒計時結束,經典曲目《god is a girl》的前奏響起。
舞台亮起,助演樂隊先行亮相,然後沈淼淼的歌聲緩緩響起,隨著歌聲飄蕩,她也坐著升降台出現在了舞台之上。
「Remembering me, Discover and see all over the
曾記得,我遍尋世界。
She's known as a
她作為一個女孩被我們所知。
To those who a free,
對於自由的人而言,
The mind shall be key,
心至關重要……」
《god is a girl》這首歌雖然沒有拿到公告牌冠軍單曲成就,但它的流傳度,一點也不比第一張專輯的其他幾首歌要差。
拿不到,不是因為這首歌不行,而是敵手太強大。
前奏一響,台下的歌迷立刻跟著沈淼淼的歌手,一起唱了起來。
數萬人的大合唱,聲震數里。
如果算上場外的幾萬人,動靜更大。
《Burning》!
《Far Away Form Home》!
《Free Loop》!
《Be what you wanna be》!
一首又一首經典曲目登場,一連唱了七八首歌,沈淼淼暫時退到了後場,助演嘉賓林肯公園正式上場。
激情的搖滾樂,響徹四方。
連包廂內部的曾小雨都不自覺的跟著擺動起了身體。
幾年過去,曾小雨也從初見時的黃毛丫頭,變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去年,小丫頭考上了北大。
據說,這丫頭最近還談了個對象,只是小丫頭嚴防死守,硬著不承認。
「那個,姐。」
眼見妹妹不自覺的湊到自己近前,曾梨眉頭一挑。
「嗯?」
曾小雨嘿嘿一笑:「姐,你能不能讓姐夫帶我去一趟後台啊?我想和林肯公園合個影。」
「只是合影?」
曾小雨翻了個白眼:「不然呢?」
「可以是可以,不過,你總得給我個理由吧?」
「你以前從來沒聽過搖滾。」
曾小雨脫口而出道:「我是剛剛喜歡上的!」
「呵呵。」
曾梨面帶笑容的看著妹妹,什麼話也沒說。
被姐姐這麼盯著,曾小雨心中忍不住有點發毛。
少頃,曾小雨不裝了,攤牌道。
「好吧,我是給我男朋友要的。」
曾梨笑吟吟的揶揄道:「你不是說你沒有男朋友嗎?」
「姐!」
曾小雨跺了跺腳,『威脅』道:「哼,你要是不答應,我直接去找姐夫。」
「你試試。」
曾梨皮笑肉不笑地瞥了妹妹一眼。
「去就去。」
沒過一會,曾小雨又垂頭喪氣的跑了回來。
完了。
姐夫不愛她了。
肯定是姐姐幹得好事。
片刻後,曾小雨開始撒嬌。
「姐,好姐姐,幫幫我吧。」
眼見妹妹認慫了,曾梨提出條件。
「回去把男朋友帶到家裡來一趟,同意的話,我就讓你姐夫帶你去後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