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照片!(1/2)
翌日。
城管派出所。
剛一到上班時間,冷小兵就著急忙慌的來到了轄區內的城管派出所,沈雨當初正是在城關派出所報的案。
原始的卷宗全都存放在這裡。
拿到當初的受案登記表,冷小兵的眉頭頓時凝固住了。
上面的內容很簡單,只見在簡要案情記錄一欄里寫著『2000年9月17日上午10點,報案人沈雨道城關派出所報案。
稱其父沈海洋於2000年9月15日留下一封告別信,信中提及沈海洋與一名女性私奔,該女性身份不詳,經現場勘查,家中有關沈海洋的物品均已帶走。
確認失蹤。
……
……
受案民警:秦小明。』
秦小明?
看到這個名字,冷小兵神色一怔,原來這件案子當初是秦所長受理的。
十七年過去,當年的民警搖身一變,成為了城關派出所的副所長。
隨後,冷小兵找到了秦小明,向其諮詢了當年的這起失蹤案,他原本以為時間太久,秦所長會記不住。
誰曾想他剛剛一開口,沒過一會,秦所長就想起了當年的失蹤案。
秦所長之所以能夠記住這起不太起眼的失蹤案,完全是因為這個案子有點奇怪。
當年,警方出警去了沈雨家裡,按照慣例採集一下失蹤者的檢材,以用作辨別身份。
但令人奇怪的是,警方什麼都沒能採集到,指紋、足跡、照片、皮屑、毛髮、指甲等等,凡是能夠查驗身份的東西,統統都沒能提取到。
同樣的,安定醫院裡的檔案也沒有沈海洋的資料,如果不是醫院的職工親口證實,醫院有這麼一個人。
辦案人員甚至懷疑,是不是哪裡出問題了?
這個人消失的太過徹底。
畢竟,沈海洋只是私奔而已,又不是肇事逃逸!
得知這一消息,冷小兵心中頓時生出一股懊悔之意。
不該啊!
他應該早點注意到這起失蹤案的!
如果當年沈海洋一失蹤,他就知道了這起案子,他早就開始調查沈海洋了,絕不會拖到十七年後的今天。
當然,他也不能怪派出所的人沒有特別上報。
因為『海舟案』不歸轄區內的派出所管,只有市局重案隊的辦案人員才了解『海舟案』的內幕。
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不知道具體案情,又怎麼會把一起普普通通的失蹤案,跟海舟案聯繫起來呢?
憑心而論,冷小兵自己當年也沒想到過兇手會跑,因為兇手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毛髮、皮屑、指紋、腳印,統統都沒有。
而且兇手還做了偽裝,穿著寬大的工具服,讓人無法判斷出對方的身型,頭上戴著帽子,為了防止毛髮脫落。
手上戴著手套,免得留下指紋。
臉上戴著口罩,渾身上下只有一雙眼睛露在外面。
但僅憑一雙眼睛去找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所以,冷小兵壓根就沒想過凶神會逃逸,對於兇手而言,這完全是一件沒有必要的事。
既然沒有暴露,警方也找不到相關的線索,兇手為什麼要逃?
「冷隊?」
「冷隊?」
眼看冷小兵愣神許久,秦所長不由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老秦,怎麼了?」
冷小兵回過神來,意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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