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失望(2/2)
二十年前,他是如此,現在亦如是。
遠大集團是他的畢生心血,從一個身無分文的窮小子,成長為億萬富翁,期間受過多少罪,不足為外人道。
一想到陸濤要接手遠大集團,以陸濤現在的性格,徐志森根本就看不到遠大集團的未來。
公司取名遠大,足以看出徐志森的野心。
他恨不能向天再借五百年,將遠大集團發展成一家百年企業。
只可惜,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了。
陸濤壓根就不是一個合格的繼承人,讓他接手遠大集團,很可能會是一場災難。
可不讓陸濤接手,偌大的家業又該由誰來繼承呢?
徐志森也不是沒有想過其他辦法,他想過建立家族信託,將遠大集團裝入信託,然後聘請職業經理人打理。
對於現在國內的富豪而言,家族信託或許有點陌生,但對漂亮國的富豪來說,這不是一件稀奇的事。
信託,即創立人將財產交予受託人,讓受託人根據創立人的主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未特定的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保管的行為。
家族信託是信託的一種,顧名思義,是管理家族資產的方式之一。
如果徐志森設立了信託,他便是創立人,然後與受託人簽訂契約,受託人名義上持有並根據契約管理財產。
而受益人則是陸濤。
家族信託的優點有很多。
首先,一旦信託建立,在法律意義上,這份資產就和創立人沒關係了,即使創立人陷入負債,乃至破產,債權人也無權追償信託中的資產。
(當然,信託的資產是有追訴期的,如果追朔過了,債權人便無法追償信託內的財產)
其次,信託也是避稅的一種方式,信託一旦成立,嚴格來說資產就不是徐志森的了,而是歸屬信託公司。
陸濤作為受益人,是不用繳納遺產稅和贈予稅的。
最後,信託也能避免財產糾紛,不過這一條和徐志森無關,他只有陸濤這麼一個兒子,連妻子都沒有。
如果他去世了,他留下的遺產基本不會產生糾紛。
雖然信託有很多的優點,但它的缺點也很明顯,信託的成立的同時,也意味著讓渡了資產控制權。
對於白手起家的富一代而言,失去了資產的控制權,絲毫不亞於要了他的老命。
所以,徐志森對於是否成立信託,心中還是充滿猶疑的。
況且,陸濤現在對他的態度可不算好。
他把陸濤當兒子,陸濤卻沒有把他當成父親。
這一點,徐志森看的很清楚,很明白!
對於陸濤來說,他不過是一個可以依靠的靠山罷了。
換一種說法,說他是個ATM機,也不是不可以。
之前陸濤為什麼願意進入遠大集團?
更多的是看中他手上的錢。
起初,徐志森是能夠理解陸濤的,畢竟他缺席了陸濤的嬰兒時代,少年時代。
除了生理學上的父子關係,兩人和陌生人也沒多大區別。
短短一年時間,能培養出什麼感情?
可一開始理解,不代表徐志森能一直理解。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的心也慢慢的動搖了。
遠大集團是他的心血結晶,徐志森絕不允許被人輕易的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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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劇看的說實話有點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