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具有法律意義的證明(2/2)
「不用再去我未婚妻那邊『許願』了,既然大家都很想聽演唱會的話,那我會儘快開一次巡演。會很快來的。」
徐來公開回應了粉絲們的期待,這可把他們高興壞了。
不過,徐來這邊的巡演確定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工作與他生活的一些衝突。
本來和林允兒剛剛確定了未婚夫婦的關係應該待在一起的,就算不待在一起也不應該隔得太遠,但是巡演一開,徐來他可就是要滿世界飛了,這對於林允兒來說……不是一件公平的事。
但是林允兒那麼明事理,肯定是不會在這種事情上邊鬧情緒的,她不太願意去插手徐來事業上的問題,儘管他的事業和他們兩個人的婚禮有所衝突。
婚禮……晚一些也不是不行。
這是林允兒所想的,多一些時間籌備,這個婚禮或許還能搞得更漂亮一些。
在林允兒和徐來兩人這個位置,走到最後的關係也就是臨門一腳的事,一場婚禮,一張具有法律意義的結婚證明,僅此而已。
可就是在臨門一腳的時候,期望越大,有時候就越容易患得患失,徐來他也能懂林允兒的心情,所以在林允兒和她一起回到蓉城老家時候,在林允兒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拿上戶口本,然後開著車就帶林允兒直奔民政局。
「呃……今天我們這是……」
「結婚啊!這不很明顯嗎?」
「結婚……不得挑個好日子嗎?」林允兒說著,立刻打開手機APP看日子的期程,雖然心裡邊很開心,可還是為徐來的「考慮不周」皺了眉頭。
十月十一日,宜嫁娶,忌遠行。
「看起來……好像我們運氣還不錯?」徐來調侃道。
「嘁~」
「走吧!媽說今天適合結婚,查過日子的。」
「我就知道是阿姨……」
「叫媽。」
「知道了。」
林允兒莞爾一笑,略帶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