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九章 有結果了(2/2)
拉著韓為坐在椅子上,靠在韓為身邊:「你們自己想吧。」
詢問韓為:「這麼處理行嗎?」
韓為無所謂,不過看著小梅:「你覺得呢?」
示意丁雨詩:「你就這麼做主把小梅從她原生家庭剝離出來?你也說你是收養的無所謂,她到底是親生的。」
丁雨詩看著小梅:「你決定吧。不是我要拆開,但你自己從小看到我的遭遇,現在自己也有這樣的遭遇。就算回歸家庭,以後你的人生會是什麼樣?我是遇到阿為,我逃出來了。你呢?」
小梅抹著眼淚搖頭,韓為對著尤華:「法律真的不支持血親子女脫離關係?」
尤華無奈:「問過法務了。血親是天然的,不能脫離。」
看著兩人:「簽字畫押法律也不承認。」
徐建超嗤笑:「這有什麼難辦的?」
拿出一份文件甩給低頭不說話的夫妻倆:「這件事會一直跟著他一輩子,你們和對方姑娘家私下解決同樣也不受法律承認。只要她想告,這裡你留了案底,隨時都可以。」
兩人也是不懂法,其實這屬於公訴案件。不是說女方不告就沒事了。好比14歲未成年女孩,哪怕是自願的和男人有什麼關係,依然會被法律制裁。
韓為思索著,還是覺得不保險。倒也不是說他較真,而是因為人家是女兒和父母的關係,不是說平時隨便照顧人處理掉嚇唬一下就完事。童曉萌不就是例子,韓為再怎麼強勢最後也只能這樣處理,和當初騷擾宋楹的李明強還不同。
那去美國直接辦了也無所謂。
如果沒有一個可靠的招制他們,到時候真是因為是小梅父母,到底是幫她而已,你砂她父母怎麼行?打罵都不合適。
「我們真不會!真的!」
兩人還在那叫囂。然而沒人聽,因為也沒人信。有第一次就有一百次,和家暴一個性質。很多扶弟魔不也是,說好最後一次,有事時候說話跟放屁似的到時候還去找你。你能怎麼辦?你躲就找你,你不答應就去你單位鬧。讓你工作都沒了。
「擦!」
韓為起身:「算了!真的弄進去得了,以後小梅給他們養老。他們也不敢來我這裡鬧。」
「別啊!!」
「別的啊韓總!!」
兩人也知道韓為的本事,跪地磕頭的感覺。也是真的怕了。
「我倒是有個辦法。」
幾人還是沒搭理他們,但是小梅到底不是丁雨詩那麼外柔內剛,此刻上去扶著兩人:「爸媽,你們先起來。」
兩人不是對女兒,是對救星一般求著:「小梅啊!!你救你弟弟,以後你愛怎麼樣都行我們不打擾你。」
小梅心裡難受,倒是韓為不管她,看著尤華:「你說什麼辦法。」
尤華示意:「我讓孫律師等著呢,他是法務部總監,這應該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徐建超好奇:「你不是諮詢過嗎?」
尤華搖頭:「我是諮詢斷絕關係的事,剛我想到了一個點子。」
丁雨詩直接打電話就叫,沒多久孫律師來了。看到這兩人就厭惡,當初就是他陪著丁雨詩去辦斷絕關係的事。
此刻看到他們還這個德行,這次是逼迫自己親生女兒。這兩口子真是人事一點不干。
「韓總?」
他和其他都平級,所以和韓為打招呼,對其他人也點頭。
「孫律師。」
尤華和誰都熟,這是天然的。攬著他肩膀過來:「你說這樣好不好?他們以後糾纏小梅最多就是為了錢,那麼這次的事,對方估計也不會少要。讓他們立個字據,小梅給天秀傳媒打工,提前預支薪水。就當時給她弟弟平事,以後她的還錢從薪水扣。至於她的生活還有日常私人開支除了工作內報銷之外,是她姐丁雨詩養活。」
詢問孫律師:「這個法律上是要承認的吧?」
孫律師想了想,笑著開口:「承認。這時候想要錢都沒有了。」
幾人都覺得好,但是韓為認為還不夠嚴密,詢問孫律師:「可是不要錢,過來找她求辦事呢?」
孫律師攤手:「法律可沒說一定能幫得了。」
韓為皺眉:「幫不了就來鬧呢?」
孫律師嗤笑:「公司有保安,樓下就是保鏢公司。他敢鬧?」
示意韓為:「韓總我知道你意思,就是萬一因為是藝人經紀公司,鬧大影響不好是吧?」
韓為點頭,孫律師開口:「那更好辦,她不算天秀傳媒的簽約職工,算是韓總你個人的職員。」
韓為咧嘴:「那不是一回事?」
孫律師搖頭:「你和她也不用簽合約,簽個欠條就好。這樣一來他怎麼鬧去媒體上說,天秀傳媒和你個人都沒有她的工作合約。怎麼都算不到天秀傳媒和你個人身上。那只是一個叫胡青梅的女孩私事。」
示意一旁丁雨詩:「再說還有丁總監的關係在。」
韓為笑著:「那我就放心了。債主讓欠債的給自己做事當還錢,不算打工對吧?」
看著兩人:「怎麼樣?同意嗎?」
兩人哪還有什麼脾氣?巴不得把女兒「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