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針鋒相對吧(1/2)
「開始吧。」
宋洪也沒客氣,真的就下場坐在連勝的位置。
連勝坐在四個女網紅這邊。
韓為笑著:「今天真不錯,算是一期特輯。」
宋洪看著他:「怎麼個特輯?」
韓為指著大屏幕:「首先不放辯題解說,而且因為沒辯題。其次我和陳楓第一次站在一個立場,而勝哥第一次下場站在一個立場而不是裁判。宋導演第一次從幕後走到前台。」
「還真是。」
連勝笑著:「對我們來說都是一種值得期待的新鮮感。」
陳楓點頭:「勝哥估計看嘉賓辯論的時候都心痒痒吧?」
「可不是?」
連勝抱怨:「但我又沒辦法加入進去,一直還要保持公正。」
「我也是第一次把自己的事當做討論話題。」
韓為開口:「今天好好珍惜吧。」
宋洪開口:「也對,特輯。估計僅此一次了。」
韓為皺眉:「怎麼會?下次陳楓出事的時候……」
「你給我滾!!」
陳楓瞬間捶他,場下轟然大笑,連勝和宋洪以及幾個網紅也都笑得不行,陳楓指著韓為:「你希望我過那邊去是吧?」
韓為呵呵笑著拉著她,被她甩開沒好氣白了一眼,自己也笑。
「開始!!」
宋洪此刻拿起連勝專屬小錘,對著鈴鐺鐺鐺鐺敲響。
「分好隊,立場也分完,現在開始。」
看著兩邊:「誰先說?」
陳楓舉手:「我先吧。」
連勝伸手示意,先後無所謂,誰都會輪流有機會說。
陳楓看著韓為:「你來?」
韓為搖頭:「靠你了楓姐。」
周圍又笑,陳楓瞪他一眼,但也當然不讓:「我說過我不站在李思明立場,因為我也是藝人。誰知道以後他會不會又盯上我懟在我身上?就說他講韓為這些事先不管真假,明星私下怎麼樣有法律機關管理。和正常公眾一樣都會受約束,尤其你自己也做過那麼多糟爛事,反而因為對方是藝人是明星就理直氣壯去懟人家?說好聽點叫多管閒事,說難聽點叫砸人飯碗。」
眾人點頭,連勝拿著小本記著,也是習慣。
宋洪示意她繼續,陳楓再次開口:「而且他這裡有個地方偷換概念。是什麼?我剛剛說了,我們真有違法亂紀的事,恰好你李思明是富二代能接觸到這些信息,你可以去有關單位直接舉報,這樣我當你是盡好市民的義務。可是你非得在網上說讓公眾知道,那麼這裡反應兩點。第一就是你知道的明星那些事是不構成犯罪的,第二就是你為什麼不去舉報反而一定要在網上帶節奏,好像自己是什麼紀委為民除害揭露藝人真實嘴臉。」
拍著胸口:「拜託我們是演員。我們的私生活不犯法就是我們自己的事,不一定是怕掉粉才不公開。隱私本身就不是需要公開的事,你知道點什麼不管真假就都說出來,還引導公眾去diss這個明星。居心何在?」
「有道理。」
宋洪敲敲小錘,看著連勝:「連勝?」
連勝看著小本整理一下,對著陳楓:「那麼站在李思明立場,我要講幾句。首先說不說是他的自由,你不高興或者他對你造成影響你可以起訴他侵犯你名譽權,我相信他在公開懟人之前一定也想過這個後果。所以他嘴賤也好,損人不利己也好,那某種程度也是他的自由。我們先放開不說。」
陳楓要說話,韓為拉住:「聽勝哥說。」
陳楓點頭:「勝哥你繼續。」
連勝詢問陳楓:「法律是對人類道德約束的最低標準,這裡有個誤區就是我守法我就是好人。完全錯了,你守法只是最低要求,就是實在不能讓你做的事寫進法律里,但現實很多事也不該做,卻構不成犯法比如……」
連勝看著周圍:「我不多舉例子,我只說一件事。罵人是僅次於打人的,一般都是把打罵放在一起說。罵人當然不對,甚至非常不對,但是他大多數情況下是不犯法的。」
看著陳楓:「你同意嗎?」
陳楓疑惑:「勝哥你要說什麼?有點跑題吧?」
連勝搖頭:「沒有,你聽我說。」
看著宋洪:「我下面就要說到了。」
宋洪伸手讓他繼續,連勝看著幾人:「陳楓說我藝人和公眾一樣受法律約束,我犯法有人管,你李思明多管閒事。」
陳楓點頭:「勝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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