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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眾口鑠金的典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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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字玄宰,號思白,別號香光居士,松江華亭(今魔都)人,明朝後期大臣,著名書畫家。

在古代,因為犯了罪被抄家的大臣可不在少數,可那都是皇帝下的命令。

董其昌身為明朝後期的大臣,他也被抄了一次家,不過他比較倒霉,抄他家的,是老百姓。

史稱「民抄董宦」。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有一本名叫《黑白傳》的書,詳細地記錄了這件事。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秋天,六十歲出頭的董其昌看中了諸生陸紹芳佃戶的女兒綠英,他的二個兒子董祖常帶人強搶綠英給老子做小妾。

不久,董其昌因為在擔任考官時不徇私情,得罪了的一戶大戶人家,便趁勢收買了說書藝人錢二,令其到處說唱這個編出來的故事。

董其昌知道後,大怒之下,追究到了生員范昶身上。

但范昶並不承認,而且還跑到城隍廟裡起誓,為自己辯白。

也不知是范昶自己做了虧心事心裡犯虛害怕,還是事有湊巧,不久范昶暴病而亡。

范母認為,反正這是董家所逼造成的。

於是,她便帶著兒媳龔氏、孫媳董氏等女僕,穿著孝服到董家門上哭鬧。

董家當然也有理不讓,對這種非法侵宅的行為進行回擊,將她們推到隔壁坐化庵中,關起門來將幾個婦女摁倒,剝掉褲子。

范家兒子上綱上線,用一紙「剝褌搗陰」的訟狀將董家告到官府。

一場群眾由董其昌的冤家鼓動的抄家運動對董其昌的宅地進行了洗劫,並以榜文鼓動道:

「……人心誰無公憤。凡我同類,勿作旁觀,當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討,以快人心。

當問其字非顛米,畫非痴黃,文章非司馬宗門,翰非歐陽班輩,何得僥小人之幸,以濫門名。

……若再容留,決非世界。公移一到,眾鼓齊鳴,期於十日之中,定舉四凶之討。謹檄。」

從初十、十一到十二日,這些人飛章投揭布滿街衢。

到了十五日行香之期,百姓擁擠街道兩旁,罵聲如沸,把爪牙陳明的數十間精華廳堂盡行拆毀。

十六日「酉時,兩童子登屋,便捷如猿,以兩卷油蘆席點火,著其門面房。是夜西北風微微,火尚漫緩,約燒至茶廳,火稍烈,而風比前加大,延及大廳,火趁風威,迴環繚繞,無不熾焰。」

可憐董家一時「四宅焚如,家資若掃」(《民抄董宦事實》),數百間畫棟雕梁、朱欄曲檻的園亭台榭盡被付之一焰,大火徹夜不止。

十九日,亂民將董其昌建在白龍潭的書園樓居焚毀,還把董其昌手書「抱珠閣」三字的匾額沉在河裡,名曰:「董其昌直沉水底矣。」

董其昌惶惶然避難于丹陽、吳興等地,直到半年後事件才平息下來。

圍繞「民抄董宦」這個事件,究竟是「民抄」還是「士抄」的爭論,學術界歷來懸而未決。

實際上,大部分學者傾向於董其昌其實是為名所累。

迄今令董其昌飽受非議的惡評,大多數多來源於兩個來自民間的匿名傳說寫本《民抄董宦事實》和《黑白傳》。

其作者,最大的可能是來源於董其昌的仇家。

這兩個坊間傳說,對董其昌的生平留下了太多的微詞,但它們終究與史實相差甚遠,歷來為史家和學者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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