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和平之歌】與【復仇之刃】交相輝映……(2/2)
本來以為一天兩天的時間其實沒什麼可怕的,但是,當痛苦來臨的那一刻,天童木更發現……人類,其實比自己想像中的要脆弱很多。
三分鐘,從痛苦降臨到自己的身體幾乎無法動彈,僅僅只經歷了三分鐘而已。
這三分鐘之內,木更能做出的自救行為最多也就是將自己移動到人群較少的街邊小巷裡和撥打急救電話等事宜了。
是不是感覺到很奇怪?
普通求救應該到人多的地方不是嗎?不能動彈的人不應該在人群較多的地方更加安全嗎?普通人危機時刻不是應該打電話給熟人而不是醫院嗎?
那是因為……天童木更她不普通呀。
天童木更——光是她的姓氏為【天童】就已經可以說明很多了。
在東京區域,天童這個姓氏本身就代表著高人一等的地位,而在高人一等的環境下長大的木更大小姐本人更是自尊心代名詞。
毋寧死,不失尊嚴。
在人多的地方倒下丟人?絕對不可能的;人少的地方不安全?武家之女,天童流劍術免許皆傳的木更大小姐不怕;至於向熟人求救?木更想了想自己的人際關係,還是算了。
至於自己公司的唯一的那個手下?寧可死了,木更大小姐也不想在他面前丟人。
於是就是這樣了?
你的大小姐身份呢?你的出門百十來個保鏢呢?
絕望的時刻,最終木更還是想起了自己還沒有逃出天童家,自己還是那個真正的大小姐,而自己的父母和腎臟都還健在的那個時候。
但比起這些無關緊要的美好回憶,現在木更的腦海里盤旋更多的記憶還是那個從沒有被她遺忘的仇恨之夜……
那一夜,原腸生物襲擊了天童家的別院,木更失去了父母和腎臟功能,連太郎失去了右手和右腿。
而在那之後,木更也很快就知道了那起事件的幕後黑手是誰。
天童家!!
一個為了利益和地位就可以殘忍的排除自己兄弟的家族!
作為家主的天童菊之丞,自己的爺爺,他在事件發生之後,不僅沒有追究,反而不了了之!
在離開天童家的那一刻起,木更就在心底里發下毒誓——
【自己接下來的一生將為復仇而活!
天童家參與了這起事件的所有人,將由我天童木更一個不剩的斬於刀下!一個不剩!一個不剩!一個不剩……】
為了銘記雙親的死和天童家對她做過的事,木更拒絕更換人工的腎臟,以疼痛提醒自己是為了復仇而活著的。
但這一次,她卻也是嘗到了自己埋下的惡果。
但是木更沒有後悔,反而她現在因為疼痛再一次的確定了自己的內心。
【我是為復仇而活!誰也不能阻擋我的步伐!】
在像是正在被攪碎內臟一般疼痛之中,木更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默念著自己曾經許下的復仇誓言,一遍接著一遍……
「啊,找到了,原來藏在這種地方呀!不行哦,女孩子家家的鑽小胡同很危險的。」
就在木更渾身散發著絕望的氣息靠在牆角,精神進入統一境界之時,一個煞風景的男孩子聲音從旁邊傳來。
木更立馬警惕的睜開血色的眼眸望了過去,手邊的愛刀——雪影也第一時間抓在了手裡。
木更看見那邊逆光的方向,走過來了一個身披斗篷,手持長杖,感覺年齡不是很大的男性的身影,只不過他好像並不想讓木更有所反抗的樣子。
「除你武器【Expelliarmus】」
隨著一道白光閃過,木更手中的刀被彈飛到了一米之外。
不好——這是怎麼回事?就在木更沒有反應過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那個長袍男孩已經走到了木更的身前:
「初次見面,黑長直的漂亮小姐姐,我是一名路過的魔法師,名字保密。
……說真的,我是第一次見到見到像你擁有像你這樣一顆純粹的【復仇之心】的人,完全看不出來有任何親情、愛情之類的東西混雜在裡面的,純粹的【復仇之心】。」
他在說什麼?木更因為疼痛而模糊的意識已經快要到達了極限。
「宛如把殺氣披在身上,為了復仇而活的黑色復仇鬼,所真的很有意思,我也很想在你的人生之中參上一腳。」
不行!誰也不能阻擋我的復仇!
「但是想想還是算了,畢竟有我的參與,就算是復仇劇也會變成搞笑劇本,這一點我已經自我反省過了。
所以,我決定了……」
你這傢伙到底在自話自說些什麼?正是令人火大,只要你敢靠近一步,我袖子裡的小刀就會斬向你的喉嚨。
硬撐著眼皮,無法開口的木更在心中盤算著這個明顯不是路人或是友人的陌生人。
「除你武器【Expelliarmus】!」
又是一道白光閃過,木更的袖中的小刀也消失不見,最後的依仗消失,使得木更的意識更加的模糊了。
「喂,小姐姐,不要這麼兇狠好不好?我沒有惡意的。
對了,看你不是很健康,所以我將給予你一個健康、強大、完整的身體,各項能力不下於受詛之子的那種哦,對了,還有超能力!
看你是練劍的達人,就給你【超常感知】吧?也就是【心眼】的進階版本。
怎麼樣?還滿意吧?
而且是免費的,不需要代價的,超值大放送!~
對了,因為幫助了你復仇,你就叫我【復仇之神】好了。」
如果這都是真的,我反而要感謝你了……呵,怎麼可能,我出現幻覺了嗎?
但就在木更以為自己出現幻聽,即將暈厥的前一刻,她隱約聽見了神秘影子的最後一句話:
「所以……拼盡死力,復仇吧,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