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節 反人類操作(2/2)
「張,我的表叔、也是就王位繼繼人,正在調查是誰贏走了他的錢。」
扎耶德看著張一的眼睛叮囑一句。
張一目光看向林奇。
林奇聳了聳肩,解釋道,「管他呢,我們今天是找你去玩的。」
張一以為是群拍派對,結果不是。
離工桐樓,張一坐上林奇的福特F250,他的大個子保鏢開車。
一行四人來到位於市區東南角的一處亞裔聚集區。
很明顯這些擁有棕黑色皮膚的人不是華人,看上更像印尼人。
事實也被張一猜中。
在聚集區的門口,一個泰拉的印尼人在等。
泰拉身高不到一米五,實際32歲,看上去確有45歲可以看。
他有一對招風耳與狡黠的雙眼,還有鬼臉般的咧齒笑容。
只是這笑容太難看,豁了口的大黃牙,一看就是老煙槍。
行走在窄窄的街道里,張一好奇地打量著周圍的一切。
這裡沒有一個歐美人,都是棕黑色的印尼裔,還有很多人手裡都夾著咽,同時嘴巴里嚼著賓啷。
如果身邊沒有大個子、扎耶德、林奇跟著,張一還以為穿越到窮困潦倒的清朝。
一路往裡走,再轉兩次彎,泰拉引著一行人來到一處鬥雞場。
這裡有幾百個男子像蜜蜂一個擁簇在一起,中間由鐵皮圈出的圓形泥地外圍。
他們推擠、爭吵、抽菸、喝酒,人群中瀰漫著一股狂熱,一種噬血和貪婪和對暴力的執迷。
這讓張一想到歷史上的那場針對華人的大屠殺。
是不是也像他們這樣狂熱?
四人明顯不是印尼裔的外國人出現,使騷動中斷,大家都回頭伸長脖子看向陌生來客。
「這些也是喜歡鬥雞的朋友,他們也想玩一把。」泰拉向同胞們解釋。
聞言一群人這才重新關注鐵皮圍圈賽場,並為四人讓出一條窄窄的位置,這時張一才得以看清。
兩個男人的胳膊下各夾著一隻公雞,站在鬥雞場內。
其中一隻是水鴨綠花紋,另處一隻則混雜著金色與銅色色調。
「開始下注!開始下注!」
屋沿下,放著一張破舊的桌子,形象邋遢、或嘴巴叼煙,或嚼賓榔的三個年輕人大大咧咧地,用尼尼語叫喚著。
三四百人里有七八十人選擇下注,其他人繼續觀望。
玩法也很簡單。
每人各押多少錢,鬥雞後分輸贏,兩份賭注歸他們兩人中的一人。
招賭的和下注的,招賭者等於是賭場的莊家,他直接跟下注者根據鬥雞的輸贏算帳。
這裡的規則是,從勝者身上抽兩層為招賭者的『抽頭。』
而這三個小年輕是西雅圖印尼裔社區的黑幫成員,負責替老大看場子、收錢。
片刻後,下注結束。
鬥雞場上,兩個男人開始緊捏公雞的喉嚨與肉垂,手指都扭曲了,看上去很用力。
然後猛拉公雞勁後羽毛,並掌摑雞頭。
公雞開始發出悽厲刺耳叫聲。
即是第一次看鬥雞,張一也明白,這是在給鬥雞們打氣,讓它們變的兇狠。
接著,一根狀似匕首的形狀的刺刃被綁在公雞的左腳上。
「這是為了讓它們儘快分出勝負,」泰拉在旁邊解釋一句,「在更短的時間內可以有更多比賽,畢竟大家太熱愛鬥雞了。」
張一心裡鄙視,為了增加賭博頻率,才是真實原因。
兩個男人放下雞後,退到邊緣。
兩隻雞瞬間扭打在一起,飛撲、騰跳著去啄、抓對方。
這個過程對很快,墨綠色的公雞還站著,可是一跛一跛,它獲得了。
金銅色的公雞被對方割得遍地鱗傷、鮮血淋漓,它的主人抓住它的一隻腳,把它拎起來,隨手扔進一個灰色麻袋裡,然後把袋子甩到一邊。
氣沖沖地喃喃自語,「晚上拿來煮湯!」
很快另外兩個鬥雞人帶著公雞進入場內。
「要不要賭一把?」泰拉露出大黃牙笑呵呵問。
林奇、扎耶德越越欲試,分別買了一千米元。
張一搖搖頭拒絕下注。
同樣的過程再次重複,捏下巴、捏雞冠、掌摑、綁刀子、戰鬥。
一場場戰鬥,張一隻看到痛苦的過程,充滿傷害和死亡。
「印尼人很喜歡鬥雞嗎?」張一看向泰拉問。
「是的,大概20%的男人都喜歡這項運動。」
看著人群涌動和熱烈的氛圍,張一又問,「那這些人中,又有多少比例喜歡鬥雞到『上癮』的地步?」
泰拉思考兩秒,「大概也是20%。」
20%的20%是4%,如果排除女性的話,那麼占印尼人口的2%,換句話說鬥雞影響了2%人的既得利益。
張一覺的,這項殘忍的活動之所以能夠沿續下來,並不是因為喜歡鬥雞的人多,而是沒有人去阻止。
雖然印尼早已立法禁止鬥雞,但往往只需要一點點錢行賄警察,就可以持續下去。
2%是一個神奇的數字,因為米國也只有2%的人口從事農業,這其中包括之前提到的悲慘蛋雞,和生活在狹欄里的母豬。
張一突然想明白一件事件,這個世界上對待動物有兩種殘忍。
一是人為殘忍,另一個是制度殘忍。
鬥雞是一種人為殘忍,得到個人支持,但是制度為政府所禁止。
工業化養殖則是制度殘忍,為產業所認可,得到米國政府背書,但如果是個人有所認知,就會加以譴責。
但無論是人為殘忍,還是制度殘忍,都不是張一可以左右的。
就像德魯伊的動物之友傳承者,理察·奧巴瑞。
他究其一生都在為拯救海豚和鯨魚奮鬥,可這個世界上,海洋館越來越多,被捕去表演的海豚也越來越多。
太陽國人捕殺的鯨魚也越來越多。
返程路上,林奇像變戲法一樣,拿出一包大麻煙,笑著問張一,「要不要飛葉子?」
「那來的?」張一好奇問。
「當然是在鬥雞場買的,那邊的味道特別純,鬥雞只是隨帶,買『煙』才是目的。」
張一心累,擺擺手拒絕。
有的時候張一自己也很迷茫,為什麼呢?
因為在一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這事放在天朝搞不好要槍斃。
但在米國卻對酒很嚴格。
這個國家,在1933年前是禁酒國家,就像中東諸國,1933取消這條法令。
雖然取消了,但還有嚴格限制,比如法定喝酒年齡是21歲。
公共場所,比如公園或野餐,不能飲酒。
所以會看到有人用報紙包著酒瓶,充當飲料。
如果遇到較真的警察,那麼你違法了...
更有甚者,直到今天米國仍有一些虔誠清教徒是主動克制不喝酒。
可看看米國的毒品、槍枝問題,再看看那些滴酒不沾的信徒,這又是多麼矛盾,難到喝酒的危害,比吸大麻、槍枝更嚴重嗎?
有時候,這些破事讓張一能暈好久,都想不明白。
感覺相當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