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出繼(2/2)
按著陳公國奉常衙署的規定,以及分戶法的規定,再等幾年田成成年,另立戶口別居,會給田成重新謄抄一部銅冊族譜。
今後田成一脈再有分家的話,只會記錄在田成手裡的銅冊里;除非某個族裔封侯獲得爵位,否則不會頒發新的銅冊、銀冊。
根據奉常衙署的規定,田增泰屬於別出庶子,成年後除非擁有縣侯爵位,否則只會頒發銅冊,不可能給銀冊。
今後田睿一脈的一代代嫡子分家後,才會得到銅冊,其他一代代的庶子,是不具有銅冊的。
而銀冊,也始終只有這麼一冊,除非後裔中有晉爵縣侯的。
按著這個法規,今後田信有爵位的子嗣都是銀冊,無爵位的子嗣也一律是銅冊;田信亡兄一脈今後得到入繼,也將持有一部銀冊;田紀已經封侯,也將持有銀冊;武當侯相田允並無爵位,所以是銅冊。
陳公國的奉常衙署自有相關法度管理陳國公室、宗室,持有銀冊就是公室成員,持有銅冊是宗室成員。
銀冊、銅冊持有人,自然能控制冊中記載的族人,除非對方不想子孫錄名其上。
銀冊、銅冊是要在奉常衙署留下副冊的,為免以後公室、宗室人數暴漲,增加管理難度和壓力,又有一個三代除籍的規定。
比如第一代田信某個沒有獲得爵位的兒子,屬於第二代的他將擁有銅冊,這個銅冊傳承到第五代時,只會記錄第五代的兄弟、堂兄弟、從堂兄弟、族兄弟,並以此向上、向下拓展、清理。
換言之,只會記錄持冊人『誅九族』範圍內的族親,也符合五世而斬的習俗。
田維想做的不僅僅是給三子過繼嗣子,還想徹底將大宗、小宗問題解決。
他忍著身體種種不舒服,繼續說:「兄長絕嗣至今,我甚是愧疚,以至於最近屢屢託夢於我,自不能再做拖延。兄長一脈實系大宗,我本有意使阿聰一脈過繼兄長名下。只是世道不寧,阿聰、阿亮相繼夭亡,令我痛心不已,就有使阿信出繼之意。」
雖然二兒子田聰已經病死在遷徙的路上,長孫田亮也跟著病死夭折,哪怕不在了,可終究是自己的兒子、孫子。
這麼過繼出去,今後族譜、宗法、禮法、認知觀念里,就不是自己的兒子、孫子了。
在冥世相見,也不再是父子、祖孫關係。
心中難免哀傷,可田信正在做的事情,實屬幾年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現在必須要做一個分割,從宗法、禮法上做個切割,讓田信一脈過繼到早亡的兄長名下,讓大宗、小宗之別徹底落實。
這樣一來,田信與田廣、田成將由堂兄弟關係變成從堂兄弟,從三族範圍內變成六族範圍,再過一代人,就成了九族範圍;再過一代人,就出了九族範圍。
這年頭人口稀薄,再大的罪行往往都是誅殺三族了事,原則上不主張牽連家室、親族,甚至只殺男丁留下女子。
強忍著不適、疼痛,田維這裡做出的決定,就派人火速送往南陽交給關姬,請託關姬用最快的方法送到關中。
其中還有田維的一點點請求,他希望田信能出席田嫦的婚事,給站站台,免得被宮裡人欺負。
至於能否等來田信參加葬禮,田維不做期盼……來回關中的路,實在是太遠太難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