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 鬥毆事件(2/2)
畢竟南中兵吃了大虧,鄧艾動手就殺人,與其瞞報留作隱患,還不如捅出去。
以鄧艾的性格,絕不會沒理由殺人。
等鄧艾那邊控制局面後,才領著主要軍吏,押解當事人,提著人頭來見虞世方。
就在帳外,虞世方重述田豫的觀點,田豫認為這是一樁針對南中兵設下的陰謀,利用南中兵性格急躁的缺點,刺激南中兵,等南中兵犯禁,然後依律殺人。
就跟某些人,把狗騙進來殺一個道理。
「今夜南中兵犯禁,系其軍紀渙散,無軍吏約束,非其作亂的原由。」
鄧艾斟酌語言,畢竟有馬良這麼個人在,不能被抓住言語漏洞:「其犯禁原由,是哀怨我軍肉食充足,其軍肉少。」
隨鄧艾而來的宿衛親兵紛紛呵呵做笑,作為原來的諸胡貴族子弟,他們不缺肉食。
「故沖毀柵欄,犯禁闖我營中,逞凶毆打我麾下吏士,搶奪公上所賜牛羊,十分可惡。觸犯軍律死罪,藐視公上更是死罪!」
鄧艾不僅高興時不結巴,怒氣發作時也說話順暢……估計是這次成功的軍事行動增加了他的信心,這種信心也就能應付眼前這種局面。
遇到田信、陸議,或慌了的時候,該結巴還得結巴。
鄧艾說罷,對著跟隨而來的安秀虎揚揚下巴:「說說,南中兵為何犯禁。」
安秀虎上前幾步拱手與諸人見禮,看向馬良:「馬使君也知南中風俗,男子輕生好死,樂於戰死,恥於老死。有崇尚勇者,輕鄙弱者之風俗。」
馬良微微頷首,安秀虎又說:「南中又無財貨、私產之區別,崇尚公有、共享。勇者食肉,弱者食不果腹,乃其共俗。南中兵自恃勇力,見我營中食肉,自覺有失公允,故生不滿,這才明知犯禁,仍行犯禁之事。」
安秀虎嘆息一聲:「唉……此中有誤會,皆南中風俗使然,不宜責怪太多,犯禁者處斬即可。」
馬良自然清楚南中夷兵的生活風俗,麾下夷兵來自幾個不同的部眾,風俗、族類雖有不同,可卻沒有大不同。
夷兵想法很簡單,大家都是漢兵,是勇士,你吃肉,秉著共享平均精神,那我也應該吃肉。
根本不管這肉是哪裡來的,在占便宜有利可圖的時候就成了一家人,不分彼此。
別說肉,就是遇到別人有,自己沒有的東西,也會很自然的問一句『能給我嗎?』,為此發生劫掠、偷盜的案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南中兵的軍紀很嚴,約束、管理的十分嚴密……可原來的軍吏被鄧艾集中管理,使軍吏、軍士分離,這才造成了事態最初的失控。
如果軍吏沒有分離,自然會解釋、安撫、約束南中兵。
如果是沒有意義的,馬良越發覺得這是針對南中兵的一個陰謀,認同田豫的看法,鄧艾軍中有擅長南中語言的人,在野王城下喊話瓦解了南中兵的戰意。
現在到北府地界,又抓住南中兵的性格缺陷,針對設計。
解釋?調查?
皆是無用,能設局如此,怎麼可能遺留翻盤的證據?
五千餘漢軍序列的南中兵,可能就此解除番號,剝除合法的身份……淪為勞力?
對,北府一直很缺勞力。
馬良想通這一茬,與田豫對視時,相互達成了一致看法……這是一個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