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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蓮花小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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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放心吧,我沒出去瘋,也沒有出去野,要不然的話,這身上能一點兒酒味兒沒有?」

這話說的,應該算是相當有道理。

夏依雲多瞅了凌雲志幾眼,這事兒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但是第二天一早,凌雲志的電話又響了起來。

那個灰鸚鵡往回送個特別順,主人就像在那擺著,閃閃發亮一樣。

但是電話是熊木的,凌雲志響了幾聲還是接了起來。

那邊傳來了熊木似乎很憨厚的聲音:

「老大,你還是來看看吧,

這隻灰鸚鵡不是跟你沒關係,肯定還是有關係的。」

這都是什麼玩意兒?凌雲志問明白了地址。

跟夏依雲說了一聲,開車就趕了過去。

這是一個比較老舊的小區,名字叫蓮花小區。

迎接凌雲志的是有點糊塗的老兩口,還有蔫頭耷拉腦的一幫小痞子。

看見凌雲志過來,以熊木為首那幫小混混都站了起來。

一個個迎了上來,嘴裡頭都尊稱著:「老大。」

凌雲志有點好笑:這是什麼意思?一步踏錯終身錯呀?自己沒出來混過,怎麼跟這幫人還分不開了?

兩個有點害怕的哆哆嗦嗦的老人,誠惶誠恐的看著凌雲志。

凌雲志拿出了這一輩子最可愛的笑容:

「大爺大娘,你們養這鸚鵡多少年了?」

老頭勉強伸出了三個手指頭。

「三年?」

老頭搖了搖頭:

「我買回來三個月。」

凌雲志彎著腰:

「那你往回買這個東西,你一定特別喜歡它了。」

老頭搖一搖頭:

「不知道那天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兩個還老因為這隻鸚鵡吵架,你要是喜歡,你就拿走吧,買鸚鵡的錢也不用你給。」

這說明了一件問題,老兩口並不是多喜歡小動物的人。

那天老頭子出去,也許是鬼迷心竅,非買了這隻鸚鵡回來了。

不過老頭兒看在凌雲志比那些人都有禮貌的情況下,多說了幾句話:

「我那天是在一個老道的手裡買的,他說什麼自然有一個叫凌雲志的來買,我跟這隻鸚鵡,就有三個月的緣分。」

凌雲志如遭雷噬,這是什麼人?這個人怎麼有這麼大的本事?事情還沒有發生呢,他就知道我自己會買這隻鸚鵡。

而且他也知道今天的日子,今天剛剛好那老爺子養鸚鵡三個月。

這種推論的方法,是真的嗎?是人類可以掌握的嗎?

那老爺子看了一看凌雲志:

「你是凌雲志吧?如果你是的話,那老道說讓你去一下城西二十里,小月觀。」

凌雲志默默的琢磨,道家有一個法門,叫做一語成讖。

只要一句話讓他說對了,以後恐怕句句都對。

這就是世界上的一種法則,一旦你進入了法則之內,你想不聽它的也不行。

不過凌雲志想了一想,他就是不相信。

你有一語成讖,我還有龍魂不滅呢。

今天我就跟你硬扛上了,看一看我們兩個,到底是誰最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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