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權柄!(1/2)
傳奇法則。
神祗權柄。
兩者本質並無區別,都是世界的本源力量,萬事萬物的原始基礎。
但本質沒有區別,不代表層次,高度,強度沒有差距。
傳奇掌握的法則力量只是基礎,就如同數學裡的數字,0到9這十個數字,是數學的基礎,又涵蓋數學的所有,掌握了它們就等於掌握了數學。
但這掌握也是分層次的,掌握數字的基礎是一個層次,掌握數字的加減是一個層次,掌握數字的乘除又是一個層次,通過這十個基礎數字的組合,可以演變成億萬種可能,劃分出億萬層境界,永無止境!
這便是神祗之路,無止境的神祗之路,猶若世界的無限可能。
所以,神雖有等階,卻沒有極限,就是各大神系的主宰,那些強大得難以想像的主神王與至高神,也不敢說自己達到了神的極限,甚至都不能確定自己與其他至高神之間存在怎樣的差距。
層次的高低決定了力量的強弱。
傳奇掌握的法則力量,只是最基礎的法則力量,就如同數學基礎的十個數字,只知道一是一,二是二,無法進行更複雜的計算操作。
所以傳奇的法則只用法則命名,如火焰法則就是火焰法則,光明法則就是光明法則,黑暗法則就是黑暗法則。
神祗就不同了,祂們掌握的法則力量更深入的法則力量,對他們來說一不止是一,二不止是二,火焰不止是火焰,光明不止是光明。
這也是神職的本質。
所謂神職,就是在法則的大領域中,衍生出的小概念。
如光明法則的領域,就有光,暗,熱,太陽,火焰,虹光,極光等眾多的概念,神祗深入掌握了這樣的力量,就獲得了這樣的神職。
而當一名神祗將一個大領域中的所有小概念全部精通,全部掌握的時候,祂就會成為這個法則領域的主宰,能夠運用這個法則的力量開創出一個相應的法則世界。
這樣的大能被凡人稱之為主神。
主神如果能夠再進一步,將多重法則的力量掌握,創造出一個體系完整,多姿多彩的世界,那就是有創世大能的至高神。
東方修行界有這麼一個說法: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歸一!
傳奇到神祗,神祗到主神,主神到至高,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歸一的過程。
傳奇掌握根本基礎的一,但只知道一是一,不理解這一的意義。
神祗掌握深入劃分的一,知道一不止是一,還可以是二,可以是三,可以是四,但也只限於一二三四這簡單的運算。
主神掌握體系完善的一,能將一拆分成一二三四,再將一二三四拆分成億億萬萬,無窮無盡,達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境界,但依舊局限於一,在這個「一」的領域中徘徊。
至高神掌握歸於原始的一,祂們可以將一個個原始的一,包含萬事萬物的一組合起來,構成一個全新的,完美的,無限可能的世界。
這就是「一」的變化。
本質相同,層次不同,決定了這個「一」的變化結果,其中最為直觀的就是力量強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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